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3/2022-00063 发文时间 2022-03-15
发布机构 西吉县教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和西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西吉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中央和自治区督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西党法办发〔2021〕6号)精神,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吉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60所,其中普通中学19所(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17所),职业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99所,教学点6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64所(其中民办17所,校中园119所);现有教职工4982人(幼儿园36人,小学2450人,初中1557人,高中686人,职业高中229人,特殊教育学校24人);在校学生78723人,小学生34132人(含特教学生89人),初中生18211人(含特教学生24人),普通高中学生9415人,职业高中学生4436人。幼儿园(含学前班)在园(班)儿童12529人。在校学生中农村留守儿童278人,(其中小学200人,初中78人),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491人,(其中小学1229人,初中443人),县内6-15周岁残疾儿童682人,(其中特教学校就读85人、随班就读508人、送教上门89人)。

二、依法治理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机构完善,人员配备完备

一是西吉县教育系统成立了由县教育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党记、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股室长为组员的行政执法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督促指导各股室开展和协调相关工作。

二是聘请专业律师任法律顾问。对教育系统所涉的合同、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审慎性审核,必要时根据律师职业水准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法律尽职报告,以减少教育系统法律风险的发生。定期不定期到学校举办法治宣传讲座,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学生和老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防范未成年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联合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全县所有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220名,参与学校制定各项安全预案,排查学校安全隐患,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各项安全演练。同时聘任离退休人员、校长、公检法司专业人员组成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宣讲团,在各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力推进了全县各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

四是全面梳理教育行政职权。为认真落实西吉县关于建立“三个清单一张网”(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政务服务网)制度的要求,深化教育系统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发展环境,教育体育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对照综治办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共梳理行政职权57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类别8项、行政处罚13项 、行政强制1项 、行政检查6项 、行政奖励12项 、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3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下发文件,给各个股室分解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二)行政执法方案实施,制度健全

  为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程序,保证我县教育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教育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西吉县教体局2021权力清单(57项)》,《西吉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西吉县教育系统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

(三)教育宣传学法知法用法

  为提高未成年人遵法、守法意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西吉县教育局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为抓手,创新载体,主动作为,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广泛开展富有时代特色,适合青少年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将法治教育深入机关,深入校园,走近青少年。

教育体育局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制度,全面做好青少年儿童法治教育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教育系统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区“学宪法 讲宪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每年联合司法部门聘请检察院检察官、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到各学校举办讲座700余场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平安西吉建设,大力营造全体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教育局联合县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教育系统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三是强化联合机制开展活动。联合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主题宣传宣讲活动。向全体学生印发了交通、网络、消防等方面知识,印发宣传彩页传单10余万份。四是利用新型多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将传统宣传模式和新媒体宣传方式有机结合。教体局和学校通过构建“八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积极发挥法治教育第一课堂的作用,把普法教育融入到健康教育、思想品德、历史等基础课程,纳入主题班会、团会、队会活动内容,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墙报等载体为传统宣传,拓宽新媒体宣传教育渠道,让每一位师生掌握普法知识,确保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学生。五是以赛促建,拓宽普法教育工作的宣传渠道。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战略部署,扎实做好教育系统普法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师生普法手抄报、征文、演讲等比赛活动,选拔优秀的参赛选手参加市级、区级和国家级比赛。每年要求全体师生参加网络普法考试竞赛活动,并有好多教师和学生取得优异的成绩。六是不断丰富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2019年我县实验中学被自治区命名为“法治示范学校”,受表彰普法先进个人5名,实验中学积极推进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有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加快西吉教育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行政执法

1、控辍保学依法治理情况

各学校(园)、局机关各室(中心)始终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宁教基〔2020〕6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学生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协调、主动联合扶贫、公安、司法、民政、妇联、残联、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等部门,深入开展核查劝返、帮教帮扶等工作,形成部门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

2、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治理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切实筑牢思想防线。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行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教监〔2015〕71号)和《西吉县关于治理有偿补课、教育乱收费和乱订教辅资料的实施意见》(西教体发〔2015〕247号)等治理有偿补课的相关文件,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一一签订《勤奋教书廉洁育人承诺书》、《西吉县中小学教师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将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让教师从思想深处吃透、领会文件精神,筑牢思想防线,自觉遵守拒绝有偿补课个人承诺,以思想的再认识,推动行动的自觉自律。将教育部《六条禁令》、教育厅重点整治七项内容和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在校园、社区醒目位置张贴,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

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教育体育局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把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通过走访学生及家长,开展专项检查;在开学期间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抽查。同时,认真核查群众来信来访、网络投诉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坚持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对当事人不处理不放过、对疏于管理的学校校长及分管校长不问责不放过,并将处理结果实名公开曝光。各学校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加有偿补课,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罚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设立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网络监督,及时自查自纠。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

