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5/2018-20061 发文时间 2018-05-02
发布机构 西吉县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
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

 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为主线,始终坚持把民政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群众福祉的重要突破口,不断谋划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项民政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提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措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加强领导。我县按照要求成立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依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抽调精干力量负责实施救灾具体工作,由主要负责人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掌握和迅速处理紧急情况,确保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掌握并处置。二是加强灾情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和受灾乡镇联系,充分利用国家灾情上报系统和移动网络手机报灾终端上报了灾情,并按程序及时续报和核报,确保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和救灾应急工作快速有序开展。三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学习宣传。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日,传达学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救灾工作基本知识,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和救助能力。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等宣传节点大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从而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四是充分发挥乡镇民政助理员和村灾情信息员队伍骨干作用,深入到各乡镇、村,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等开展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了及时解决,使困难群众生活没有出现问题。五是结合灾情形势,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今年我局及时给19个乡镇支出旱灾救助资金1979万元,用于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二)积极探索,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基本要求,致力于军民团结共建,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各项政策。一是按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247.15万元,其中: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488万元,优抚对象民族团结奖33万元,现役军人家庭优待金125万元,三等功奖励资金1.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4.3万元、临时救助3.45万元,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368万元,节日慰问金20.4万元,增加收入补助115.3万元,退役士兵技能培训20万元,高原兵奖励金24万元,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44.3万元。二是认真做好新增优抚对象审核上报。今年以来共审核上报新增优抚对象96人,其中:伤残人员2人,带病回乡1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93人。三是长期做好优抚对象核查和优抚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今年共核查优抚对象498人,系统信息核对346人。四是加大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力度,通过自谋职业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对8名转业士官进行了妥善安置,于9月份安置到县公安及民政系统编外岗工作。五是加强退伍军人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创业、就业能力。今年2月份,我局委托宁夏军宏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学院开展了为期7天的退役士兵创业培训班,共培训退役士兵100名,全部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六是高度重视信访稳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检查办理信访件35件,接待涉军上访人员200多人次。七是完成全国双拥模范单位、中国双拥人物、自治区双拥模范县、自治区双拥模范单位、自治区军(警)寺共建和谐寺授牌申报工作。八是搞好烈士纪念活动。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驻县部队官兵、小学生代表200余人开展了清明祭扫活动。 

  (三)完善机制,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无缝衔接。一是认真履行扶贫驻村“第一书记”职责,落实好干部职工包扶贫困户工作机制,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二是按照精准扶贫“五个一批”要求,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积极与扶贫部门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完善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及退出标准,确保实现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精准扶贫对象中卫生部门筛选的3297名因病返贫户,已全部纳入兜底救助范围,在19个乡镇卫生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三是坚持以稳定为前提,以低保对象户籍、财产、收入、刚性支出为抓手,以民政云信息检测系统和手工比对为手段,以“三个文件”《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民办〔2015〕1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民办〔2013〕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95号)为准绳,相继出台了《西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试行)办法》、《西吉县低保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西吉县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严格最低生活保障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发放过程中坚持申请、调查、评议、审核、抽查、审批、两榜公示环环相扣,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深入推进分类施保。按照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要求,对无能力发展生产的困难家庭全部实行低保兜底,确保全面实现脱贫摘帽。今年以来,共清理不符合低保对象8036人,新纳入2900人。并对2017年确定的84个脱贫销号村约0.8万建档立卡特困群众的低保实行兜底工作;对2014年至2016年已脱贫村建档立卡兜底户进行“回头看”,有效保障返贫和漏保特困群众生活保障问题。四是按照“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救助原则,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衔接。先后出台了《西吉县医疗救助办法》、《关于印发西吉县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人口精准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各乡(镇)卫生院实施民政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实行日常救助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模式;积极探索事前、事中、事后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建立手续简便、审批规范、救助及时、管理科学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真正让城乡特困医疗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五是加强与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的衔接,对于民政救助后仍然困难的,通过协调社会力量给予二次救助,多渠道、全方位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11月底,累计发放城乡低保57540人,17192.38万元(其中:高龄津贴4547人,1465.79万元);五保1158人,510.8万元;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1185人,1203.15万元;孤儿津贴1015人,469.65万元;临时救助7013人,934.21万元;大病医疗救助12058人,2875.15万元;残疾人津贴14980人,753.34万元。 

