索 引 号 | 640422020/2022-00013 | 发文时间 | 2022-10-11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使用方案 |
西吉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调整使用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按照财政涉农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做到因需而整,立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固原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统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基础设施完善和产业提升发展为基础,以增加收入为核心,紧盯基础设施和产业等方面短板弱项,聚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优化政策供给,注重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产业培育,提升脱贫成效、巩固脱贫成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规划领先。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重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规划,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
(二)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当前突出民生问题,又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坚持产业培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相结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与生态良好相协调。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地域特点、立地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对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村,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滞后的村,坚持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并重。
(四)坚持整合资金、注重实效。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导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着力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综合发展能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园区、示范点)”等补贴类项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率必须达到50%以上。
三、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做到管理关系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监管措施不松。继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做到产业扶持政策全覆盖。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县295个行政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形成稳定增收的产业机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资金范围、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资金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整合资金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建设短板等。
资金分配:由于财政涉农整合到位资金缺口,部分项目跨年度完成验收和结算审核,因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按照当年实际整合到位资金总量安排51%,2023年续建项目安排49%;产业项目资金按照当年实际整合到位资金总量安排76.5%,2023年续建项目安排23.5%;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按照当年实际整合到位资金总量安排56.8%,2023年续建项目安排43.2%;雨露计划、公益性岗位、技能培训等其他项目资金按照当年实际整合到位资金总量安排90%,2023年续建项目安排10%。
投资规模:总投资138923.4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34551.9万元,产业项目投资69958.76万元,乡村建设项目投资30592.29万元,其他项目投资3820.50万元;2022年计划投资91812万元(续建2021年项目安排资金23354.2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7519.5万元(续建2021年项目安排资金8002万元),产业项目投资53482.31万元(续建2021年项目安排资金12930万元),乡村建设项目投资17371.74万元(续建2021年项目安排资金2422.29万元),其他项目投资3438.45万元,2023年续建项目投资47111.45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91812万元(整合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地方一般债券资金、中央及自治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及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林业资金等中央及自治区纳入整合试点范围资金)。
五、项目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9个,总投资34551.9万元,2022年计划投资17519.5万元(2021年续建项目投资8002万元),占总投资的50.7%,2023年续建项目投资17032.4万元,占总投资的49.3%。
1.农村道路建设。
(1)2022年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
项目内容:计划在9个乡镇27个行政村,新(改)建什字至红城子、大庄至曹垴、新营至红庄、上堡至龙王坝、好兴路至陈田玉、将台堡火沟村、马莲麻子湾、G566至黄岔、西滩黑虎沟、周吴至张湾农村道路10条58.96公里,续建马其沟至后庄、王昭至旧堡、同化至张湾、新营至张白湾、新田路至小庄、马湾至苏沟、新开至闫垴、田坪至赵坪、白宋路至腰巴庄、杨岔至王庆、S312至方家沟、什字至谢寨、西三路至二道湾、张湾至下沟、吊咀至张村堡、李营至王垴、兴平至任家湾公路17条147公路。
绩效目标:解决9个乡镇27个行政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资金规模:总投资11931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9442万元(2021年续建项目投资6491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489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兴隆镇、将台堡镇、偏城乡、新营乡、什字乡、西滩乡、马建乡、马莲乡
补助标准:130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 景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2)2022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项目内容:计划对西吉至玉桥、平峰至王民、兴隆至公易等14条345.5公里农村公路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共增设路面标线3330平方米,交通标志156块,波形护栏1424米,示警柱157根,钢减速带36米。
绩效目标:有效防护群众生命安全。
资金规模:总投资203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42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61万元。
建设地点:兴隆镇、平峰镇、王民乡、西滩乡、红耀乡、白崖乡、田坪乡、马建乡、震湖乡
补助标准:根据交通附属设施定额及结算审核报告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50号)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 景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2.水利项目。
(1)西吉县葫芦河中下游片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项目内容:何屲水厂至将台堡铺设DN450球墨铸铁管长40.31公里;改造支线管道6处13公里,新建2000立方米蓄水池1座;配套各类建筑物140座等;提升兴隆、将台堡等乡镇供水保障能力。
绩效目标:保障城乡居民安全饮水。
资金规模: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2163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4837万元。
建设地点:兴隆镇、将台堡镇、硝河乡、马莲乡、什字乡、西滩乡
补助标准:根据水利定额概算确定
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2号)1300万元,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71号)863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冯建洲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10月
(2)西吉县2022年现代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项目内容:计划提升改造吉强万崖村、上堡村,西滩吊咀村,硝河乡和美新村、隆堡村,什字乡南台村、什字村,马莲乡北坡村,王民乡姚坡村,兴平乡杨百户,偏城乡北庄村,平峰镇庙坪村、王垴村、沿坪村、沙洼村、王庆村,新营乡陈阳川村、黑城河村,火石寨沙岗村、大庄村,兴隆镇兴隆、罗庄村,将台堡镇东坡村等片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改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979亩。具体建设内容为改造泵站、蓄水池、铺设供水管道等。