三是坚持因材施教,鼓励义务帮扶学困学生。鼓励教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爱心帮扶,对每一位学生负责,义务帮扶学困学生,认真开展课前课后、寒暑假义务辅导等志愿服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课堂上多关注他们,教学中主动与他们沟通交流,通过提问、讨论、面谈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挖掘他们在学习中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个亮点,帮助他们树立信心,不断进步;在生活中多赏识他们的优点,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战胜困难。对帮扶学困生工作突出的教师,学校在评优选先、职称评定、绩效工资调整等方面学校优先考虑。

3、教育乱收费问题依法依规治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成立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教育收费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管,通过校领导包班、包学科、包年级、包重点教师等有效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严格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近年来,我县把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作为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核心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及时转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项措施》(教基一〔2012〕1号)等国家、区、市相关文件,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西政办〔2009〕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西政办〔2009〕2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作业本、教辅资料、寒暑假作业、校服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西教体发〔2009〕240号)、《西吉县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教体联发〔2011〕319号)、《关于对中小学教辅资料及寒暑假作业征订工作的通知》(西教体发〔2012〕515号)、《关于印发<西吉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教体发〔2013〕2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园)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教体纪发〔201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通知》(西教体发〔2014〕139号)、《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西教体发〔2015〕 128号)、《关于治理有偿补课、教育乱收费和乱订教辅资料的实施意见》(西教体发〔2015〕247号)和《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教体函〔2016〕102号)等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中小学校长认真学习,安排部署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标准,依法依规收费。各学校(园)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收费,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体育局印发《教育收费明白卡》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西吉县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公开承诺书》,每学期学期开学前利用墙报、宣传栏、公示牌、公示墙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对收费进行公示,并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特别注明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加大治理中小学教辅资料散滥问题。各义务教育阶段通过评议、公示、上报为小学阶段学生统一定制《同步课堂》,初中阶段《学习之友》,没有征订其他任何教辅资料;在征得学生及学生家长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为1—8年级学生征订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寒暑假作业》;初三学生在全面完成《学习之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学生和学生自愿原则,为学生选定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考档案》一书作为巩固提升基础知识的辅助资料。高中学校严格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和学生学习需要,在学生和家长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可为学生征订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优化设计》一书作为教辅资料。所有教辅资料均由学校无偿代购。坚持从严控制、学生及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控制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在学生及家长自愿订购的基础上,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收取校服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代收费仅代收作业本费。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6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0元;县城小学每生每学期8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元。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始终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作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纠风办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物价和文化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积极性,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综合治理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教育体育局结合春季和秋季开学时收费的“高峰期”和乱收费的“多发期”,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通过走访学生及家长,开展专项检查;在开学期间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抽查。同时,认真核查群众来信来访、网络投诉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坚持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对当事人不处理不放过、对疏于管理的学校校长及分管校长不问责不放过,并将处理结果实名公开曝光。2014年就曾对个别学校和个别教师因订购教辅资料在全县范围内曝光和公开处理。

4、非法办学、违规招生等问题依法依规治理情况

一是加大中小学管理。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坚持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化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遏制无序择校行为,全面贯彻执行就近入学制度,缩小校际间差距,减小择校压力。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决杜绝举办“实验班”、“重点班”、“特色班”。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指标到校+择优”的招生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课程方案,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音体美等课程设置。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和在校时间,切实减轻过重的学业负担。强化自我约束,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坚决杜绝乱招生、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等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办学行为。

二是加大对全县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由教育体育局牵头,联合行政服务审批、人社、公安、民政、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民办学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99号、《关于对全县民办学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西教民办发【2020】2号)、《西吉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西党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摸排(全方位、细排查)、鼓励(抓机遇、谋就业)、引导(遵章程、求规范)、督查(找问题、促改进)、整改(切鄙陋、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各乡镇对辖区民办幼儿园、民办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2020年以来,检查未取证民办幼儿园7所,校外培训机构18所,依法取缔民办幼儿园4所,取缔民办校外培训机构6所;经整改组织复验,颁发办学许可证15所(民办幼儿园3所,民办校外培训机构12所)。对全县2020年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20所取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15所幼儿园进行了年检,年检合格率为100%。

2021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消防、卫健等部门,结合《关于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西教体函发[2021]346号文件)和《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等,先后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整治。全面落实从教人员、课程方案、收费标准等公示制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核制。落实所有证照齐全培训机构,统一使用根据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公布的合同文本范本印制的《西吉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和《教职工聘用合同》。签订并严格落实《西吉县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西吉县校外培训机构课外服务承诺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各项收费全部进入机构工户,签约开户银行建立监管,严防因退费、欠薪、劳动人事争议、房租等发生纠纷和卷钱跑路现象发生。