  (四)超前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我县及时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人社、老龄等部门为成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十三五”期间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县拥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处,床位900张;农村幸福院98个,床位298张,居家养老服务站5个,床位16张;农村老饭桌26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床位60张;老年公寓及老年活动中心,养老床位120张;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提升到22张,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成比例达31.6%。县城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什字中心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工程主体已完成,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原进一步做好2016——2017年度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全县6.1万名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金额1821150元,参保比例100%。 

  (五)创新机制,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扎实开展。一是按照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顺利完成全县296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确保了基层政权建设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依托县委党校举办了3期新任村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各级党代会精神、移风易俗、廉政建设典型案例、村级规范化管理、脱贫攻坚等多个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三是以“331”监管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各村进一步完善了“一约四会”,移风易俗取得新进展。四是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明确了监督主体责任,保障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权利,较好地改变了村民自治中监督缺位的现状,在全县村一级形成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的基层管理模式。 

  (六)科学谋划,社会组织登记依法规范运行。一是定期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和培训会,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和行业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培育、登记管理及业务培训工作。二是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在全县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155个,覆盖率达到91.7%以上。与此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各种社会活动。我县共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69个,其中:社会团体1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4个。社会团体中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27个,占社会组织的   75%;行业性协会40个,专业性协会、联合性协会81个,公益类慈善协会6个。今年新登记社会团体2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 

  (七)创新管理,“和谐社区”创建全面推进。按照 “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先后出台了《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西吉县城镇“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完成城镇社区重新调整划分后的基础数据摸底、户口变更、社区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规范管理,确保城镇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引导,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切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条件,新建城市社区2个,农村社区20个,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社区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八)突出重点,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健康运行。一是设立婚姻登记服务大厅,配备专岗人员,全年提供婚姻登记调解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3794对,离婚登记356对,补办3047确保了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办件率达100%;。二是殡葬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文明节俭的丧葬习俗,牢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意识,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汉族公墓项目已完成前期选址、征地、图纸设计等工作。 

  (九)全力以赴,地名普查成果得到转化应用。一是加强保障,加大投入,查漏补缺,充分挖掘地方文化资源特色和亮点,保质保量完成地名普查工作,形成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献、地图、资料。二是做好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地名数据库现有词条数9794条。目前,地名普查“图录典志”四部书籍正在起草之中。三是全县各行政村村牌、城区内门牌正在制作,边界联合检查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十)协调推动,农村“三留守工作”扎实开展。 为扎实认真开展三留守关爱工作,我局会同教育、公安、妇联等单位,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在全面细致、保质保量地对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挂牌成立了“西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对22名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的孤儿和困境儿童由儿童福利院统一代管;在全县13个行政村建成了留守儿童关爱之家,为每个儿童关爱之家安排5万元,购置了电视、电脑和一定数量的图书、文体器材,有效保证了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娱乐需求;为296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留守儿童督导员并兼职村级民政协理员,并选派13名督导员参加了民政厅在固原举办的培训班,确保了“三留守”工作稳步推进;成功举办了全市“儿童之家”建设及“三留守”关爱督导员工作现场推进会。 

  (十一)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县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县委、政府总体安排部署,积极履行民政职能,以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了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共性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层组织建设。将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之中,积极开展“五个好”基层党支部创建活动,提升了党建工作总体水平。并按照“围绕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思路,不断加强党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坚持把“两学一做”贯穿于整个民政重点工作的始终,扎实为民办实事,竭尽全力解难题,全方位开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在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讲实干、建功业、比奉献,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两促进”。 

