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65/2019-00012 发文时间 2019-04-23
发布机构 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同意成立西吉县秦腔协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西吉县秦腔协会的批复

西吉县秦腔协会筹备组:

你组报来的《关于成立西吉县秦腔协会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所报材料齐全,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条件,同意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现批复如下:

一、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后,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西吉县秦腔协会章程》进行活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

二、举行重大活动及思想政治工作、财务和人事管理、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等活动要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备案,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依照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等手续。

四、办理法人登记后,每年5月31日前主动到业务主管部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初审后,接受县民政局年度检查,并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五、加强内部管理,开展诚信建设,切实发挥行业核心引领作用。

此复   

                          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0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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