2021年8月份以来,根据中央、自治区教育领导小组“双减”工作会议和西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以及《西吉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西教体发〔2021〕43号)《关于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安排》(西教组发〔2021〕2号)等文件,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体育局组织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西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照“三个一批”(取缔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要求,联合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培训机的证照登记、培训行为、师资队伍、收费管理、宣传管理、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逐项登记,集中评价,指导规范办学培训机构25所,责令停业整改校外培训机构3所、民非企业(教育咨询服务类)3所,完成终止办学、注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1所,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登记审批5所,转非学科类培训机构2所,取缔无证无照学科类培训机构2所。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民办学校(机构)责任督学挂牌机制。教育体育局各室(中心)明确工作职能,细化管理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组织了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签订《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承诺书》和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管执法,教育体育局联合公安、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结合“五项管理”、消防安全、规范培训收费等方面,对全县32所取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全覆盖督导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全县民办培训机构统一使用《西吉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规范文本,落实收费标准、收费公示、学校(机构)章程及财务制度审核备案制,确保规范使用经费,消除夸大宣传现象。

5、教师行政奖励、教师行政处罚、教师资格注册认定等问题依法治理情况

一是加大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和各级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 年度基础教育领域拔尖领军人才的通知》(宁教师〔2021〕52 号)和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评选 2021 年度基础教育领域拔尖领军人才的通知》(固教体函〔2021〕66 号)文件精神,我县拟推荐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度领航书记校(园)长1人、教学名师8人、优秀班主任4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3号)精神,拟确定西吉中学赵益民同志为首批教育世家推荐人选;根据相关通知精神,确定西吉中学教师朱永胜、袁河中学教师韩慧娟、西吉一小教师牛昌梅3名教师为2021年阿里巴巴公司“怀新杯”拟表彰推荐人选。通过评选推荐,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大对教师的惩戒。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教的要求,加大对教师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2020年对酒驾、赌博、违反纪律等先后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教师法纪意识,使广大教师明法纪、知敬畏,形成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三是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2021年,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西吉县适时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通过西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在微信平台发布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等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截至目前对2021年上半年525名申请人按程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同时对全县中小学在编教师资格进行摸底,11月份对全县中小学在编教师进行第二轮教师资格注册,其目的是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6、学生资助管理问题情况依法治理

西吉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县政府协调领导小组,教体局工作小组,各学校(园)领导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四级管理网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文件要求,准确核查资助对象。各学校(园)严格规范资助程序,采取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初审、年级复审、学校公示后交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汇总报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复核认定,确定受资助对象,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相应资助,实现了应助尽助,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率99.7%。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情况。

1)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学前两年资助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全区学前教育资助范围的通知》(宁财(教)发[2015]224号),学前教育“一免一补”资助依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一免一补”资助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17]88号),2021年资助5706人578.39万元。

2)普通高中资助资金。国家助学金资助依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春秋季学期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5]402号),给予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每年生均2000元的助学金,免学杂费资助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给予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2021年资助9973人次708.64万元,中职15843人次989.24万元。

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政策规定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同时依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21]154号)给予在籍在校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生活补助,2021年春季学期补助28718人1061.95万元

7、体育工作依法治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一条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相关规定,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授予认定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2019年8月体育中心授予认定第九套广播体操社会体育指导员138人;2020年6月分别授予认定毽球社会体育指导员46人、广场舞社会体育指导员65人、柔力球社会体育指导员33人;2020年9月授予认定广场舞社会体育指导员384人。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授予认定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省(区)级体育行政部门授予认定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部署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情况、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教育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违反教育法规,侵犯师生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

二是民办教育机构在办学管理、教学、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有的民办教育机构没有建立教职员工和学员档案等相关资料;有的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有的未经审批,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有的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办学行为不规范。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制约着我县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干扰民办教育秩序,给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对于处理违反教育相关法律的事件,需要各部门加强与教育的配合。例如在学校门口乱设摊点、民办教育非法办学、扰乱学校教学秩序、黑校车接送学生等问题都需要公安、市监、交警、文化等部门的通力合作、联合执法,才能维护好教育的发展环境。

四是由于我局行政执法存在分布范围广、人群复杂、执法难度较大的问题。再加上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有限,同时均为各个科室工作人员兼任,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完成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因此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存在人员不稳定,执法力度和时效性欠缺的问题。

四、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在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抓好制度建立、规范执法、执法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为推行“三项制度”落地见效提供保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以此次发现的问题为导向,积极学习其他单位经验,查缺补漏,改正不足,同时,密切关注简政放权工作动态,关注权责清单变化,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主体,依法履行委托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执法活动。

落实“双减”相关文件、会议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坚持从严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和各学校、各在职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规定。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加快推进“营改非”转型工作。结合摸底排查和出现的“住家教师”“众筹私教”、转入“地下”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现象,联合市场监管、民政、公安、卫健、消防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长效机制。自觉接受上级法治机构等对执法部门开展的各项执法监督活动,同时,强化局内监督,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杠杆作用,促进内外部监督同步发力,倒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健全完善督导检查、日常监管机制、黑白名单制度和“四维监督机制”(学校自我监督、教育行政部门监督、责任督学督导监督、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方式和专门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查处,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积极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我县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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