  (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中心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同落实。对内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对外进一步树立民政干部良好形象,形成了以优良的素质、高尚的品质、奉献的精神、良好的形象狠抓工作落实的良好局面。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形成注重学习、顾全大局、共谋发展、两学一做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事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廉洁风险防范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实行勤政廉洁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阳光政务”,做到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为促进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三)机关效能建设。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推行和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注重系统性,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对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提高了履职尽责、干好事业、推进科学发展的本领。建立健全了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及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并张贴民政局办公平面示意图、办事指南和电子屏。全面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以严格的责任制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优化为民服务环境,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把优化民政工作发展环境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升和规范行业行政执法能力和行为。切实加大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力度,有序开展纠风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确保扎实学风、改进作风、提高素质、保证服务民生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五)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把培养和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作为推动“四个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方法,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模范事迹和经验做法,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学有榜样、干有目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学风、作风,增强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西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西吉县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西吉建设工作作为本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和综合管理“一票否决制”,扎实落实防范措施。并积极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和信访积案化解和禁毒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七)社会帮扶工作。全力抓好田坪乡三岔村、兴隆镇马咀村、新营乡腰巴庄村、白崖乡泉沟垴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年来,给帮扶村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设备等,支持各帮扶村创办了互助社,对帮扶村特困家庭实行了低保兜底。通过以上措施,对脱贫销号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了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规范办信程序为手段,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涉军群体信访的排查、化解、稳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接待群众来访13600余人次,办结率达100%。认真办理阳光政务服务热线回复,承办各类信访回复28件,及时回复网上信访件,初信初访息诉罢访率达95%以上。 

  (九)民族团结创建。我局将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民政工作发展的生命线,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放在民政工作的重要位置,扎扎实实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和民族团结进步共同发展。一是将民族团结工作同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在每周组织干部进行政治学习时,将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贯穿于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中,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二是将民族团结工作同扶贫帮困工作相结合。通过走访、慰问、捐款等办法为扶贫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到目前,今年共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50户,发放慰问金2.5万元;资助贫困生55名。三是将民族团结工作同干部职工的文体娱乐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五一、七一等重大节日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集体活动,为广大干部职工之间相互沟通、相互交流搭建平台。四是在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经费中列支2万元,围绕“中华民族大家庭、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主题,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配合吉强镇、兴隆镇在各社区寻找挖掘团结友爱、交知心朋友、做和睦邻居、结美满姻缘等正能量的模范集体、模范户(家庭)及个人进行了表彰。五是将民族团结工作同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环境相结合。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干部职工更新了高拍仪、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通过不断创优办公环境,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之,今年我县民政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与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城乡低保家庭收入难以核实界定,基层民政工作队伍薄弱,各项工作进展不平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等“政策保”较多,工作难度较大;二是社区工作比较滞后,社区工作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全县民政工作水平,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扣“创新驱动怎么做、脱贫富民怎么干、生态立区怎么办”这一主题,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县在全区率先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新贡献。 

  (一)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救灾减灾预案,健全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和乡、村两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保证救灾资金安全运行;启动运行西吉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协调调拨、采购救灾物资,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灾能力。 

  (二)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区、市要求,组织实施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及提标政策;完善城乡低保、高龄老人、五保、孤儿、优抚对象等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启动救助对象信息录入系统,健全信息档案,按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全面组织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沟通,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标准,做好低保兜底,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两条线”有效衔接。 

  (三)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积极争取大病医疗救助资金,适当提高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比例,积极推行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程序,提高救助水平。充分发挥大病救助政策的扶持脱贫作用。将“两线合一”后确定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点范围,充分发挥好医疗救助在精准脱贫工作中的扶持作用。 

  (四)积极争取民政项目建设。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规划建设汉族公墓及殡仪馆;二是积极争取新建老年人养护院,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工;三是规划新建西吉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四是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规划新建6000平方米的老年人活动中心1所;五是争取新建一所1200平方米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六是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新建58所农村老饭桌项目;七是规划新建40所城乡社区服务站。 

  (五)规范运行新划分城镇社区。加强组织协调,完成城镇社区重新调整划分后的机构申报、社区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规范管理,确保城镇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 “村改居”工作,不断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条件,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按标准化要求进行路牌、村牌、门牌设置几边界年检工作,加强“三留守”关爱与保护,抓好养老机构和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老龄工作,严格按照婚姻集中办理规范程和程序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七)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 

  (八)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按照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要求,全力抓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基层民政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场所办事、有手段成事、有规矩理事,做到管理方式法治化、管理内容标准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运行制度化,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服务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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