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5/2018-91340 发文时间 2018-11-16
发布机构 西吉县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民政局2018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西吉县民政局2018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总体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把推进各项民政重点工作落实作为突破口,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社会事务发展,统筹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民政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提升。

一、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脱贫攻坚,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无缝衔接。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排队乡镇测评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的操作流程确定低保兜底保障对象,县民政局成立核查组对拟低保兜底对象逐户进行核查,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保、精准发力,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家庭主要成员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28716849人整户纳入农村兜底保障范围,着力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健全兜底扶贫政策,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认真履行扶贫驻村第一书记职责,落实好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机制,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二)突出能力建设,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有效提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宗旨,把困难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为第一要务,全力抓好责任、工作、政策、资金四到位,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修订完善《西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民政、国土、建环、公安、水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防灾减灾工作机构。二是扎实推进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展出知识挂图、现场咨询等形式发放宣传防灾减灾资料4000余份,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通过社区群众大会、板报宣传等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三是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向市民政主管部门申请救灾物资帐篷76顶,招标采购储备救灾棉大衣1000件、毛毯500条、床单500条、雨衣500件、雨伞500把、雨鞋500双。四是及时核灾、准确报灾、全力救灾。制定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各乡(镇)、村配备了灾情信息员,充分利用国家灾情上报系统和移动网络手机报灾终端上报灾情,并按程序及时续报、核报。对受灾乡(镇)的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开展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五是针对6月10日至11日冰雹灾害天气过程,及时组织人员赴受灾乡(镇)查看灾情,为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拨付19个乡镇救灾资金1280万元,用于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突出拥军优属,各项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军队建设的大事来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坚决执行国家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准确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全年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178.9万元,其中:优待抚恤金630万元,三等功奖励资金1.4万元,医疗救助11.1万元,临时救助8.8万元,自主就业金332万元,现役军人家庭优待金195.6万元。二是努力做好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西吉县军烈属、退伍老兵和现役军人军属优抚解困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8】152号)和《西吉县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免费体检工作方案》(西民发〔2018〕363号)及《关于做好军烈属、退伍老兵和现役军人军属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扶组办发〔2018〕22号)文件;为全县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发放宁夏旅游拥军优属卡131张;免费为全县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进行了健康体检,共体检70余人;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退役士兵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三是认真做好新增优抚对象审核上报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核上报新增优抚对象123人,其中:伤残人员1人,带病回乡1人,参战人员1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20人;组织6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的疗养活动。四是加大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力度。 2018年共接收报到退役士兵67名,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5名,目前已协调自治区级安置部门安置1名,县级安置的4名计划已制定上报;对6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部发放了一次性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五是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创业、就业能力。投入14万元委托石嘴山市宏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40名退役士兵开展了为期7天的创业技能培训;开展退役士兵驾驶技能培训,对取得驾驶证的30人每人补助3000元。六是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办理信访件38件,接待上访人员1000多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四)突出改善民生,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为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打造绿色通道,坚持以民政云信息平台为载体,社会救助业务全部实行网上精细化办理。一是不断加大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力度,持续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利用民政云信息管理系统,协同公安、人社、房产、银行等九个部门对全县低保对象的户籍、财产、收入、授权声明等进行核对,对出现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全部予以清退;对重新申请低保的家庭严格按照核查程序经申请、初核、公示等环节后予以认定。今年以来,我局纠错低保对象信息2万余条,清除死亡、无户、串户及拥有营业执照、车辆和财政供养人员家属等低保对象1.3万人,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政策保”1560人;新纳入低保对象2258户2617人。二是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线与精准扶贫线“两线合一”政策和区、市、县民生计划要求,经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3840元,有效确保了低保制度和精准扶贫政策的无缝衔接。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及补贴19740.61万元,共保障困难群众45848户60066人。三是严格按照“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门诊大病补助、住院补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补助等方式,建立了稳定、有效的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开展医疗救助138881人次、3024.98万元,其中,参保参合救助124481人次、900.88万元,门诊救助城乡医疗困难群众150人次、20万元,住院救助950人次、230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70人次、55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困难群众13230人次、1819.1万元;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共救助6512人次,发放救助金1454.53万元。四是农村各类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有效落实。我县共保障孤儿946人、发放孤儿津贴640.68万元;农村五保户1128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79.84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55.31万元,其中:生活补贴1645.28万元、护理补贴1010.03万元,全部实行专帐管理、封闭运行,采取“一卡通”直付发放到人,五是依法依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动上街巡查制度,1-6月份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人次,接收外站送来流浪乞讨人员18人次,累计支出流浪乞讨救助资金12.06万元。协调市儿童福利院安置弃婴1名,临时送医疗机构医治无法查找居住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男性2名、女性1名。

(五)突出超前谋划,养老服务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全力推动养老福利事业长足发展。一是积极做好县城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什字中心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工程投入运营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投入200万元,新建完成农村老饭桌8个;投入1220万元,新建完成农村社区服务站61个;投入1000万元,配套建设完成农村“儿童之家”200个;投入资金26万元,对运营的26个农村老饭桌每个给予1万元补助,全面提升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保障能力。

(六)突出机制创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扎实开展。一是按照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依法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治理“村霸”专项行动。健全完善“20+X”村民议事清单,全面推行做实村代会“55124”模式,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确保了基层政权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为有效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村监会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创新推广“村级联合办公日”制度,利用“云视讯”会议系统在各乡(镇)举办村“三委”暨“一约四会”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三是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西党办发〔2018〕48号)文件精神,依托县委党校,对全县295个行政村的885名村委会、村监会主任和红白理事会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力度,利用固原市涉农惠农资金“331”监管平台,对各类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公开公示。五是扎实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切实改变村民自治中监督缺位的现状,在全县村一级形成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的基层管理模式。

