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10/2019-00020 | 发文时间 | 2019-05-05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住建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水环境问题)专项反馈意见第12项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根据区、市《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十二项:西吉县政府推进葫芦河整治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完成西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兴隆、将台两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西吉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每天约0.3万吨污水溢流排放葫芦河。
牵头(责任)单位: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完成西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兴隆、将台两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西吉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并达标排放,污水全部收集进行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西吉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并达标排放,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兴隆、将台两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使用并通过环保验收。
整改验收情况: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12月15日完成环保验收,兴隆、将台两镇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4月29日完成环保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
受理部门: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3012863
联系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
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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