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6/2018-18469 发文时间 2018-03-05
发布机构 西吉县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西吉县司法局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吉县司法局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2018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政府和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政法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过硬队伍建设为根本,“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创新理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西吉建设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对全县普法责任单位“四清单一办法”进行梳理,并向社会公告。在全县司法、主要执法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初步建立以案释法工作运行机制,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抓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提升普法质效,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责 任 领 导:马建安

责任办(室):普法办

2、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开展“学习新宪法法律进机关”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广大干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意识。开展“生态立县 法治同行”主题实践宣传活动,围绕县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推进“法律八进”标准化建设,年内命名一批“法律八进”创建示范点。积极打造法治文艺精品,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

责 任 领 导:马建安

责任办(室):普法办

3、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各类媒体融合。探索建立系统内资源共享、协同高效、考核评价的立体宣传新机制,明确各部门(单位)宣传任务、内容、时限和要求,在相关媒体设置专栏、专版,突出宣传主题,打造精品栏目。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强普法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责 任 领 导:马建安

责任办(室):普法办

二、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加快“三大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于年底前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规范,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到位,实现“三大”平台优势互补,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在整体实现“有没有”的基础上,全力迈向“好不好”的新发展时期。

责 任 领 导:马双琴

牵头办(室):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办(所):各司法所、机关各办(室)

5、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出台《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和评估考核制度。根据固原市律协分配我县律师名额及全县律师资源分布状况,科学合理采取有效形式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责 任 领 导:马双琴

责任办(室):法律援助中心

6、不断提升律师法律服务能力。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继续开展“千名律师、百名公证员”进社区(村居)等公益活动,引导广大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为更加需要扶助的基层群众服好务。开展律师调解和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试点工作。

责 任 领 导:王志军 姚建海

责任办(所):律师所、公证处

7、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担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依法维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完善律师轮流坐班制度,积极参与接访,合理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预防进京赴银越级上访,从源头上预防矛盾激化,防止由于信访问题处理不力而发生重特大事件。

责 任 领 导:王志军

责任办(室):律师所

8、积极推进公证工作全面发展。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格贯彻执行司法部提出的“五不准”要求,规范办证流程,对每一个公证事项真正做到勤勉尽责的审查义务,从源头上防控办证风险。激活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内部编制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和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公证机构自主权等,开展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网上年度考核工作,有效激发、增强公证工作活力。

责 任 领 导:姚建海

责任办(室):公证处

9、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做好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对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跟踪,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大力开展“法律扶贫”,落实新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教育培训,确保向困难群众提供的法律援助标准不低、质量不降、范围更广。

责 任 领 导:马双琴

责任办(室):法律援助中心

三、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

10、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矫正帮扶、基础保障标准,制定工作考核指标,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视频巡察系统和社区矫正智能化基础建设。把教育矫治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分类管理教育,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就业培训等专业服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责 任 领 导:张  朴

责任办(室):社区矫正办公室

11、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理。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制度,加大前置安置帮教对象教育培训力度,加强重点人员的帮教管理,做好服刑人员的信息核实、反馈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

责 任 领 导:张  朴

责任办(室):安置帮教办公室

四、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

12、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范围,完善矛盾纠纷“两排查、一分析”制度,加强研判预警机制,围绕自治区60大庆等重大节日,有效化解各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把“枫桥经验”本地化落实好,创新举措,综合施策,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实施。

责 任 领 导:张  朴

责任办(室):基层室

13、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继续做好专职调解员聘任工作,通过选聘具有基层调解经验和法学、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提高我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规范人民调解员初任培训、年度培训制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情况,实施有效分类培训,提高调解员工作水平。积极参与“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及调解员的典型事迹。

责 任 领 导:张  朴

责任办(室):基层室

五、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础保障建设

14、切实抓好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责任机制,对全局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进行统筹安排,推进督查督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司法所、机关各办(室)要把强化督查督办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突出重点抓督办,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实。

责 任 领 导:马建安

责任办(室):办公室

配合办(所):各司法所、机关各办(室)

15、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司法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为契机,结合各司法所建设情况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特点规律,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机构建设、人员管理、业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有关方面支持,推动司法所各项职能扎实落地。

责 任 领 导:张  朴

责任办(室):基层室

六、锻造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16、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责 任 领 导:马建安

责任办(室):机关党支部、办公室

17、开展信息调研,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创新、解决制约司法行政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明确调研课题,形成对工作有思考有推动的调研报告,以调查研究的新成果助力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机关各办(室)、各司法所每月要坚持向局办公室上报3篇以上高质量的信息、调研或经验材料,信息报送情况将所为年底考核的重要指标。县局年内争取在市级以上媒体或内部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报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宣传;注重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协作配合,依托网站和各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责 任 领 导:马建安

责任办(室):办公室、基层室

18、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承诺服务制度,推动廉政警示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责 任 领 导:马建安

责任办(室):机关党支部

19、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把抓落实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作风建设、评选满意机关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把更多精力集中到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上来,集中到抓大事、谋全局、促落实上来,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努力成为建设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责 任 领 导:马建安

责任办(室):机关党支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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