绩效目标:加强地表水地下水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提高灌区水资源保证率。
资金规模:总投资5757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2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4557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万崖村、上堡村,西滩吊咀村,硝河乡和美新村、隆堡村,什字乡南台村、什字村,马莲乡北坡村,王民乡姚坡村,兴平乡杨百户,偏城乡北庄村,平峰镇庙坪村、王垴村、沿坪村、沙洼村、王庆村,新营乡陈阳川村、黑城河村,火石寨沙岗村、大庄村,兴隆镇兴隆、罗庄村,将台堡镇东坡村
补助标准:根据水利定额预算
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71号)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冯建洲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10月
(3)西吉县2022年小流域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计划实施小河、张武、马建、红耀4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曹垴、沙洼2个新建淤地坝项目,除险加固麻子湾淤地坝,沟头防护、沟岸崩塌砌护治理淤地坝、绿化、沟道造林、集雨场、水平梯田、封禁治理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1平方公里。续建2021年水利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流域治理项目,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资金规模:总投资3782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937万元(2021年续建投资6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845万元。
建设地点:马建乡、红耀乡、田坪乡、平峰镇、兴平乡
补助标准:根据水利定额预算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1000万元;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71号)937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冯建洲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10月
3.移民致富基础提升项目。
(1)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项目内容:计划对平峰、红耀、沙沟等9个乡镇20个移民安置区(点)存在隐患的水毁渠、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进行改造提升,道路硬化2.304公里;修建改造排水边沟7.0715公里、过户板涵111座、过路管涵18座;修建改造护坡0.8259公里,续建2021年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绩效目标:解决9个乡镇20个移民安置点群众出行难和居民生活排水难的问题,有效防止洪涝灾害、保护和改善安置点生态环境。
资金规模:总投资1376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155.5万元(2021年续建投资641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20.5万元。
建设地点:平峰、红耀、沙沟、偏城、火石寨、王民、兴平、将台堡、田坪乡移民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赵现瑞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2)移民安置点生活排水试点项目。
项目内容:计划在马建乡马建、沙沟乡沙沟、新营乡新营、白崖乡阳洼4个移民安置点铺设波纹式生活排水管道,不断补齐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短板弱项。
绩效目标:有效补齐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人居环境,畅通排水渠道,营造移民安置点生态宜居人居环境。
资金规模:总投资1543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08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463万元。
建设地点:马建乡马建、沙沟乡沙沟、新营乡新营、白崖乡阳洼4个移民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赵现瑞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3)劳务移民安置小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内容:在吉强民生家园、惠泽苑劳务移民小区进行老旧道路硬化及楼面屋顶防水维修等工程,续建民生家园基础设施建设。
绩效目标:有效解决劳务移民安置小区基础设施破旧,提高移民人居环境质量。
资金规模:总投资65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400万元(2021年续建投资27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5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
责任单位:吉强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李绪卓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4.农村危房及抗震宜居房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计划在全县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对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实施农村危房及抗震宜居房改造,实施危房改造339户,抗震宜居房改造648户。
绩效目标:解决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住房难和安全住房问题,有效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资金规模:总投资2309.9万元,其中:2023年续建投资2309.9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每户3万元、抗震宜居改造每户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潘宏强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二)产业项目
产业项目32个,总投资69958.76万元,2022年计划投资53482.31万元(2021年续建项目投资12930万元),占总投资的77%,2023年续建项目投资16476.45万元,占总投资的23%。
1.粮食安全生产。
(1)春小麦种植。
项目内容:为了确保粮食安全,对全县种植春小麦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补贴,2022年全县计划种植春小麦4.76万亩。
绩效目标:进一步促进全县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资金规模:总投资952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86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92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2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460万元;2022年土地指标跨省域收入资金(宁财(农)发〔2022〕170号)200万元;2022年自治区春小麦种植补贴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3号)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2)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项目内容:为鼓励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增加粮食产量,对全县种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补贴,2022年全县计划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8.435万亩。
绩效目标:提高粮食亩产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资金规模:总投资1687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52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67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2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1220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宁财(建)指〔2022〕593号)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2.草畜产业。
(1)“见犊(驹)补母”。
项目内容: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良种基础母牛(驴)进行“见犊(驹)补母”。
绩效目标: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5938.05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061.95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头补贴5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4707.4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1230.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2)养殖示范村建设。
