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1/2018-29020 发文时间 2018-06-14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公示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公示

   2018年6月6日12:00至6月13日12:00,西吉县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共10件,目前已办结5件,现将230、271号正在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电话:0951-5986000,举报信箱: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71

 位于县城东南东三路和滨河路交汇处西北角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原第一污水处理厂旁边20米处)原提标改造设计建设规模为10000方,实际处理能力只有4000-6000方,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规模要求,部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放口(超越口)直接排放至夏寨水库,最终流入葫芦河。夏寨水库因长期接纳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水质污染明显。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排放标准是一级A,但经常达不到排放标准,管理漏洞多。

西吉县

1.关于“位于县城东南东三路和滨河路交汇处西北角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原第一污水处理厂旁边20米处)原提升改造设计建设规模为10000方,实际处理能力只有4000-6000方,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规模要求”的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6月9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查组举报转办件(宁党(环)督函〔2018〕10号)后,政府县长杨生俊同志立即作出批示:“请亚萍、天峰同志立即转建环局调查,办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6月9日晚20时许,政府副县长马天峰和县建环局局长李九定到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现场查看了生产运行情况和各项出水指标。6月10日,固原市督导组来污水处理厂实地督办,现场查看了总排口出水情况,检查了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和近期数据。6月12日,政府副县长张永强和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来污水处理厂,就污水厂运行情况采访了相关负责人和运行人员。

经核实,西吉县污水处理在提标改造前,设备设施老化失修,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平均进水量为8002m³/d,平均出水量为7830m³/d,距设计处理能力相差1998m³/d,出水水质超过国家二级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氨氮NH3-N≤25(30),化学需氧量(COD)≤100)。2017年6月9日,因污水超标排放,县建环局对西吉县污水处理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处罚款26198元。

2017年6月,经县发改局批复,同意西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2017年11月,西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通过调试运行,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氨氮NH3-N≤5(8),化学需氧量(COD)≤50)。2017年12月,西吉县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量为5051m³/d,平均出水量为  5049m³/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距设计处理能力相差4949m³/d。2018年5月,平均进水量7682m³/d,平均出水量7674m³/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距设计处理能力相差约2326m³/d,日处理污水量稳步提升,较2018年1月,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了2625m³/d。

目前,西吉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7000-8500m³,但仍未达到日处理1万m³的设计要求,排放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举报内容“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规模要求”属实。

2.关于“部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放口(超越口)直接排放至夏寨水库,最终流入葫芦河。夏寨水库因长期接纳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水质污染明显。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排放标准是一级A,但经常达不到排放标准,管理漏洞较多”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

6月1日-13日,西吉县污水处理厂日平均进水8139m³,日进水量为7343m³-8426m³,日平均出水8085m³,日出水量为7002m³-8413m³,实际处理量最高 8500m³/d,出水水质全部符合一级A排放标准,99%的生活污水能够处理。

 

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针对调查核实情况,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求:进一步加快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施工进度。力争6月中旬进水调试,6月底试运行,彻底解决县城污水处理问题。截至目前,所有单体土建工程全部完成,工艺管道全部贯通,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路基和场区内土方整平,以及粗细格栅间现进行内外墙抹灰。

    

因西吉县污水处理厂污水超标排放,生态环境受到污染,2016年11月23日,时任建环局局长高志荣被县纪委约谈;2017年7月24日,因西吉县污水处理厂将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葫芦河,县纪委对时任建环局局长刘继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2月9日,因县建环局环境监测站监管措施不到位,县纪委对时任建环局副局长牛克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018年3月15日,因西吉县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未按期完成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任务,固原市纪委对马天峰副县长给予问责处理,进行诫勉谈话。

2

230

兴隆镇单家集单北村二组有一条水沟卫生环境差,牛肠子加工作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都排至沟里,散发异味气体。

 

西吉县

6月8日18,我县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的“兴隆镇单家集单北村二组有一条水沟卫生环境差,牛肠子加工作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都排至沟里,散发异味气体”转办件(宁党(环)督函〔2018〕9号)后,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对该举报件的办理作出批示,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学军同志批示:“请生俊同志安排各乡镇立即对同类环境问题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行自查排查,迅速整改。请永强同志牵头,建环局、兴隆镇负责对31号转办件进行调查办理督查督办组跟进督办。要实事求是,从严从快,该问责的必须问责”。当日20时许,政府副县长张永强带领农牧、建环、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亲临现场,实地查看,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沟渠综合治理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经调查,该转办件中群众反映的兴隆镇单家集单北村二组一条水沟实为兴隆镇单民村单北组的一条沟渠。该沟渠及其支渠污染长度为1.3公里,涉及周边居民346户1340人。沟渠是附近居民倾倒生活垃圾、排放生活污水的主要场所,常年累积,垃圾堆积,渠道堵塞,未采取有效地清理措施,垃圾腐化,散发异味。经调查,沟渠周围无牛肠子加工作坊。

 

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6月9日,调用挖掘机2台,清理河道200米;6月9日-6月14日,共出动挖掘机4台,装载机2辆,运输车辆6辆,清运垃圾、污泥、杂草等1250余方,运输土方填埋13000方,整治河道900余米。

    

6月12日,兴隆镇纪委根据调查核查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处理结果如下:

单北村党支部书记米正清、村委会主任马连玉在工作中了解掌握情况不及时,向兴隆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由兴隆镇纪委对单北村党支部书记米正清、村委会主任马连玉进行约谈,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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