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1/2018-27886 发文时间 2018-06-11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公示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公示

   2018年6月8日12:00至6月10日12:00,西吉县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共3件,目前已办结1件,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电话:0951-5986000,举报信箱: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31

吉强镇袁河村福宁广业淀粉厂将污水排放至吉强镇万崖村八队田地,散发臭味

西吉县

大气污染

关于“吉强镇袁河村福宁广业淀粉厂将污水排放至吉强镇万崖村八队农田,散发臭味”问题。

6月8日19时许,我县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的“吉强镇袁河村福宁广业淀粉厂将污水排放至吉强镇万崖村八队农田,散发臭味”转办件(环督宁转〔2018〕22号)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对该举报件的办理作出批示,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学军同志批示:“请天峰同志牵头,对该转办件进行调查办理。并请督查督办组跟进督办。要实事求是,从严从快,该问责的必须问责”。

因231号转办件群众反映的吉强镇袁河村福宁广业淀粉厂与159号转办件涉事淀粉厂属同一企业,所反映内容类同,反映的是同一问题(该企业共租赁用于汁水还田的耕地为183.44亩,其中:在万崖村八组租赁106亩),且调查核实程序与159号转办件调查核实程序一致,经向固原市督办组汇报,不再作重复调查。

关于“吉强镇袁河村福宁广业淀粉厂将污水排放至吉强镇万崖村八队农田,散发臭味”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截至6月10日,福宁广业公司西吉袁河分公司已全部完

成租赁的183.44亩汁水还田耕地深翻、覆膜5亩,臭味已消除。6月9日,已完成种植洋芋50亩,其余种植荞麦。6月10日,县建环局对该企业行政处罚10万元。

6月9日,县纪委根据调查核查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理

结果如下:

1.对在“工作中了解掌握情况不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不及时,监管不到位”负属地管理责任的吉强镇组织委员苏兴林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责

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对在“排污监管不到位,巡查次数不够,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也未要求企业进行整改”负管理责任的县发改局副局长李伟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责令其作出

书面检查;

3.对在“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阻止该企业违规行为”负监管责任的县建环局副局长牛克虎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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