项目内容:新培育肉牛养殖示范村10个,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30户以上,户均存栏肉牛5头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牛(品种为西门塔尔)3头及以上,建有60立方米以上的青贮池1座,每户补贴5000元;新培育肉羊养殖示范村4个,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50户以上,户均饲养肉羊30只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羊20只及以上,每户补贴资金2000元。已享受2017-2021年养殖示范村和建档立卡户青贮池建设补贴的养殖户不再重复补贴。
绩效目标:调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新品种基础母畜积极性,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调整养殖结构,通过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15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35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5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0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肉牛养殖示范村每户补贴5000元,肉羊养殖示范村每户补贴20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3)规模养殖场。
项目内容:按照规模养殖场建设“五化”标准,新建存栏500头以上西门塔尔肉牛规模养殖场(园区)1个,补贴200万元;新建存栏300-500头的西门塔尔肉牛规模养殖场(园区)2个,每个补贴100万元。
绩效目标:加快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园,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科学养殖模式,引导农户调整养殖结构,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36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40万元。
建设地点:相关乡镇
补贴标准:养殖园区补贴资金按标准100-2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4)出户入园养殖小区建设。
项目内容:全额支持移民安置点建设“出户入园”养殖小区2个,其中:在白崖乡阳洼村建设存栏300头以上养殖园区1个,安排资金600万元,硝河乡苏沟村建设存栏500头养殖园区1个,安排资金900万元。对田坪乡移民安置养殖园区进行提升改造,补贴资金150万元。
绩效目标:加快全县肉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肉牛规模养殖,积极引导移民安置点养殖户出户入园,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科学养殖模式,构建粮经饲兼顾、种养加一体、生态循环发展的种养业集群化、园区化发展及联农带农机制体系,带动移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1650万元(白崖乡600万元、硝河乡900万元、田坪乡15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482万元(白崖乡540万元、硝河乡807万元、田坪乡135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68万元。
建设地点:白崖乡、硝河乡、田坪乡
补贴标准:养殖园区补贴资金按标准150-900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宁财(建)指标〔2022〕593号)
责任单位:白崖乡人民政府、硝河乡人民政府、田坪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穆小平、马瑞玲、刘强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5)续建2021年养殖园区建设。
项目内容:在沙沟乡、马建乡、硝河乡移民安置区建设养殖出户入园小区,每个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围墙、大门、防疫室、物联网、管理用房、硬化道路等基础设施设备;对兴平乡兴平安置区、兴隆镇移民安置区集中养殖园区进行基础设施维修。
绩效目标:加快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搬迁群众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园,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科学养殖模式,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政策措施,加强后续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建立联农带农新机制,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投资1735万元。
建设地点:5个乡镇5个移民安置区
补贴标准:沙沟乡移民安置区585万元,马建乡移民安置区390万元,兴平乡移民安置区30万元,兴隆镇移民安置区380万元,硝河乡350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宁财(债)指标 〔2022〕153号)1300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宁财(建)指〔2022〕593号)43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6)全株玉米青贮。
项目内容:对养殖脱贫户、监测对象及经营主体调制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单个主体不超过5万元。
绩效目标: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36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吨补贴2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7)优质青贮玉米示范推广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2个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的优质青贮玉米推广示范基地,流转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其中核心展示区200亩以上,每个示范基地补贴2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基地建设,推广适宜我县种植优质青贮玉米品种、全程机械化作业及先进集成技术应用,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4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24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6万元。
建设地点:马莲乡南川村、吉强镇羊路村
补贴标准:每个基地补贴2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8)饲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
项目内容:新建年配送能力3000吨以上的饲草加工配送中心1家,建设饲草基地1000亩以上,有饲草收获及加工大型机械10台套以上,饲草储备加工棚1500平方米,管理用房100平方米,带动或服务农户、养殖企业50户以上,每家补贴50万元。
绩效目标:推进规模养殖企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我县牧业综合发展水平,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5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3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0万元。
建设地点:兴隆镇下范村
补贴标准:每家补贴5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3.马铃薯产业。
(1)马铃薯原原种补贴。
项目内容:推广马铃薯脱毒种薯“农户自繁自用,企业繁育供种”模式,采购原原种4200万粒,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供种,提高马铃薯品种质量。
绩效目标:进一步建立完善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提高马铃薯单产和品种,稳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126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16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粒补贴0.3元,自筹0.1元
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7号)923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宁财(建)指〔2022〕593号)23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2)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
项目内容:推广马铃薯新品种(陇薯7号、宁薯18号、宁薯19号、青薯9号等品种)宽幅间作玉米生态复合种植模式3.2万亩,每个示范区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推广种植马铃薯鲜食菜用型专用品种(大西洋、费乌瑞它),集中连片建设200亩以上。
绩效目标:扩大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种植规模,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65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5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50万元。
建设地点:新营、田坪、红耀、硝河等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2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3)马铃薯原种繁育基地。
项目内容:支持企业(合作社)集中连片建设100亩以上原种繁育基地,每亩补贴400元。
