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22-00044 | 发文时间 | 2022-05-30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吉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各单位:
《西吉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统筹划定落实全县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根据国务院“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和发展、当前和长远、整体和局部的关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划实划足划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着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持续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西吉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维护安全。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坚持底线思维,突出优先次序,落实刚性管控,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至名归,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完整。
——坚持优化格局,保障发展。紧紧围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紧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科学测算用地规模,合理优化用地结构,推动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地区集聚,有效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用地需求。
——坚持统筹兼顾,多规合一。紧紧围绕保持国土空间用途的唯一性,以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为基础,统筹产业、交通、水利、能源等专项规划用地需求,协调解决各类空间矛盾问题,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坚持立足实际,协调衔接。紧紧围绕确保“数、线、图”一致的目标,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区域协调,做到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真实可靠,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确保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目标能落地、可考核、可追责。
(三)总体目标。依据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规则,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顺序,5月底前形成三条控制线划定初步成果,6月15日前形成划定成果逐级报送审查,8月31日前实现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上图入库。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基础工作。
1.衔接转换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规则、审核汇交要求等技术标准,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形成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的“一张底图”。(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2.梳理归集相关数据资料。各相关部门全面收集涉及用地空间需求的各类规划,全面汇总截至2021年底前涉及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资料,全面归集2014至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的项目建设资料,全面梳理历史文化保护、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河湖岸线范围等空间数据,以及近10年河湖淹没区水文资料,建立“三区三线”划定资料库,确保划定工作研究充分、依据详实、数据准确。(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3.汇总分析各领域空间需求。各相关部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据法律法规明确各类保护、控制区域的空间边界、管控要求,全面梳理“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用地需求和空间布局,在统一底图上将空间管控与项目布局落图落位。(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二)合理划定三条控制线。
1.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现状耕地为基础,依据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全面梳理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6种情形、允许调出永久基本农田的4种情况,准备详实举证材料,扣除可以不划入的数量,带位置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图落地。(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2.优化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在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梳理核实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稳定耕地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以及重大项目用地空间需求等情况,按照国家规则明确的“小于3亩的保持生态红线、大于3亩的和核心区的可以调出”要求,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3.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潜力、人口和城镇化发展趋势、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等因素,以推动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为主导方向,合理测算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风险灾害区域,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三)同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1.统筹平衡专项规划用地需求。各相关部门落实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确定“十四五”期间各类专项规划涉及的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位置,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梳理形成各类项目用地与三条控制线之间矛盾冲突问题清单。平衡各领域用地需求,统筹优化专项规划项目布局和三条控制线,实现发展和保护的有机统一。(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2.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科学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定位、战略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作用。(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三、进度安排
5月30日前,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初步成果,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图,经相关部门(单位)联审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并将审查成果报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6月5日前,根据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经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查,将审查成果上报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督导推进。为切实做好我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成立西吉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天峡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马绍瑞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茂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永福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文全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谢瑞启 县民政局局长
单 辉 县司法局局长
陈贵祥 县财政局局长
张 瑞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建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潘宏强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景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建洲 县水务局局长
马 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维东 县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丽霞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张 堃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 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玉德 县审计局局长
王 莹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冉 泓 县统计局局长
赵现瑞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钰珽 县审批局局长
云里飞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局长
牛克虎 火石寨管理处主任
王 辉 国网西吉供电公司经理
杨俊乾 中国电信西吉分公司经理
方小程 中国移动西吉分公司经理
杨 阳 中国联通西吉分公司经理
张应杰 宁夏广播电视网络公司西吉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职 责:贯彻落实全国和区、市关于“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部署要求;领导全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做好组织实施、成果审查、综合平衡工作,研究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及建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马建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和日常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内业核查组和外业核查组2个专项工作组。
内业核查组
组 长:李九定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组 员:王军江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郭 强 县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 彬 县水务局副局长
