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15/2021-00066 | 发文时间 | 2021-07-26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卫生监督救济途径和卫生监督方式 |
卫生监督救济途径
1、可拨打监督电话0954-3012758。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西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向西吉县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卫生监督方式:
1、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2、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3、“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3016271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