绩效目标:加大马铃薯脱毒种薯基地建设规模,提高马铃薯产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增加种植户收入,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42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330万元,2023年续建90万元。
建设地点:新营、红耀、马建、田坪、吉强等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4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4)马铃薯一级种薯繁育基地。
项目内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基地”模式,或由乡镇组织农户,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的一级种薯繁育基地,种植陇薯7号、宁薯18号、宁薯19号、希森6号品种的,每亩补贴200元;种植其他品种的,每亩补贴100元。
绩效目标:加大马铃薯脱毒种薯基地建设规模,提高马铃薯产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8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72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80万元。
建设地点:新营、红耀、马建、田坪、吉强等乡镇
补贴标准:种植陇薯7号、宁薯18号、宁薯19号、希森6号品种的,每亩补贴200元;种植其他品种的,每亩补贴1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5)马铃薯产品深加工。
项目内容:支持马铃薯加工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对年加工马铃薯薯条、薯片类产品达到1000吨以上的企业,每吨补贴500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绩效目标:激发马铃薯加工企业新品种研发的积极性,延长马铃薯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二三产业,增加收入,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9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吨补贴5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4.蔬菜产业。
(1)蔬菜集约化育苗。
项目内容:对县内年蔬菜育苗量达500万株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每株蔬菜苗补贴0.03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90万元。
绩效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蔬菜产业标准化种植水平,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31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28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3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硝河乡、将台堡镇、马莲乡
补贴标准:每株蔬菜苗补贴0.03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2)蔬菜标准化基地。
项目内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流转土地、土地入股、返租倒包等形式集中连片创建订单式蔬菜标准化种植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露地标准化瓜菜基地500亩以上、设施种植50亩以上或设施+露地种植500亩以上,并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补贴600元(基地不允许夹种胡萝卜、红葱);集中连片露地种植各类蔬菜300亩以上,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补贴300元;旱地集中连片种植白萝卜、南瓜及各种蔬菜2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绩效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培育支持特色蔬菜产业基地,补齐蔬菜产业发展短板,延长产业链条,打造全国蔬菜产业大县,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207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3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兴隆、平峰、将台堡、硝河、马莲、新营、兴平、偏城、王民、火石寨、沙沟等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200-6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50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3)蔬菜加工。
项目内容:对收购西吉县内蔬菜的蔬菜加工企业,年加工速冻蔬菜成品1000吨以上的,每吨加工产品补贴200元;对年加工脱水、冻干等干制品300吨以上的,每吨加工产品补贴400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绩效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对加工企业的扶持补贴,提升冷凉蔬菜深加工产业链条,打造全国冷凉蔬菜产业大县,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3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77万元,2023年续建123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新营乡、硝河乡、将台堡镇、马莲乡、兴隆镇
补贴标准:速冻蔬菜产成品每吨补贴200元,脱水及冻干等干制品产成品每吨补贴4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4)续建2021年移民点日光温室示范园建设。
项目内容:在吉强镇万崖村兴德移民安置点建设日光温室19座,配套水、电、路、节能型机械冷库等;在硝河乡和美新村移民安置点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4座,拱棚3栋。
绩效目标:加强移民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移民群众收入。
资金规模:2022年计划投资1195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硝河乡2个移民安置点
补贴标准:吉强镇万崖村兴德移民安置点820万元,硝河乡和美新村移民安置点375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5.杂粮(油料)产业。
(1)杂粮(油料)产业基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户集中连片创建500亩以上杂粮、油料标准化种植基地,每亩补贴150元。
绩效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提高杂粮产业效益,大力开发绿色保健产品,打造宁夏杂粮产业大县,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8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0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等17个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5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50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2)粮油加工生产车间建设。
项目内容:在红耀乡井湾村建设粮油加工生产车间一座,配备生产设备,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近就地务工增加收入。
绩效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粮油加工生产销售,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近就地务工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35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211.5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3.5万元。
建设地点:红耀乡井湾村
补贴标准:根据实施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123.5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87.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6.农用地膜补贴及残膜回收。
(1)农用地膜补贴项目。
项目内容:在全县推广农用地膜种植技术,按照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每户不超过10亩给予地膜补贴(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准),每亩地膜自筹40元。
绩效目标:夯实我县旱作节水农业生产基础,提升农业综合抗旱减灾能力,稳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4357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40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357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6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50号)164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236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2)农用残膜回收。
项目内容:按照“谁使用、谁清理,谁供膜、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农用残膜回收,给予农户残膜及运输费用补贴。每公斤残膜按0.7元给予农户补贴,回收企业按每公斤0.2元给予农户运输费用补贴。