马炳良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副局长
戴华盛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赵 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学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兴林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蒙亚柏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马思东 县地震局局长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若干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材料的梳理汇总;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整理归档收集的已建项目和拟建项目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
外业核查组
1.第一小组
组 长:马 宁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马 琛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1人
2.第二小组
组 长:苏 军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李 伟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1人
3.第三小组
组 长:陈丽娟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杨永祥 县水务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
4.第四小组
组 长:张满强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厚国荣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1人
5.第五小组
组 长:周盼盼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石志成 县地震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1人
6.第六小组
组 长:马 涛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苏彩花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1人
7.第七小组
组 长:方小强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刘志强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1人
8.第八小组
组 长:徐海珍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班小云 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1人
9.第九小组
组 长:邓思乐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王 昊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1人
10.第十小组
组 长:杨东文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组 员:朱维宁 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
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1人
职 责:负责收集所在单位佐证资料和按照工作任务及职责划分的其他工作任务,已建项目资料收集(用地批复、立项批复、验收资料),拟建项目资料收集(项目名称、用地规模、建设规模、批准文件及对口自治区厅、局级“十四五”专项规划、拟选址矢量数据)。
(二)压实主体责任,保证划定质量。各成员单位要压实责任,深入学习领会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和相关政策,全面准确完成三条控制线的具体划定和举证工作,对划定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冲突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三条控制线划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三)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程参与三条控制线划定及审查工作,主动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沟通,及时提供各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国家级、自治区级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及用地需求等基础数据资料,争取政策支持。
(四)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项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务必于5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收集资料整理完善,由内业核查组对应成员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交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室。
附件:1.西吉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2.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
附件1
西吉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发展改革局:负责落实铁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需求,提供保护范围及管控要求。收集西吉县第七幼儿园、夏寨村地质灾害移民安置点、新一中、西吉国际商贸物流城、西吉县西凤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西吉县金鑫液气化储备站、宁夏吉德慈善产业园吉德广场、宁夏吉德慈善产业园区管委会等项目资料。
自然资源局:负责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协同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优化,提供退耕还林还草数据及重要林地、草地、湿地等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研究三条控制线划定政策,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收集2000-2006年退耕还林、2014-2021年营造林、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项目、2019-2021年“四个一”项目、矿产规划、2019-2021年卫片执法处理图斑等资料。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分析城镇化发展趋势,配合开展城乡建设用地需要预测。收集西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永清湖公园、西吉县2015年公共租赁房、西吉县配煤中心、迎宾公园1、迎宾公园2、迎宾广场、葫芦河公园、何屲水厂、丁香路、幸福路、水泉路、滨河路、靖善路南段、五中西路南段等项目资料。
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需求,提供保护范围及管控要求。收集西吉县梅花鹿驯养繁育基地建设、袁河中学、袁河居民点安置、盛通拌合站、北山水厂、水云路、园区西路、闽宁大道、迎宾大道、潘西公路、迎宾大道之路、103省道(滨河路至袁河中学)、园区东路南段、袁河中学西侧绿地、公路养护中心(宁夏公路管理局固原分中心西吉养护分站)、原(袁河道班)等项目资料。
水务局:负责落实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需求,提供水利部、水利厅有关河湖岸线、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及管控要求,3年一遇洪水位水文等方面资料及批复文件,与水利厅对接提供西吉县用水量需求方面资料数据。收集县人民医院兴隆区门诊综合楼、嘉浩油气混合加油站、西吉县兴隆镇建材汽贸物流城、兴隆镇公园等资料。
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以及农业特色产业等用地布局和需求。收集将台堡政府、党校(行政学校)迁建、玫瑰园棚户区改造、西吉县欣荣红润雅居住宅小区、黄鼠屲蔬菜代办点、残膜回收点、农业机械售卖点、兴隆镇婆姨街、兴隆镇西环路等项目资料。
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全县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资料,配合统筹做好产业园区规划布局。收集西吉县文强新型保温材料生产加工、西吉县第八中学、城乡客运一体化客运西站、闽宁小学、西吉县祥顺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永祥路、安强路、水泥预制厂(袁河中学东侧)、袁河中学东南侧厂房、水泥厂东侧工厂、公路养护中心南侧工厂、袁河村部、西吉县恒达加油站等项目资料。
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提供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范围及管控要求。收集西吉县福利服务中心、西吉县养老院、将台堡会师纪念碑(园)和旅游服务中心、西吉县将台堡镇将台红商务宾馆等资料。
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国家及自治区对生态移民迁出区下发的有关政策性文件,生态移民迁出区土地收回划拨给国有林场进行管辖的文件,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项目规划、立项批复、工程验收等文件资料。收集西吉县第七中学、第六小学及第六幼儿园工程、福宁广业袁河淀粉厂、平峰小学、将台堡中心公园广场、将台会师路、将台前进路、将台秦城街、将台固将路等资料。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协同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优化,提供“三线一单”、饮用水水源地等基础数据。收集袁河综合农贸市场、宁夏吉德敬老院扩建和救灾物资贮备库、西吉县殡仪馆、西吉县美家特砼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闽宁大道沿街商业等资料。
地震局:负责提供地震断裂带范围及管控要求。收集将台堡第二幼儿园、将台中学、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项目、万祥制管厂等资料。
附件2
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
—、总体要求
(一)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将“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分解下达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确保国家已经明确的2020年全国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至名归,规模不减少。完善耕地保护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地方实事求是,稳妥有序恢复一部分耕地,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二)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的优先序。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三)强化区域统筹平衡。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禀赋特色,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合理确定各市县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
