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5/2022-00030 发文时间 2022-06-08
发布机构 西吉县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救助政策进万家 党的温暖记心头(高龄老人津贴篇)
救助政策进万家 党的温暖记心头(高龄老人津贴篇)

—高龄老人津贴政策—

一、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

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口、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家庭中无基本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基本养老金收入包括离退休工资和基本养老金,不含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

二、申请高龄津贴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申请享受高龄津贴的书面申请书;

4.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

6.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领取工资或基本养老金的证明。

三、高龄津贴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填写《高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申请高龄津贴所需要的材料。

(二)审核

乡镇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向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情况等形式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予配合。经核实无误后,由村(居)委会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审批

县民政局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村(居)委会进行第二榜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关资料退回乡镇,由乡镇在收件后的3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

农业户籍:

80-89岁高龄津贴标准270元/人/月

90岁及以上高龄津贴标准500元/人/月

非农业户籍:

80-89岁高龄津贴标准450元/人/月

90岁及以上高龄津贴标准5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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