绩效目标:深入推进农用残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做好“白色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农田面源污染,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资金规模:总投资1155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55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公斤残膜补贴0.7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861.45万元;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7号)138.5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7.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内容:在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建设8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畜禽粪污堆放棚20座,每座补贴1万元;在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建设60立方米以上标准化畜禽粪污处理沉淀池20座,每座补贴1.5万元;标准化畜禽污粪处理站对本村及周边养殖户畜禽粪便集中收集(收购),引入或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使用新型高效生物菌剂发酵腐熟处理加工有机肥8万立方米,每个企业需带动或服务农户(场)100户以上,每立方米补贴50元。
绩效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提高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粪污综合利用率,有效解决养殖业生产中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方式,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
资金规模:总投资45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4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5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标准化畜禽粪污堆放棚每座补贴1万元;标准化畜禽粪污处理沉淀池每座补贴1.5万元;有机肥每立方米补贴50元
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7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8.农业龙头企业培育。
项目内容:支持农业企业申报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15万元;对监测认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监测认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2万元;对新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监测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1万元。
绩效目标: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开展订单生产,发展订单农业,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1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21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个企业奖励1-15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区相关农业农村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7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9.农产品品牌建设及营销。
(1)农产品品牌培育。
项目内容: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认定“三品”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对新认定绿色食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新认定有机农产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奖补20万元;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争创自治区级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对新获得自治区级著名商标的,每个商标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商标一次性奖补20万元。
绩效目标:进一步提升西吉县农产品产品品质,挖掘品牌文化,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34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3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4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个商标奖励3-20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区相关农业农村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7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2)农产品推介。
项目内容:支持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经营主体参加区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农博会、洽谈会、推介会等农产品推介展示活动,对参加县内推介活动的补贴2000元/次,参加固原市内推介活动的补贴5000元/次,参加自治区内推介活动的补贴1万元/次,参加自治区外推介活动的补贴2万元/次。
绩效目标:提高西吉农副产品在区内外的知名度和占有率,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产品品质,促进农产品销售,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
资金规模:总投资8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72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8万元。
建设地点:宁夏区内各市县及区外城市
补贴标准:参加每次推介活动补贴2000-20000元
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区相关农业农村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7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3)特色产品营销。
项目内容:支持企业、合作社、个体户新建西吉特色产品销售门店,冠名“西吉好东西”标识门头,主营西吉农产品、加工产品等特色产品,经营时间满3个月以上,销售额达到60万元以上的每个门店一次性补贴10-20万元。
绩效目标:进一步拓展西吉县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确保全县特色产品出村进城,卖得出卖得好,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
资金规模:总投资12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0万元。
建设地点:银川市、固原市等
补贴标准:每个门店奖励10-20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区相关农业农村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7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10.2022年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内容:2022年在全县17个乡镇45个行政村新建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旱作高标准农田15万亩;续建2021年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通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宜机化、高产稳产和生态良好要求。
资金规模:总投资31188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8925万元(2021年续建投资100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2263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等17个乡镇4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新建每亩1450元、续建每亩1231元
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4号)9874万元;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4号)3262万元;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55号)2886万元;自治区第二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55号)983万元;2022年中央第三批农业相关资金(宁财(农)发〔2022〕201号)720万元;地方债资金(宁财(债)指标〔2022〕153号)1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10月
11.“健康饮茶”“送茶入户”。
项目内容:大力推广低氟边销茶,倡导“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遏制饮茶型地氟病的蔓延,对全县235户1117人监测对象进行“健康饮茶”“送茶入户”。
绩效目标:有效防止监测对象因为饮茶而影响健康。
