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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1/2021-00065 发文时间 2021-04-19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发展红十字会会员及招募红十字服务志愿者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发展红十字会会员及招募红十字服务志愿者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县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团体会员单位的作用,加强团体会员单位间的协作,共同推进我县红十字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西吉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西吉县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现将县本级发展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和公开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对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为目标,动员社会各界参

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和招募红十字志愿者,不断壮大红十字会队伍,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会员

    (一)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1.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4.佩戴红十字标志;5有退会的自由。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

会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2.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3.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4.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5.按期缴纳会费。

(二)入会程序。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吉县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红十字会备案,发给证书和标牌,并在有关媒体、网站予以公布;团体会员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红十字会工作。个人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填写《西吉县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2》,报县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对红十字会事业作出较大贡献的个人、单位可直接接收为会员。

三、招募志愿者

(一)志愿者条件。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不计报酬,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经申请登记,均可成为红十字志愿者。不足18岁的青少年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志愿者的权利:1.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2.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3.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4.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有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自由;6.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志愿者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2.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践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红十字会的公信力;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5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6.不得以红十字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活动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志愿者类别。县红十字会重点招募应急救援、卫生健康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红十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红十字青少年、社区和乡村服务及其他方面服务的志愿服务队。凡具有志愿服务的意愿和热情,具备相应的服务经验、技能和时间,志愿参加其中一项或多项人道服务工作的,均可报名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四)注册登记手续。凡参与由团体单位组织或参加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即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团体单位应填写《西吉县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统计表》,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并在县红十字会备案。个人申请加入红十字志愿者,应填写《西吉县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经县红十字会批准备案,即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年累计达到20小时的红十字志愿者,应主动到县红十字会进行申请成为注册红十字志愿者。

   (五)管理方式。县红十字会负责对红十字志愿者进行招募、管理、培训和使用;对志愿者的工作内容、时间、地点等情况作详细记载,建立个人服务档案,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进行宣传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登记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将登记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团体会员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法开展登记。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20215月底前完成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申报和志愿者登记工作。联系电话:0954-3016789联系人:火润莲邮箱:xjxhszh3016789@qq.com


附件:1.西吉县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2.西吉县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3.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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