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5/2023-00006 发文时间 2024-02-21
发布机构 西吉县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西吉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西吉县民政局

规范简称:县民政局

单位性质: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科级

主要负责人:谢瑞启

办公电话:0954-3012532

传真号码0954-3012532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3个和下属单位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西吉县吉强镇什字街40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标准。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

(十)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观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西吉县行政区划图。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信访、档案、财务、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后勤服务保障及本部门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青妇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

(二)基层政权与行政区划室

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组织实施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命名的初审、报批工作;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备案和标志设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定和组织编制全县行政区划图和行政区域界线详图。

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

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组织开展殡葬执法和殡仪服务工作;负责婚姻、收养服务登记工作。

贯彻执行社会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规划,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事务室

  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障政策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

  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特困群体救助政策,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低收入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制度。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制度。

  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宣传表彰、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并组织实施。

四、下属单位:

(一)西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

(二)西吉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三)西吉县殡葬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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