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8/2024-00013 | 发文时间 | 2024-02-21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规范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挂牌子:无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于辉
办公电话:0954-3012676
传真号码:0954-3012676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5个和下属单位4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西吉县吉强镇东街663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全县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创业的创业促进就业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拟定乡镇、社区基层创业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落实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监督管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核定、支付、管理、运营和保值增值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协调机制)的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引进工作;指导协调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考核管理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八)牵头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技能鉴定。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八)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信息、统计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事业人员管理室
(三)工资福利室
(四)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室
(五)人力资源和劳动关系室
四、直属机构/下属单位
(一)西吉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西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三)西吉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
(四)西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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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3016271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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