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19/2024-00040 发文时间 2024-03-18
发布机构 西吉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西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西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西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西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313  

  

  


西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西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着力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灾害,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筑牢夯实思想根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作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安委办,委组织部、宣传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做实做优能力提升。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有关培训。责任单位: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推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分行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本行业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建强本行业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责任单位: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积极参加自治区“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练兵实训”,开展应急系统干部大培训,提高专业素养。责任单位:应急局

二、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3.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根本”要求,通过实施一批基础性“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解决安全生产的“软肋硬伤”。制定“1+29”方案,强化部署,细化目标、挂图作战,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加强政策、资金、宣传等工作保障,深入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安全科技支撑行动、项目工程治理行动、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动、本质安全示范创建行动”等“十大行动”、37项具体任务,切实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向纵深推进。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固原市烟草公司西吉分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成立由长任组长的西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建立日常督导、定期调度、晾晒提醒等工作机制,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和督查重点。责任单位:安委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乡镇、各部门(单位)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督促指导,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固原市烟草公司西吉分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4.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自治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将常态化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作为预防重大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抓实抓好、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及时汇编整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完善各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一件事”全链条的原则,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消防、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回头看”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遏制增量。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建立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的制度,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质效

5.着力推进党政同责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完善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并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分管联系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进一步压实职能交叉和醇基燃料、休闲渔业等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6.着力推进部门监管落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底数”,实行差异化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责任单位: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着力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商务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文广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等,各乡镇)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完善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对多头管理、监管交叉、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梳理,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全面消除盲区,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7.着力推进企业主体落实。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严格落实矿、危险化学品、电厂、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责任单位: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落实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建设指南,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以外卖配送、网约车、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交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西吉各保险公司,县应急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工信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等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8.着力推进督查考核落实。乡镇直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情况,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挂钩,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权威性。强化对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充分利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手段,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六查”倒查办法,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制度、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有力有效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科(股)室主任分工,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配齐建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9.深入排查道路交通领域风险隐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围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强化新生产车辆检验检测管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

10.深入排查建设施工领域风险隐患。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重点围绕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体育场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卫生健康局、供销社、地震局、消防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11.深入排查消防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使用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突出隐患,紧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养老院、医院、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居民点等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从严落实各行业领域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检查指引、手册,深化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工信局、文广局、交通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局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12.深入排查燃气领域风险隐患。纵深推进全县城镇燃气“瓶改管,气改电”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燃气管道排查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13.深入排查矿山领域风险隐患。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八条硬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非煤矿山复工复查程序,加大露天非煤矿山台阶高度、边坡角度、平台宽度等风险管控,严厉打击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行为和以采代建违法行为。(县应急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14.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工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持续加大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重点环节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

15.深入排查工贸领域风险隐患。重点围绕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有限空间、检维修、动火、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文广局,各乡镇)。持续推动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强化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加强家校联动,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水务局、住建局,各乡镇)

16.深入排查群众身边突出风险隐患。盯紧看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校园、医院、养老机构、商业综合体和“九小”场所,大力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教体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商务工信局、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局、文广局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五、坚持依法治理,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水平

17.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约谈通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快从重从严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限制从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对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选择性执法等执法“防水”行为、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积极参加全国、区、市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固化有关部门季度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制度,应急管理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行业安全形势,运用检查、通报、约谈、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展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18.强化“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执法质效。加大对于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19.强化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和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和明查暗访,组织对非煤矿山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督导和动态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商务工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深化拓展“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充分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作用,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进一步完善选拔聘用等工作。(责任单位: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工作。(责任单位:各保险公司西吉分公司,县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六、建强大安全大应急,强化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20.实化机构提升应急指挥能力。稳步推进应急管理部门与本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联合指挥平台共建共用,紧急情况实行联合值守。发挥信息报送和应急指挥“两个枢纽”作用,健全完善会商研判、预警发布、复盘评估“三项机制”,全面提升快速响应、辅助决策、力量调用、协调联动“四种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21.强化力量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分级分类管理力度,推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评星定级,分层级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选取认定重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强建优“拳头力量”和“尖刀队伍”。积极对接固原市及自治区呈报落实好“应急先锋·2024”抗震救灾联合实战应急演练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22.细化预案提升应急协同能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为补充的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实战应急演练,进一步锤炼队伍、提升能力,整合协调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加强“三断”极端条件下应急保障工作,健全完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机制,打造上下互补、多维衔接的应急指挥通讯网络,不断提升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七、夯实基层基础,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3.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配合实施全域智慧安全工程,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一网统管,一图通览”的智慧安全管理,提升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商务工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科技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24.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争创一批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示范社区。结合国家《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突出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职责、人员力量,明确乡镇(社区)统一归口负责应急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与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一体化运行、统筹联动,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全面开展培训机构复核工作,依法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强化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平。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25.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通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载体,切实有效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持续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开展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宣传部、水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文广局、消防大队、总工会、团县委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宣传引导,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身边隐患,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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