资金规模:总投资16.76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6.76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助标准:150元/人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 任 人:王忠权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2.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内容: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小额信贷贴息。
绩效目标: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产业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46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按照银行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3600万元;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宁财(金)指标〔2022〕318号)1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赵现瑞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13.移民幸福农家院(庭院经济)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按照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四美”目标,开展抓点示范,培育“两个园子”(菜篮子、果篮子)。计划吉强镇兴德村和硝河乡和美新村两个生态移民安置点实施幸福农家院(庭院经济)试点建设;在田坪乡田坪、吉强镇兴德、震湖乡苏堡安置点分别示范改造养殖圈棚20户,实施庭院青苗菜无土种植。
绩效目标:有效解决移民产业单一,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多渠道解决移民收益。
资金规模:总投资303万元(吉强镇120万元、田坪乡20万元、震湖乡20万元、硝河乡143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03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震湖乡、田坪乡、硝河乡移民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相关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二)乡村建设项目
乡村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30592.29万元,2022年计划投资17371.74万元(2021年续建项目投资2422.29万元),占总投资的56.8%,2023年续建项目投资13220.55万元,占总投资的43.2%。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内容:对全县19个乡镇的257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脏、乱、差”进行整治。
绩效目标:通过整治,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村庄环境。
资金规模:总投资257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285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285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57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每村10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各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2.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在19个乡镇3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乡村振兴综合建设,主要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发展产业,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等,资金在本乡镇示范村内可相互调剂使用;续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通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有效提高示范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
资金规模:总投资11407.29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4218.24万元(2021年续建投资767.29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7189.05万元。
建设地点:将台堡镇保林村、明星村,兴平乡高崖村、团结村,白崖乡库房沟村、余套村,马建乡马建村、同化村,硝河乡硝河村、隆堡村,马莲乡张堡塬村、南川村,什字乡什字村、保卫村,火石寨乡沙岗村、小川村,吉强镇万崖村、夏大路村,田坪乡田坪村、腰庄村,红耀乡井湾村、小庄村,震湖乡苏堡村、党岔村,兴隆镇川口村、兴隆村,沙沟乡大寨村、中口村,王民乡红太村、姚坡村,偏城乡上马村、高崖村,平峰镇八岔村、庙坪村,西滩乡甘岔村、吊咀村,新营乡车路湾村、二府营村
补助标准:每村280万元
资金来源: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50号)2718.24万元;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78号)894万元;2022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78号)606万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各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3.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巷道硬化项目。
项目内容:在全县19个乡镇68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硬化巷道187公里,续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巷道硬化项目。
绩效目标:解决19个乡镇68个行政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资金规模:总投资14755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0895.5万元(2021年续建投资1655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3859.5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68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补助标准:65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1864.5万元;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业相关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71号)1451万元;政府一般债劵资金(宁财(债)指标〔2022〕153号)2000万元;政府一般债劵资金(宁财(债)指标〔2022〕393号)5500万元;自治区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355号)8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赵现瑞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4.创建移民综合整治示范点。
项目内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短板、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创建什字乡什字、沙沟乡沙沟、震湖乡苏堡、田坪乡田坪移民综合整治示范点。
绩效目标:有效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短板、产业发展基础差,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资金规模:总投资1390万元(什字乡360万元、沙沟乡300万元、震湖乡350万元、田坪乡38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973万元(什字乡252万元、沙沟乡210万元、震湖乡245万元、田坪乡266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417万元。
建设地点:什字乡什字、沙沟乡沙沟、震湖乡苏堡、田坪乡田坪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511.2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150号)461.76万元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相关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5.将台堡镇环境整治综合提升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内容:在将台堡镇明荣村、保林村、东坡村进行农村环境整治综合提升,拆除旧路3256.6平方米,拆除垃圾325.66立方米,硬化巷道8098.2平方米,拆除旧围墙242米,改造破旧砖墙945.1米,新建1.8米围墙357.7米、护墙390.7米、菜园围栏1209.7米,修整土坡5640平方米,清理垃圾8560平方米,外运垃圾5320立方米。
绩效目标:有效解决将台堡镇明荣村、保林村、东坡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农户居住环境质量,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资金规模:总投资470万元,其中:2023年续建投资470万元。
建设地点:将台堡镇明荣村、保林村、东坡村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以工代赈资金
