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13/2018-20114 发文时间 2018-05-02
发布机构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西吉县农牧系统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吉县农牧系统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吉县农牧系统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固原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固原市农牧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发〔2018〕44号)要求,为推进我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增强执法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着力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切实解决农业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激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现代农业的大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转变监管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各负其责。系统各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分别开展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工作。

  (四)公开公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单位(行业)的监督检查职责,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我系统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要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上报,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局办公室汇总。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草原工作站等。

  进度安排: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4月28日前发布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均须通过随机方式,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各相关单位要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的制定,还需建立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从有执法证件、有执法经验的人员中选取,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局办公室汇总。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草原工作站等。

  进度安排: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建立工作应于2018年4月28日前完成。

  (三)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

  开展随机抽查,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类型、性质、生产地点等特定条件,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各单位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全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草原工作站等。

  进度安排:2018年4月26日起实施。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本单位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生产或农资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草原工作站等。

  进度安排:2018年4月26日起实施。

  (五) 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为确保“抽查个别、了解多数,处罚一处、警示一片”的抽查效果,对于随机抽查结果,应当做到三个“无缝对接”:一是与单位业务无缝对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视情形给予行政指导或转为案件线索,依法立案查处。二是与信息公开系统无缝对接。随机抽查情况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要通过行业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与其他监管部门无缝对接。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进度安排:2018年4月26日起实施。

  四、具体内容

  (一)兽医行政执法。承担全县兽医行政执法及业务培训和指导,对动物养殖、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兽药、动物诊疗、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

  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草原行政执法。对全县草原进行保护、管理、利用、建设,并实施检查监督,实施草原监理、草原生态环境的管理工作,做好草原防火的监测及预防工作。

  责任单位:草原工作站

  (三)渔业行政执法。对全县渔业船舶、渔具、捕捞以及养殖场所的相关渔业活动进行检查,责令停止违法渔业行为,并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四)农机行政执法。负责农机事故,进行事故认定,并调解事故损害赔偿工作,实施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违章违法行为处理。

  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五)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全县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食用菌、农产品质量、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三品一标”等方面的执法监管,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六)植物检疫执法。对县域内牧草、苗木等繁殖性农作物材料的调出进行产地检疫检查或对调入的农作物材料进行检疫防护。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五、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监督检查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一公开”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改革的探索和创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请各相关单位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于2018年4月28日前报局办公室备案(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附件: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执法检查人员名录

  3、市场监管主体名录

  附件1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内容 

事项依据 

抽查主体 

监管对象 

备注 

  

  

  

  

  

  

  

  

  

  

  

  

  

  

  

  

  

  

  

  

  

  

  

  

  

  

  

  

  

  

  

  

  

  

  

  

  

  

  

  

  

  

  

  

  

  

  

  

  

  

  

  

  

  

  

  

  

  

  

  

  

  

  

  附件2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执法证件编号 

执法依据 

备注 

  

  

  

  

  

  

  

  

  

  

  

  

  

  

  

  

  

  

  

  

  

  

  

  

  

  

  

  

  

  

  

  

  

  

  

  

  

  

  

  

  

  

  

  

  

  

  

  

  

  

  

  

  

  

  

  

  

  

  

  

  

  

  

  附件3

  市场监管主体名录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序号 

市场主体名称 

注册号 

经营地区 

经营品种 

法人代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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