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50/2022-00001 发文时间 2022-04-14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法委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县委政法委“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县委政法委“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序号

项目

内容清单

措施清单

标准清单

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对象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列入机关干部学习内容,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

2.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

3.统筹协调政法部门以专题报道、发表评论员文章、开设专栏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

1.制定《县委政法委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纳入普法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组织党员干部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或研讨培训;

3.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上见实效;

4.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政法委办公室、县扫黑办和教整办

政法委、扫黑办、教整办全体干部职工

2

宪法

宪法和国家安全、政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常识

1.广泛宣传政法、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公众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

2.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3.配合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1.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遵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心中;

3.制定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方案,重点围绕宪法和国家安全、政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常识,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

4.牵头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综合治理,扩大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政法委办公室、县扫黑办和教整办

政法委、扫黑办、教整办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安全生产法》《禁毒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赔偿法》《监察法》《劳动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

2.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法一条例”的学习;

3.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保密宣传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4.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加强对干部学法用法考核;

5.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普法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信仰。

1.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带头上法治课每年不少于2次;

2.党支部、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健全,有学习计划,有明确学习任务,并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

3.通过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以及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等阵地,以“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4.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平台,每年开展一次干部职工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通过率达100%以上

5.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现场和网上旁听庭审每年至少1次

政法委办公室、县扫黑办和教整办

政法委、扫黑办、教整办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4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1.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

2.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宣讲的主要内容,列入每月“一法一条例”的学习。

3.统筹协调政法各部门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1.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2.把党内法规学习与“法律进机关”结合,组织开展互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

3.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和实效性。

政法委办公室

政法委全体党员干部

5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细则》

1.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提交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细则》;

2.将《条例》及《实施细则》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学习一次;

3.将《条例》及《实施细则》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

4.通过各种形式解读宣传《条例》及《实施细则》;

5.制定贯彻《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清单;

6.做好《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区、市督查准备。

1.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国家安全、政法、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汇报,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2.定期组织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平安建设协调小组、政法委员会等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汇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3.统筹协调各单位整理完善贯彻落实《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台账资料;

4.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县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县委政法委员会定期听取政法部门工作汇报,推动县委政法委书记出席并指导政法部门民主生活会常态化。

政法委、政法各部门、各乡镇党委

政法委、扫黑办、教整办全体干部职工、政法单位全体干警、各乡镇政法委员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3016271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