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5/2022-00014 | 发文时间 | 2022-06-27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调整城乡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的通知政策文件 |
县城、兴隆中心敬老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21〕9号)文件精神,现需对城乡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目前,我县集中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78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494元,统一提高至780元。
二、执行时间
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三、其他事项
差额部分根据当月系统实际保障情况予以补发。
西吉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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