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13/2024-00052 发文时间 2024-02-21
发布机构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规范简称: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性质: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戴华盛

办公电话:0954-3012739

传真号码:0954-3011499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8个和下属单位1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西吉县吉强镇吉强东路696

、内设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起草机关综合性报告和文件工作。承办工青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与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与文化、社会帮扶及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三支一扶”支农大学生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和人员用车管理。同时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乡村产业发展室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反馈问题整改、考核评估等。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和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及一村一品培育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定登记等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3.种植业管理室负责种植业行业和农作物种业管理。拟订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及农药生产、登记、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肥料、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实施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和监督检查。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等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

4.畜牧业管理室拟订畜牧业、饲料饲草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推动标准化生产工作。提出畜牧业、饲料饲草业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畜牧兽医行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监督区内动物防疫检疫,并扑灭动物疫情。负责动物治疗管理、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产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5.科技教育室。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负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6.项目管理室。负责农业农村项目的争取申报、分解安排、收集审定和修改撰写、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项目的招投标和建设指导工作。负责项目验收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和统计工作。

7.财务室。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本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产业补贴政策执行。负责农业产业项目资金绩效考评。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配合办公室加强机关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8.社会事业促进室。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综治、信访、普法、平安建设等,推动农村法治建设。

三、局属事业单位情况

1.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动物防疫方针、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防控策略与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储备与供应,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承担全县官方兽医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外调动物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宁夏西吉玉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管理工作;负责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技术工作和控制效果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与分析评估,动物产品相关技术检测和病料化验工作;组织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及畜禽死亡调查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兽医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及有关发展农业及其产业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主要农作物栽培品种及栽培技术,开展粮经作物、土壤肥料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根据不同农事季节,及时提出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植物病虫草鼠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拟定全县植保植检工作计划、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预案,组织推广无害化生产技术,建立病虫草害的防治机制;开展土肥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耕地地力的动态变化监测,耕地质量保护与评估,中低产田改造,土壤培肥、改良与利用,科学施肥技术及新型肥料引进、开发、试验示范推广;承担全县农业、工程、文化等部门及19个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公需课的培训教学管理工作,实施全县农民科教项目,负责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的培养及农村实用农业新技术宣传和培训工作。

3.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业机械化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按实际情况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农机化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农机化技术指导、研究、推广、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重大农机化项目并负责农机重大科研技术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全县农机销售和维修行业的宏观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农机产品质量;负责受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变更、转籍、注销、封存、报废、发放上道路行驶的农用车号等业务,建立农业机械档案(电子)、台账;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培训,核(鉴)发农田作业拖拉机号牌,组织农用车驾驶员技术考验,受理驾驶人员资质的申请、审查、考试、发证、增驾、换证、补证、注销、年检等业务,建立驾驶人员档案(电子)台账;负责农机监理技术装备及考试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处理农机事故,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农业机械备案登记和实地技术检验;定期召开农机监理人员会议、交流情况、分析事故案件及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按实际情况制定响应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负责全县农机行业的统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农民负担的各项税收、费用提取标准的监管,中央及地方各项对农民补贴及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管,有关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四项制度”建设、“五补一免”、“两免一补”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管,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开展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及审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的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处置、清查及评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培训村级会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查清理工作。开展农经统计及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预测及统计核算工作。开展农村经济运行态势固定监测工作;负责农村土地的承包的管理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引导和管理。宣传涉及农村土地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监测、定期排查、调解和仲裁,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合同、权证、登记簿等档案的管理;指导全县农业技术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做好全县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劳务中介服务、产销合同的规范化服务、会计委派服务、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服务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国家、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发展畜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负责实施畜牧业综合发展规划、区域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畜牧业调查研究、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运用,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实施畜产资源、草地资源、饲料资源的建设与保护,种畜禽、水产、牧草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选育、生产、调购及推广应用;负责畜禽良种的繁育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搞好畜牧业商品基地建设;负责全县畜牧技术人员和养殖农户技术培训,开展畜牧水产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报务与推广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6.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对制假售假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形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监督处罚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负责畜禽养殖、屠宰、经销等环节实施监督处罚;负责生鲜乳经销的监督处罚;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处罚;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农用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依法对渔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对侵占、挪用、私分、截留农村集体资产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马铃薯产业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县马铃薯生产规划和局域布局规划的制定,开展马铃薯优质高产技术研究与示范,总结完善马铃薯种植技术规程;开展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与推广,优质马铃薯新品种引进、选育和试验研究;承担国家、区、市、县马铃薯项目研究开发;开展马铃薯病毒检测和品质分析;提供马铃薯产业信息、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指导全县马铃薯生产;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种子工作站。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为全县农民推广种、养殖业方面的优良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种、养殖业方面的优良品种及全县种子市场管理。

9.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勘测、设计;申请立项批复、申请审核招标控制价、开展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申请竣工结算审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申请竣工验收、移交乡镇管护等;负责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10.农村能源工作站。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宣传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及区、市、县有关农村能源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参与制定地方农村可再生能源法规性文件、计划和规划,并监督、实施、完成;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研究示范、推广,信息交流、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可再生能源及农村小型公益建设项目,制定本县农村能源建设有关技术操作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全县清洁能源产品质量鉴定测试、评比定级,技术成果的检查验收、评定,统计汇总和上报,宣传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西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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