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2080/2018-7807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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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公安局 | 责任部门 | 西吉县公安局 |
一、事项名称:户籍信息变更
二、申请条件:本辖区派出所户籍人员
三、申报材料:1、变更姓名。十四岁以上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校学生还需学校同意出具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及户口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予以变更登记:(1)组织、参与邪教组织的;(2)拟改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文字的;(3)未成年人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更改未成年人姓氏,但尚未取得对方同意的;(4)具有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过失犯罪除外);(5)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6)其他不得予以变更登记的情形。2、变更年龄。(1)申报错误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出生证》(如《出生证》是补办的,须同时提供住院生产或接种记录复印材料)村居委会证明及户口簿。(2)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原始证明材料、村居委会证明及户口簿。对于不能提供充足的变更理由、时间跨度大的、已办理过跨市迁移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均不予办理。3、变更更正民族、婚姻状况、学历、住址等。(1)民族变更:变更民族的须提供本人申请、民族事务管理局正式文件、村居委会证明及户口簿;民警录入错误更正民族的须提供本人申请、原始材料及户口簿。(2)变更更正婚姻状况:提供本人申请、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协议书及户口簿。(3)变更更正学历:提供本人申请、有关学历证明及户口簿。(4)变更更正住址:提供本人申请、凭房产证或村(居)会有关证明办理。
四、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县局审(核)批—市局审批(民族变更)—派出所办理
五、办理时限:变更更正婚姻状况、学历、住址的手续齐全当日办结;其他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六、监督电话:0954--3626840
七、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