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22-00056 | 发文时间 | 2022-07-27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7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根据中共西吉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西党办发〔2021〕28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公示。
一、2020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第17项:四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基本未运行。
二、责任单位:西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处理能力,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确保渗滤液安全处置;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擅自停用渗滤液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西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建设项目于2021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当年完成处理车间基槽开挖,冬季暂停施工,2022年3月18日复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派专人盯进度、盯质量,督促施工企业按照项目施工方案加快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项目建设进度,工程于2022年6月19日完成竣工验收,7月8日完成环保验收。二是委托西吉县楹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渗滤液处理车间的运营管理,并督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加强环保监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吉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公示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西吉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4-3012401
联系地址:政府街47号
西吉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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