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1/2022-00070 发文时间 2022-08-26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十八届人民政府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基础和保障,是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强国和健康西吉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逐步增多,人民群众通过健身促进健康的热情日益高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5%。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西吉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体育强国建设为引领,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健康西吉”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增强人民体质,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全民健身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健康幸福指数,全力加快“健康西吉”建设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宁夏积极贡献西吉体育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持续高涨,健身方式不断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有效增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38.5%以上。全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等级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1.5%以上。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提档升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15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区(村)多功能运动场10个、健身步道20公里,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村行政村级体育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全覆盖。健身设施供给更加多样,设施维护和运营管理水平不断

体育社会组织覆盖城乡。“4+X”体育组织体系基本建成,并向乡镇、行政村(社区)延伸。全全民健身站点达到30个以上。

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稳步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0人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85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指导水平和上岗率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不断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做大做强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活动。发挥现有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挖各乡镇、行政村(社区)特色,由“一地一品”向“一地多品”升级。重点培育农民篮球赛重走长征路运动健身大赛等品牌赛事,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大拜年、新年登高、元旦健身跑、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主题活动、全民健身节等全民健身特色节庆活动。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一步加大冰雪运动知识的宣传普及。(责任单位:县总工会、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善群众身边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持续打造市民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农民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等群众性标杆赛事,并实现与全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紧密联动和有效打通。创新开展贴近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符合城乡居民健身需求的体育活动,积极举办“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登山、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全面落实工间操制度,推广普及第九套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八段锦进机关、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深入开展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赛事活动,扶持推广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加强民族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定期举办方棋、踏脚、珍珠球等项目赛事活动,举办本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积极组队参加自治区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丰富民族传统体育全民健身项目,满足各族人民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积极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加强居家健身模式的传播推广,协同媒体积极宣传居家健身理念,深度实施居家健身促进计划,推出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运用现代科技和互联网技术等手段,创新智能化运动健身方式,探索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线上举办新形式,推动全民健身进家庭(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拓展重点人群健身运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落实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争取项目支持配套建设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设施器材。利用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建设多功能儿童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实施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人群健康关爱计划,增加适宜的健身设施供给,推广契合老年人、妇女、残疾人需要的体育健身休闲比赛活动,提高全民健身普及普惠水平。(责任单位:团委、老干部局、妇联、残联、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以及体育、医疗领域专家作用,深入群众身边进行科学健身指导。依托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开展“三送五进”体育科技服务活动,提供健康咨询和运动处方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健身服务队伍建设。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大力培养“三大球”、冰雪运动以及针对青少年人群等重点领域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培训,不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科学健身指导、体育活动组织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积分激励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服务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情况普查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各项制度,打造层次多样、类型丰富、具有西吉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调动优秀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系统工作者、体育教师和体育专业学生等人群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技能,营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团委、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不断强化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加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落实《自治区体育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体发〔2022〕18号)要求,在城乡实施体育“康乐角”建设工程和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因地制宜补齐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实现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管理使用好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羽毛球馆、游泳馆。推动智能化健身设施建设和现有设施提档升级。积极争取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提升重点工程体育项目,规划建设将台堡镇体育公园、新营乡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行政村(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项目,推动县域全民健身设施均衡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综合开发建设利用。鼓励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建筑屋顶、权属单位物业附属空间等,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建设体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多元价值体育综合体。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实施“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根据需要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水平。(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不断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县“4+X”体育组织体系,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乡镇、行政村(社区)延伸,加快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建立全民健身站点、服务全民健身。发挥级体育总会枢纽性作用,加强对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的指导,引导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优化体育社会组织环境。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相关举办标准与激励政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体育培训、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帮助改善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全民健身服务的基础条件,在活动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开展全体育类社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主要评价指标,完善考核体系与激励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全县优秀健身站点奖励政策。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体育领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根据《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厅<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制定《西吉县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强化日常管理和服务,监督其规范、合法运行。(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不断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融合发展。按照全区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大力推广普及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等运动项目,厚植竞技体育群众基础。充分发挥体育竞赛带动作用,不断拓展全群众体育比赛项目,从中发现和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借助体育社会组织力量,通过联合办队等方式,组建新体育项目运动队,扩大竞技体育项目运动梯队。(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体育与教育融合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全面落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强青少年运动项目技能培训,确保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常态化开展全县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每年举办全县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篮球运动会、足球联赛和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赛事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全区青少年锦标赛和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赛事活动,鼓励学校大力开展田径、篮球、足球、排球、轮滑、冰雪等项目校园赛活动。持建设篮球、足球、排球等体育特色学校,支持各学校组建篮球、足球、排球队,把校园篮球、足球、排球作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长期工程持续推进。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综合评价和专项激励机制,激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力。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管理,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确保县域内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逐年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体育与卫生融合发展。加强现有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管理,推动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就近向群众提供体质健康测定服务。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全面掌握全县群众健康情况。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在县人民医院设立运动康复诊室,提供运动康复服务;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供运动处方、健身指导、运动风险评估等服务。积极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宣传普及。(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结合资源禀赋和重点产业,发展骑行、自驾、徒步、越野、登山等户外运动项目。积极开展“一景区一项目、一节会一活动、一产业一赛事”体育旅游品牌创建活动,打造西吉特色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项目、精品赛事、精品线路、示范基地,培育特色体育旅游产业。争取项目支持建设龙王坝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不断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开展科学健身知识、运动技能培训,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实施体育文化精品工程,鼓励群众参与创作具有西吉特色的体育文化作品。充分运用自治区体育局“运动银行”“健康积分”等制度,加强全民健身激励,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人员颁发证书。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民健身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公共体育服务相关责任,推动全民健身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要规划紧密衔接,制定本乡镇、部门(单位)全民健身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县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评估考核。(责任单位: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

落实全民健身公共财政事权划分和财政支出责任,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公共体育服务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支持力度,并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照自治区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办法等制度,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鼓励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民健身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全民健身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培养引进高层次体育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培养引进体育场馆运营、赛事活动策划、体育训练与健身教练、体育培训与咨询、体质监测与运动技能评定等方面专业人才,形成一支适应公共体育服务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支持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医务工作者等参与全民健身工作,不断扩大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加强各类健身设施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监管,推动全县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全覆盖,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坚持“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评估”原则,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疫情防控、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特别是户外运动安全管控。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

利用移动互联网、5G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供给,探索发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提供场地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体质测定等信息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宣传引导快速、民意表达顺畅的全周期闭环式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全民健身氛围宣传

宣传、广播电视、融媒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加强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和各级体育赛事、体育健身展示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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