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1/2022-00084 发文时间 2022-07-01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西吉县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县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有效遏制社会救助对象失信行为,杜绝钻政策空子、弄虚作假等情况,我县积极探索创新将诚信机制引入社会救助工作领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救助行为,弘扬社会诚信风气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强基础、建机制、促精准、兜底线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发展主线,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加强救助对象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救助诚信氛围,缓解救助对象多基层核查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全面构建诚信规范、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入户核查工作巨大个别救助对象瞒报隐藏收入资产、虚构支出等痛点和难点问题,变被动核查为主动申报,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符合基层实际的社会救助诚信机制

(二)坚持系统思维。从全局思维和系统观念出发,统筹考虑救助资源、对象认定、人员队伍等多个领域,系统谋划、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充分发挥系统合力,协同推进基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务实管用。从全县实际出发,强化制度设计和政策完善,通过救助对象自主申报平台信息比对经办人员重点入户抽查开展守信奖失信罚等措施,营造社会救助诚信氛围建立务实管用的社会救助诚信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出台一个政策文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国家诚信制度建设为契机,出台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西吉县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来推进诚信机制建设,为各相关救助管理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提供支撑

(二)建立一个失信数据库建立社会救助信用评分模型对自主申报数据、入户核查数据、核对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判定,建立失信对象数据库,加强与其他救助职能部门数据对接,同步失信人员数据,为社会救助诚信预警提供支持。

(三)推进六大措施建设。一是建立诚信承诺告知措施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救助对象诚信承诺的内容、违约责任。通过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形式,推进社会救助对象依法救助的自觉性、严肃性,实现法律责任事前告知,有效改善救助对象虚报、隐瞒家庭经济状况等现象。二是建立失信认定评价措施根据社会救助对象虚报、隐瞒和伪造等不诚信行为造成的影响结果,量化、细化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建立科学、针对性、可操作的分类分级评价机制。三是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实施梯度惩戒制度,针对一般、较重、严重的失信行为,明确相应的惩戒内容。实施联合惩戒,依托失信对象数据库,建立信用追溯机制,从源头防控不诚信求助,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救助惩戒氛围四是建立守信激励导向措施对救助对象实施诚信等级评定,激励保障对象的诚信行为。对信誉优良的救助对象,明确可以优先获得其他社会救助项目,优先推送给各种社会力量实施帮扶。同时加强宣传,公布守信行为,“优秀诚信个人”公开予以表彰,鼓励更多人效仿学习。五是建立诚信修复重塑措施。以教育引导为重点,帮助失信对象重塑个人救助信用,明确信用修复的途径和量化标准,对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按程序实施信用修复,同步修复失信对象数据库的信用等级。六是建立诚信异议调处措施对于存在异议的失信行为,本着慎审的原则,明确救助对象对失信异议的申诉渠道、核实程序、核实时限,确保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开拓三个亮点创新。一是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通过诚信体制建设,积极排查社会救助对象故意隐瞒、家庭经济状况造假等行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提供基础数据,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二是弘扬社会诚信风气。通过网络、报纸、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弘扬正能,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三是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通过开展全面调研,对社会救助信用评分模型进行科学论证和修订,认真总结项目得失,完善《西吉县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形成可推广复制的西吉经验做法。

四、试点区域

以吉强镇为创新试点乡镇以村(居)委会为基本单位,吉强镇人民政府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5327户低保家庭为试点对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下旬)。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试点工作。

(二)实验组宣传申报阶段(2022年7上旬)。吉强镇人民政府选取部分村)委会为实验组在实验组通过挂横幅、贴海报、发传单等方式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宣传。组织实验组内救助对象完成自主信息申报。

(三)实验组入户核对阶段(2022年7中旬)。对实验组已经完成自主申报的低保保障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将入户调查采集到的信息导入数据库。

(四)实验组信息对照阶段(2022年7月下旬)。实验组救助对象自主申报信息入户核查采集信息宁夏民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核对信息进行对比,全面分析信息数据差异,建立“诚信评分模型”。

(五)实验组经验提炼阶段(2022年8月)。依据实验组获得的信息数据,出台《西吉县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试行办法”在实验组开展失信惩戒守信激励、诚信修复、诚信异议调处等措施。记录“试行办法”执行后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试行办法”进行完善修订,最终出台《西吉县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六)对照组实施阶段(2022年9月-12月)。在吉强镇全域内多渠道大面积宣传《西吉县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吉强镇对照组的村(居)委会开展社会救助自主信息申报,申报结束后开展入户核对。按照诚信评分模型进行评判,形成对照组数据。

)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3月)。梳理分析实验组、对照组试验取得的成效和不足,提炼总结社会救助诚信机制建设工作经验,撰写项目评估报告,形成在全县范围内可操作、可复制的成熟机制,并部署下一年重点工作。

六、项目经费来源

依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文件规定,项目经费来源从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局分管领导、救助中心主任及各乡镇社会事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西吉县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方机构派驻社会救助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协调项目运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县民政局对社会救助改革各阶段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坚持抓实、抓细、抓具体,真正将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吉强镇人民政府及其辖区的各村(居)委会既要各司其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又要以项目为纽带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确保各项行动有效衔接,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管理。县民政局应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全程监管项目运行。实施第三方机构建立专项信息报送机制,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汇报,每半年提交一次项目进展阶段性工作总结。项目终期结束后,对项目成果进行完整梳理,形成成果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信息宣传栏、宣传册、现场解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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