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78/2022-00014 | 发文时间 | 2022-11-02 |
发布机构 | 宁夏吉德产业园区管委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3621539
传真电话:0954-3621539
通讯地址:宁夏西吉工业园区办公大楼3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宁夏县赛亿塑业有限公司年产6千万条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宁夏西吉工业园区宁夏赛亿塑业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中心坐标为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35°59′2.643″,东经105°41′39.338″。
建设单位:宁夏赛亿塑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宁夏西吉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为5000㎡,租用园区现有厂房(两层),建设规模为年生产编织袋6千万条,年生产滴灌带10万卷,年生产打包带10万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2.6%。
二、总体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要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污染。
(二)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编织袋熔融拉丝工序、打包带热挤工序、滴灌带热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恶臭经拉丝机、打包带挤出机、滴灌带挤出机上方的3个密闭集气罩(顶部集气罩+四面篷布)全部收集后,通过引风机(风量为10000㎥/h)引入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效率为8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冷却用水部分蒸发损耗,其余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50㎥)收集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营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产生于混料机、拉丝机、切管机、圆织机、编织袋打包机、滴灌带机、打包带机等各类机械设备。通过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并通过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灯管、废活性炭、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固废收集单位处置。
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废灯管、废活性炭、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25㎡)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按要求规范台账管理,确保不流失、不扩散、不渗漏。
四、其他要求:
1.该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环保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项目投产后,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并实施监测计划。
2.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请重新审核。
3.建设项目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4.建设单位自批复之日起五日内必须将本批复送至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并接受其环境执法监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422MABUBKMF12
建设单位联系人:赛仁 1899540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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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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