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1/2020-00039 发文时间 2020-06-23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西吉县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3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全面加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反应能力,迅速、高效开展放灾救灾减灾工作,根据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规定和全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及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中国气象局气象形势预报,结合人为活动及历史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滥泥河流域田坪、马建、兴平、西滩、震湖葫芦河流域的火石寨、新营、吉强、硝河、将台、兴隆、马莲、什字清水河流域的白崖、沙沟、偏城(滑坡、泥流)19个乡镇136个行政村涉及群众18079645人。经排查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29处,其中:重要防范级别158(滑坡91处、泥石流2处、崩塌3处、不稳定斜坡62处)涉及群众16929184人;次重要防范级别66(滑坡40处、崩塌9处、不稳定斜坡17处)涉及群众110455;一般防范级别5(滑坡1处、泥石流1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2处)涉及群众56人。(详见附件)

二、地质灾害影响因素、发生时段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有3种:一是地质环境因素。我县属于黄土丘陵区,居民住宅分布在山脚及山腰,处于地质灾害多发区。二是降雨因素。持续性降雨、大暴雨是诱发崩塌、

滑坡、泥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三是人为因素。不合理的工程活动也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如黄土丘陵区坡面植被破坏,修造人工梯田,利于降雨渗入坡体,导致滑坡产生;建房、修路等开挖斜坡,降低了坡体稳定性,容易造成滑坡、崩塌。

根据2020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分布状况和近年发生地质灾害特点,预测2020年我县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大。重点时段为6-9;其它时段若受地震、短时强降雨和不合理人类工程影响,也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的防治

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村,形成有组织、有规划的群测群防防灾体系要认真落实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确保发生灾情后有效应对、高效处置全面组织开展识灾、报灾、辩灾等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培训,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一)地质灾害的监测。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由乡镇、村(组)负责组织实施。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每次监测认真做好记录,并将监测结果报送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对滑坡重险点均应进行群测群防,主要监测坡体裂缝的发展趋势(裂缝相对位移)。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建立地质灾害信息数据库,制定应对措施。

1.监测内容:滑坡危险点均应进行群测群防,主要监测坡体裂缝的发展(裂缝相对位移)

2.监测方法:在沿主裂缝延伸方向分两端和中部各设一组监测点,监测点2个一组,分设裂缝两侧(滑坡母体与预滑体),采用固定标尺(水泥桩),定期测量两个标尺间的距离,以观测裂缝的发展(包括裂缝的宽度、垂直变化和长度延伸),以第一次测得数据作为基数,以后定期观测。

3.监测时间:正常情况下每月监测1次,汛期3天监测1次,遇降雨要实行24小时监测。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措施。地质灾害应以避让为主尽量减少坡体接受降雨的渗入,及时排除危险点田内集水,减少斜坡内其它雨水进入田内。认真做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资料预测滑坡、泥流发展趋势和危险程度,当滑坡不可避免时,要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组织危险区的村民疏散撤离。

(三)地质灾害危险点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措施。

1.各乡镇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完善防灾预案和应急措施,组织落实好地质灾害危险点值班、责任人、监测、报警、疏散、撤离路线、应急措施和避灾场所,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地质灾害应急措施、值班安排6月底前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

2.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民政等部门要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协助乡镇及时引导、疏散、撤离险区人员外,尽快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报县人民政府。

(2)财政、发改等部门按照受灾情况,安排各项经费和项目。

(3)公安部门负责全县受灾期间的社会秩序,协助做好群众抗灾自救和生产、生活恢复,做好受灾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做好伤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对重大突发疫情和灾害造成的水源水质实施卫生紧急处理。

3.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各地质灾害危险点至少有2名险情巡视人员。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乡镇和部门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同时,尽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和应急处置,同时上报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险情或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包括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若事先发现有灾情预兆,各乡镇要尽早制定好险区人员和财产疏散、撤离计划方案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加大巡查力度原则上汛期每周轮回检查一次,大雨、暴雨过后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灾害监测情况,灾害隐患点动态及发展趋势,了解掌握有无新的灾害危险点出现,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报县人民政府。对因不负责任,延误预报预警,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在以往开展应急演练的基础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开展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措施等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手段结合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继续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各方面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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