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14/2023-00001 发文时间 2024-03-14
发布机构 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
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规范简称: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加挂牌子:西吉县文物局

单位性质:直属事业单位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陈丽霞

办公电话:0954-3012445

传真号码:0954-3012445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4个和下属单位5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吉强中街240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和区、市、县委、政府有关文化旅游广电工作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文化、旅游、广电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二)统筹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在县人民政府的组织下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制机制改革。

(三)举办和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介,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七)负责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八)督查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加强对文化旅游广电阵地管理,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事件,维护市场秩序。

(九)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电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与县委宣传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和舆论导向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监督管理和融媒体的管理。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事业建设、行业监管、阵地管理。

(十六)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政务公开、财务、后勤、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二)事业发展室。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域旅游发展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三)项目管理室。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电项目建设。参与并组织实施各项工程建设的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起草修改、图纸设计和招投标等工作。做好各类工程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文物管理室。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和项目申报。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协同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文物行政督察工作。

四、直属机构/下属单位:

(一)西吉县文化馆

(二)西吉县博物馆

(三)将台堡红军长征会师纪念园服务中心

(四)西吉县图书馆

(五)西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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