(七)突出强化监管,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我县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69家。其中社会团体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4家,社会团体中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27家,占社会组织的75%,行业性协会40家,专业性协会、联合性协会81家,公益类慈善协会6家。今年新登记社会团体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我局采取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的“两手抓”措施,严格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稳妥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一是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强化发起人责任,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增强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二是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履行社会组织执法监察职能,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对涉及宗教、慈善等领域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斩断境外资金和我县宗教领域的联系,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宗教渗透等违法违规问题。

(八)突出三社联动,社会治理工作彰显新活力。一是按照 “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成城镇社区重新调整划分后的基础数据摸底、户口变更、社区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规范管理,确保城镇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职能,推动构建居民群众、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等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通过开展举办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助推“三社联动”参与社区治理工作。三是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拓展社区服务,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效能。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务公开机制,规范村监会建设,发挥村规民约的治理作用,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四是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条件,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社区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九)突出规范服务,专项事务管理取得新进展。一是投入20余万元对县政务大厅婚姻登记处进行了改造升级,分设了候登区、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区、档案室、颁证室等,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了温馨、舒适、优质的服务,为下一步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工作打下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登记3461对、离婚登记515对、补发结婚登记1797对、撤销婚姻登记7对,登记合格率100%、档案入库率100%。二是为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成果,会同11家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西吉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推进会,印发了5000份宣传材料,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对文明丧葬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协调联系慈善机构对43名特困家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进行了康复手术治疗;对12名特困家庭先天性脑瘫患者进行了康复手术矫治和器械配置;配合宁夏慈善总会完成了2017年底申报的60名重特大贫困疾病患者受"慈善之光"项目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四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取得成效,地名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库建设、地名标准化处理、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式提升。共完成地名普查调查目录9555条,地名调查登记表9742份,录入数据库数据9742条,采集多媒体信息2.8万余条,更新重要地名40余条,全县历史地名文化遗产保护33个;完成全县295个行政村和19个乡(镇)以及县城区域的街道门牌设置的大数据收集、编号、二维码的制作安装工作;目前,普查成果数据已通过自治区验收,甘宁省界和县区边界联合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发【2018】17号)文件要求,我局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以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重点,起草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5月23日印发了《西吉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8]85号)文件,召开了由分管副县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民政助理员参加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全县农村低保对象 “该退则退、该进则进、该调则调”等动态管理措施常态化进行。

(十一)突出协调推动,扎实做好农村三留守工作。我局会同教体、公安、妇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户工作的实施意见》,挂牌成立了“西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邀请宁夏昊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专家对全县19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和295个行政村的关爱督导员在县会议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天的集中全面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县“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水平,为更好的开展“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十二)突出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全县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县委、政府总体安排部署,积极履行民政职能,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确保了县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得到有效、全面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倾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爱民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我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和解决民政领域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群众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勇于担当负责,全力攻坚克难,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性锻炼,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民政事业的历史使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解决民政干部职工党的意识、先锋模范意识、党规党纪意识弱化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把党员初心找回来,重塑共产党员意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加强机关支部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机关党支部建设。对照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等党建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跟进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党员评星定级和承诺等工作,创新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抓学习强素质、抓制度强管理、抓落实强作风、抓班子强队伍,有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按照“干部素质提升年”、“干部作风转变年”相关要求,下大力气整治“慵懒散慢拖”行为,下大力气整治“执行难、变相落实”等问题,在民政系统形成标立新风、正风肃纪、增能提效的良好氛围。对照“五个严禁”,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下大力气抓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五)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的民政事业高度负责,讲政治顾大局、干实事求实效。要做到干净干事,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遵守党纪国法,加强道德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始终不忘初心,牢固树立为民情怀,深入群众面对面做工作,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解民困,真正把责任、能力、心思集中在干事创业上。

三、存在的困难和2019年工作打算

总之,今年我县民政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精准核对面广量大,各项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社区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社区工作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乡(镇)民政助理员队伍兼职多、工作量大、待遇低。2019年,全县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力主攻脱贫攻坚,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紧密结合实际,丰富学习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抓好结合,突出创新,强化落实,确保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全力推进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六大体系建设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使全县民政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得到明显增强,民政服务水平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同步奔小康。

(三)全力实施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提高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村贫困群众实施重点保障,依法科学、规范精准、分类施保,助推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加大与公安、人社、公积金、金融、市场监管等信息跨部门互通,扩大核对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对象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水平;全面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积极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衔接,继续推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同步结算服务;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机制,切实提高救助水平,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认定、标准制定、审核审批、资金管理、供养机构管理;加大农村供养机构资源整合力度,有序推进规模小、能力弱、供养人数少、设施陈旧的敬老院转型。

(四)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按照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部署,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落实工作,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标准100%落实;严格落实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大力推行“阳光安置”;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优抚信息数据管理;完成新形势下健在的城乡退役士兵数据信息登记工作;全面做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五)全力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行“55124”工作模式,全面完成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助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完善“一约四会”和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机制;深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

(六)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加快困境儿童信息库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完成甘宁省界和县界联检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界线纠纷。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深化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等公共服务,做好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和深入推进农村地名标志设置。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制定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七)积极争取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在有项目建设地点、能运行的行政村投入250万元,建设完成10个农村老饭桌项目;二是完成汉族生态公墓项目建设,470万元殡仪馆建设资金已争取到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汉族生态公墓征地任务。 

(八)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民政工作。狠抓民政系统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的监督管理,管好用好民政资金,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爱民的干部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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