责任单位:将台堡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刘学森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三)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4个,总投资3820.5万元,2022年计划投资3438.45万元,占总投资的90%,2023年续建项目投资38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1.“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项目内容: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在校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职业教育,实现应补尽补,做到全覆盖;对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校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两后生”实施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取证后分春秋季两次给予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
绩效目标:切实解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毕业后学到一技之长,找到固定工作后家庭经济收入明显提高。
资金规模: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80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赵现瑞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7月
2.返乡在乡就业补助。
项目内容:对在西吉县县内返乡在乡务工的脱贫农村劳动力、移民、监测对象,稳定就业5个月以上(含5个月),工资收入达10000元以上的,凭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进行补贴,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涉及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不享受此政策)。
绩效目标:稳定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8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助标准:2000元/人
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355号)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张 瑞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3.公益性岗位。
项目内容:2021年服务未到期公益性岗位2000个(2022年2月-7月)。
绩效目标:解决脱贫户、监测对象就近就业,稳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1420.5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278.45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142.05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助标准:城镇1750元/人、农村995元/人
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7号)388.4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73号)650万元;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355号)24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张 瑞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项目内容:重点对西部乡镇肉牛养殖或有意愿发展肉牛养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使其掌握青贮玉米种植、饲草调制、肉牛育肥等实用技术。
绩效目标: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高养殖技能,提升自我发展水平和能力,加快特色增收产业有效发展,增加收入,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20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80万元,2023年续建投资2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助标准:每人500元
资金来源: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宁财(农)指标〔2021〕587号)80万元;2021年乡村振兴综合考评“一村一年一师”奖励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38号)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马 杰
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23年6月
六、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库的信息录入,各涉及部门、乡镇要密切配合,按要求完善各自的项目库信息。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及时安排到位资金,随时掌握项目资金支付情况,适时调整项目资金,同时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审批、财政、自然资源、环保等项目审批单位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审批工作进度,各涉农部门(单位)、乡镇要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内容和资金规模,早准备、早动手,针对具体项目,分别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项目绩效目标等,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报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录入完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库信息。
(二)组织验收。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必须进行县级验收,农业产业补贴项目验收严格按照《西吉县2022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实施主体,县级验收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参与,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时限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组织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所有到户项目一律采取“443”验收监管机制。对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未完成预期目标的要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对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项目建设单位对每个项目都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户的后续管理服务和技术指导培训,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强化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指导、组织实施、考核验收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级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县级包抓领导要督促和指导所联系乡镇、村的重点项目建设。
2.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加大政策统筹与资源整合力度,对资金、项目、技术、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整合。项目申报和制定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和培育主导产业为前提,由项目建设单位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实地复核,筛选后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各乡镇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协调落实。
3.加强资金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及使用绩效主体责任,各乡镇要积极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等张榜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要做好资金和项目审计检查等工作,农业农村、财政、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审计检查,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4.严格督查考核。把项目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乡镇、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指派专人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统计上报,及时客观反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跟踪项目具体落实情况。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部门(单位)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附件:西吉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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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3016271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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