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29/2024-00006 发文时间 2024-02-22
发布机构 西吉县平峰镇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平峰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西吉县平峰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西吉县平峰镇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平峰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国家行政机关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苏玉军

办公电话:0954-3749937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9其中,党政机构5个,事业单位4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平峰镇街道

二、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入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力;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政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务、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七)依法处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

(八)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全镇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编制、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镇村振兴战略、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商务等工作;负责工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建设、旧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辖区内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镇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镇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镇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

(六)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制定民生大厅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户籍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来电的登记接待;负责退役军人诉求材料的受理、转办、交办、回访等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来访退役军人理性反映诉求;承办上级部门转交的退役军人有关事项转办、督办和上报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村开展政务服务代办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村振兴、农业、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农林畜牧水产种植养殖及技术推广、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水利防汛、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八)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配合做好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九)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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