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减税降费 > 收费目录清单

关于上报西吉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40422007/2017-70498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西吉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西吉县财政局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关于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函》(财税政便2017〕13号)及2月17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西吉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情况随文上报,请审核。

附件一:西吉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自查情况报告

附件二: 2015、2016年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情况表(1-3)

 

西吉县财政局

                          2017年2月23


西吉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自查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函》(财税政便2017〕13号)及2月17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各县普遍性降费减负政策落地生根,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2月17日至2月23日,我县各部门(单位)对部门、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所属机构、所属协会商会等涉企收费进行了自查,现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摸底调查,我县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专业合作社共有1288家,其中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22家,股份合作企业23家,股份有限公司4家,国有独资企业6家,国有企业30家,集体企业7家,其他企业562家,其他有限责任公司422家,私营独资企业126家,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83家,外资企业2家。我县各部门对各类企 业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收取,暂未发现强制收费和乱摊派现象。

二、截至2016年底涉企收费情况:

一)、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五项,主要是公证费、计量检定费、诉讼费、罚没收入、房产交易手续费。      

二)、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有两项,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国家、自治区取消、停征、免征、降标政策出台后,2015年、2016年继续收取的收费(基金)项目有城市道路占用费、土地出让金,征收单位是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国土资源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将中央、自治区涉企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我县采取以下措施,做好涉企降费减负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放传单、问卷调查等各种形式,将已经实施的国家和自治区普遍性降费减负政策能让各类 企业了解清楚;

二是定期汇总检查,财政部门分上下半年定期汇总全县涉企降费减负情况,要求各收费部门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合理合法收费,坚决杜绝违反规定强制收费,乱摊派其他费用行为。  

三是及时公开涉企收费政策和规定及降费减负。国家和自治区如有新的涉企收费政策和规定,财政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公开,确保给类企业能了解、掌握到新的政策和规定。



 

附件下载:

涉企收费自查表.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