(四)坚持国土空间的唯一性。将“十四五”期间涉及空间需求的各类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调空间矛盾冲突,实现“多规合一”。统筹交通、水利、能源等专项规划的用地需求,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五)确保“数、线、图”一致。在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底版上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将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做到“数、线、图”一致。 同步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确保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目标能落地、可考核、可追责。
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一)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
1.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必须是现状耕地,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2021年恢复的耕地经认定可纳入耕地保护目标。
2.下列现状耕地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但要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
(1)截止到2021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即将建设的;
(2)根据20l4—2020年已下达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和要求,在“三调”耕地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但尚未成林、成草的;
(3)截止到2021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农业设施建设占用的;
(4)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
(5)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
(6)河湖范围内根据淹没频次经认定需退出的。
3.在不妨碍行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对河湖范围内不同情形耕地,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1)“二调”为耕地、“三调”仍然为耕地的,原则上应纳入耕地保护目标。
(2)对于以下情形,经认定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①位于主河槽内的耕地;②洪水频繁上滩的耕地(南方地区可按5年一遇洪水位以下,北方地区可按3年一遇洪水位以下);③长江平坑行洪“双退”坪坑内的耕地;④水库征地线以下的耕地。
4.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耕地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规划实施期间,符合占用规则的可以占用,按程序报批,并按有关规定实现“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
(二)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优先将以下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1)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
(6)黑土区耕地;
(7)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2.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属于以下情形的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在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后,可调出原永久基本农田:
(1)以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中划定为严格管控类的耕地,且无法恢复治理的;
(2)近期拟实施的省级及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且已明确具体选址和规模,用地已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拟占用的(举证材料需明确项目名称、规模、批准文件并附项目矢量数据);
(3)经依法批准的原士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范围,经一致性处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
(4)《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确定战略性矿产中的铀、铬、铜、镍、锂、钻、锆、钾盐、(中)重稀士矿开采确实难以避让,且已依法设采矿权露天采矿的。
3.分类确定各省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模。考虑各省份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与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差异,区分以下3种类型:
①类型一。对于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低于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省份,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得低于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
②类型二。对于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高于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但不超过原保护目标10%的省份,允许低于原保护目标,但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得低于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
③类型三。对于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高于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且超过原保护目标10%的省份,在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需要适当增加保护任务,但原则上不超过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
4.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一般不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但位于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且难以退耕的口粮田等特殊情况,经充分调查举证,允许继续保留(以村为单位,举证本村范围内是否首先将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全部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如有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未划入而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的,举证不通过)。
5.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实施期间,符合占用规则的,可以占用并进行补划,按程序报批。
三、生态保护红线
(一)202l年6月已上报国务院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总体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因国家重大项目等确需调整的,要依据已有规则举证说明。按照已定规则,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二)在确保对生态功能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前提下,可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连片图斑不小于5亩(山地、丘陵地区可按不小于3亩)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调出生态保护红线,改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国务院已批准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已明确的6个梯田自然公园和4个鸟类自然保护区内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调出生态保护红线。
四、城镇开发边界
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要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坚持反向约束与正向约束相结合,避让资源环境底线、灾害风险、历史文化保护等限制性因素,守好底线;设置扩展系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
(一)强化反向约束。
1.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不得侵占和破坏山水林田湖草沙海的自然空间格局,避让重要山体山脉、沙漠、戈壁、河流湖泊、湿地、天然林草场、海岸线等。
2.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巳有政策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人为活动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3.避让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地震断裂带、洪涝风险易发区、采煤塌陷区、重要矿产资源压覆区及油井密集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充分论证并说明理由,明确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4.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避让大遗址保护区和地下文物埋藏区。
5.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根据水资源约束底线和利用上限,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引导人口、产业和用地合理布局。
6.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充分考虑各类限制性因素,测算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潜力。
(二)设置正向约束
7.超大城市、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远超国家标准的城市、近十年城区常住人口减少的城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一般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以内,其他城市一般为l.3倍以内,如超过控制线要有足够合理性。
8.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保留一定的农业和生态空间,发挥城市周边重要生态功能空间和连片优质耕地对城市“摊大饼”式扩张的阻隔作用,促进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空间布局。
9.充分利用河流、山川以及铁路、高速公路、机场、高压走廊等自然地理和地物边界,形态尽可能完整,便于识别、便于管理。
l0.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可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划定弹性发展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
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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