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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1/2021-00011 发文时间 2021-01-14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西吉县贯彻落实固原市创建国家 森林城市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吉县贯彻落实固原市创建国家 森林城市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西吉县贯彻落实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11


西吉县贯彻落实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

城市责任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20〕41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部署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按照固原市创建森林城市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宜居森林西吉,林水相依山水田园”的目标,因地制宜,尊重自然,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生态建设为主题,创新理念支持森林城市建设,以利民工程配合森林城市建设,以科技手段支撑森林城市建设,以和谐文化提升森林城市建设,以过硬措施配合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不断努力,在固原市申报验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前,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在全县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防护体系,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把西吉建设成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绿中”突出地域特色、彰显“文学之乡”底蕴的森林生态城市。

(二)具体任务

1.对永清湖公园、滨河带公园、滨河东路公园等综合公园,秀屿广场、体育广场、滨河路广场、高速入口广场、吉祥苑广场及其它街头绿地29个广场及红色旅游研学示范基地的绿地进行综合提升;县城新建地面停车场、文化馆、图书馆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城市营造林以苗圃培育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且县城内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2.对县城吉强街、滨河路、秀山路、园区路及其他道路沿线防护绿地进行质量提升;对各乡镇村道进行村庄绿化和村道绿化;对县级以上公路进行绿化提升。(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3.对葫芦河干流、滥泥河、马莲川河、祖历河、唐家河(西吉段)、清水河、什字河(西吉段)、震湖等河流和水体沿岸进行绿化提升,水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廊道;主要林地、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水务局、火石寨管理处、各乡镇)

4.对全县范围内的废旧矿山进行综合治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农田特别是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农田林网工程;对生态移民迁出区实施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扶贫办、水务局、各乡镇)

5.每个乡镇建成至少一个休闲公园,村庄公共休闲绿地数量不断提升;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美丽小城镇、美丽乡村建设逐步推进。积极发展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建立多处类似于龙王坝特色乡村生态休闲地。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

6.水源涵养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化林修复工程、中幼林抚育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等人工造林工程不断推进;草原生境营造、湿地生境营造工作逐步推进,植物种质资源圃及种质资源不断增多;森林和草原防火视频监控前端设备和中控系统、森林和草原防火宣教设施设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布设有序开展。(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7.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不发生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的生活、栖息环境。积极改善和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森林抚育与林木管理采取最接近自然的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8.创建森林城市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措施,配合固原市创森领导小组制订城市森林营造、管护和更新等技术规范和手册。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档案管理完整、规范,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重点工作

创森任务分为森林生态体系、森林健康体系、生态福利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共五大体系,其中:森林生态体系包括城区绿色空间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生态绿廊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任务;森林健康体系包括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有害生物防治等任务;生态福利体系包括生态休闲场所建设、绿道网络建设、生态旅游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建设等任务;生态文化体系包括生态教育基地建设、生态标识系统建设、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古树名木保护等任务;支撑保障体系包括林业科技推广、林政资源管理、智慧林业建设等任务。

在建设中突出城区绿色空间提升、生态休闲场所建设、绿道网络建设、生态教育基地建设、生态标识系统建设、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在“农村田园”建设中突出乡村绿化美化、生态廊道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

(一)突出抓好城市绿化。提高县城现有公园、道路的绿化水平,以乔灌木增绿为主,做到乔、灌、花、草多品种合理搭配,高、中、低层次错落有序,营造高品位的城区绿化、公园和景观走廊,着力打造一批景观亮点。开展园林式绿化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绿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小区活动。采取修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方式进行绿化、美化。在中心城区及近郊新建一批公园、植物园,为居民提供更多游憩空间,全面提升城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强力推进造林绿化。在吉强、将台堡、新营、火石寨、马建、田坪等乡镇大力营造生态防护林,坚持生态效益优先,注重多林种、多树种,以乔木为主,乔灌搭配,构建相对稳定的、完整的森林群落体系,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增强生态防护功能。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稳定的农田防护林系统。以现有道路、河流为重点,提高绿化标准、扩大绿化规模、提升绿化档次,以多品种搭配、模块组团的方式,营造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高品位的生态廊道。以美化县城周边环境,改善城市小气候,防止和降低城市污染为目的,在县城中心及周边,建设高标准生态廊道。

(三)切实做好村庄社区绿化美化。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和“四个一”工程,以村镇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为目标,在村庄外围营造围村片林,在公共场所、内部道路和房前屋后等部位进行立体式、组团式绿化、美化,提高常绿树和花卉配置比例,实现内部园林化、外部森林化,切实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

(四)积极发展花卉苗木和观赏采摘园。积极培育壮大花卉苗木龙头企业,加快花卉苗木集群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生产步伐。抓好名优稀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做大做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经济林及花卉、林木种苗等林苗一体化。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发展以休闲、采摘、观光等为目的生态休闲旅游村庄。

(五)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突出西吉县红色文化、乡土气息等主题,在森林公园、永清湖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置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通过各类传统节日、庙会、全民义务植树节,以及森林防火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加大生态科普知识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确保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火石寨管理处、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西吉县贯彻落实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单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创建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审定我县创森林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实施意见、技术方案、年度计划、工作安排、阶段性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创森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全局性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起草我县创森有关制度规定、管理办法;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分解下达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奖惩意见;组织开展创森工作关键技术研究,建立森林城市科技示范体系,积极推广实用技术;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搞好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负责创森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文件材料、技术资料、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总结推广创森先进经验、开展相关人员培训;负责创森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创森领导小组将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按照职责分工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各企业学校、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创森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等各类活动,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各种社会活动相结合,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增加绿量,为创森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创森工作的宣传发动,采取召开动员会、悬挂条幅、设置户外广告牌、在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创森工作要将创森宣传工作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开辟创森工作宣传专栏。通过宣传发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支持率和知晓率,营造全民创建、人人参与、大家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法,注重保护。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湿地,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发生重大破坏资源违法案件。严禁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采取多种措施,为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的生活、栖息自然生境。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防止出现大的森林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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