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28/2023-00010 发文时间 2024-03-14
发布机构 西吉县吉强镇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吉强镇机构职能
西吉县吉强镇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

加挂牌子:

单位性质:政府部门

单位级别:

主要负责人:李学智  李绪卓

办公电话:0954-3012754

机构设置: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单位规格为科级,共有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职工84名,其中公务员34名,事业编制50正科级领导职务3个,副科级领导职务7名,事业编制副科级领导职数2内设五办四中心,分别为综合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办、财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民生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西吉县城东街309国道

二、主要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工作;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完成县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工作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单位规格为科级,共有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职工84名,其中公务员34名,事业编制50正科级领导职务3个,副科级领导职务7名,事业编制副科级领导职数2内设五办四中心,分别为综合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办、财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民生服务中心。

1.综合办:承担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综合办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效能目标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承担全镇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建工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作办公武装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全镇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编制、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商务等工作;负责工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建设、旧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辖区内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镇村(社区)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镇村(社区)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镇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执法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民生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民生大厅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户籍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来电的登记接待;负责退役军人诉求材料的受理、转办、交办、回访等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来访退役军人理性反映诉求;承办上级部门转交的退役军人有关事项转办、督办和上报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开展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农林畜牧水产种植养殖及技术推广、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水利防汛、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配合做好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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