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29/2023-00005 发文时间 2023-03-28
发布机构 西吉县平峰镇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平峰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平峰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这一主题,持续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平峰建设任务落实,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提高全面依法治镇能力和水平,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平峰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证,2022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县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宣传普及,提升学习宣传贯彻的深度、广度、力度,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讲堂作用,采取面对面讲习、以案释法、发放资料等方式让群众就近就地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三是压紧压实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要求,担负起推动法治建设政治责任。靠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完善“1133”工作机制,提高功能型党支部决策统筹能力。围绕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能力、基层治理体系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镇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基层治理“1133”枫桥经验西吉模式。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功能型党支部基层治理体系;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健全排查、化解、考核三个机制,补齐基层治理短板,各村成立村综治中心主任为组长,村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各自然村组长(网格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聚焦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突出矛盾,针对拖欠工资、征地拆迁、涉众金融等重点领域,紧盯生活失意、行为失常等重点人员,常态化开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对合理合法的诉求解决到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帮扶到位,对存在心理包袱的疏导到位,确保“事心”双解、握手言和,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镇基层治理党支部对“两所一庭”等县直单位派出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完善梳理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打造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加强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1133”工作机制和功能型党支部的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对我镇信访积案进行大清仓,大起底,坚持“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做好教育稳控工作,最大限度防止信访上行、矛盾激化、群体性上访。2022年,各村委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共排查矛盾纠纷102条,全部化解到位;综治中心处理12345便民热线平台群众诉求104件,办理上级部门及信访部门转办信访件24件,全部办理完毕;接访33批35人次。开展普法宣传和综治活动88场次,参加人数12787人次,发放材料1.2万余份;改进工作作风,变领导接访为领导下访,现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增强依法决策程序意识。自觉养成依法决策的习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切实增强依法决策程序意识,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依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规定,提升依法决策能力。结合实际,把有关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和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列入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相关执法规范标准和流程,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权利救济等权利。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广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培训。针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环境整治等领域违法行政突出问题,开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开展立案信息对接、诉前调解等工作,强化行政争议非诉讼化解。

(四)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突出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组织了24次宪法主题宣讲,参加人数2300人次。镇党委举办4次镇村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27场次,参加人数6200人次,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利用“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镇党建办公室、综治中心在平峰街道利用逢集日组织干部、志愿者上街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品1.2万余份。将党内法规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村党支部周例会会前、“三会一课”主要学习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乡村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各行政村培育3名“法律明白人”骨干、10名“法律明白人”,全镇共有“法律明白人”280名,“法律明白人”都参加了一次法律培训,实现各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开展了7次宗教场所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实践活动,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评理说事制度、乡村治理积分制等有效做法。

(五)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努力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的结晶,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法治保障。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和干部学法重点,利用镇干部每周二、周五的集体学习时间系统学习、适时举办了镇村干部培训班,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持续深化六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统筹,狠抓工作落实,行业乱象大幅下降、行业秩序明显好转、无黑恶案件发生。营造全民扫黑氛围,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持续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让群众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认真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入脑入心。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二)推动“1133”工作机制落地落实。推动“1133”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推进镇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落实“枫桥经验”西吉模式,坚持党的领导,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完善“1133”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持续深化排查、化解、考核三项机制,落实“心连心”警务室和“微法庭”建设、法律“明白人”培育,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三)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重大决策作出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四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社会各方面对决策的实施提出较多意见的,适时组织后评估。

(四)做好“八五”普法谋划工作。对“八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总结,按照上级部门和《平峰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平峰镇“八五”普法任务清单(2021-2025年)》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常规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各个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在辖区推动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金融服务、水资源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情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快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本地区重大风险责任。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镇、村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级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加快各类线上调解平台对接,健全线上线下联动调解机制,促进高效化解纠纷。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报送、分析研判、分流化解、回访等机制,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充分发挥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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