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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1/2019-00094 发文时间 2019-09-26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迎接国庆7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迎接国庆7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西吉县迎接国庆7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迎接国庆7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应急管理部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国庆期间全县不发生伤亡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庆祝活动顺利举办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大活动安保。紧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点面结合、以面保点,采取超常规管控措施,做到发动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火灾防范工作。按照夏季消防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单位消防安全严管严控工作部署的重点、目标和任务,动员各方面力量,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公共建筑、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攻坚,加大执法力度,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灭火救援准备。严格落实战备制度,深入开展执勤战备大检查,集中对重点单位开展熟悉演练,全力推动灭火救援攻坚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结拉动、跨区域增援演练。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及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广泛开展消防公益提示宣传,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持续报道消防工作动态。分类推进各项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积极谋划抓好“119”消防主题宣传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加强火灾防控。一要动员发动社会力量加强火灾防控。各乡镇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结合消防安全实际,发布火情预警,提示区域火灾风险,提出特殊管控措施,推动各级切实加强对火灾高风险区域和场所的管控力度,确保将潜在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各行业部门、相关警种以及乡镇街道、各类网格力量,要集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要把警力压到第一线,部署在街面,对重点场所和不放心区域开展不间断巡防,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高效处置。二要督促社会单位场所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确保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公共娱乐场所严禁营业时超员额经营,商市场严禁因促销活动超量存货出现通道出口堵塞等问题。三要严格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顶得住压力、拉得下颜面,严密排查,严格执法,该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的,必须坚决依法执行,绝不姑息迁就。尤其对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严格督促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问题严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严防带病作业。四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明确专人负责夜查行动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汇总。

(二)全面落实重点场所和重要节点管控措施。各行业部门要组织排查供电、供水、供油、供气、广电、交通和通信等重点要害部门和单位,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配合和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体局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检查一批、消除一批、整治一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文广局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星级宾馆、农家乐、旅游景区、文物古建、博物馆的检查力度,严查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经营、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带病运行、疏散通道堵塞等消防违法行为。民政要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督促单位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住建局要重点加强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监管,严查降低施工质量、未审先建或未验先用等违法行为。发改局要重点加强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公安派出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社区)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

(三)全面加强活动期间消防宣传教育提示工作。要采取有效形式,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节日消防宣传攻势,各部门要利用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平台,结合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实际,向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单位消防管理人和基层网格长、网格员等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在广播、电视上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要适时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督促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石化企业、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技能。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在村(居)民楼院和固定宣传栏张贴防火提示,深入社区和村(居)民家庭宣传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醒群众主动清理火源、电源周围的可燃物,引导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要加强熟悉演练。消防大队和各应急救援力量要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单位作为重点,开展实地熟悉、实地演练;各有关部门要以以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为重点,强化协同和战术研究,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切实提高初战制胜能力。二要强化接警出动。消防大队要完善力量调派方案,遇警要一次调足力量和有效装备到场处置,发动微型消防站,优先调派,就近扑救初起火灾。三要加强执勤巡逻活动期间,要在火灾高危单位和重要场所要设置临时消防执勤点,实行前置备勤、流动巡防、现场监护。要部署执勤消防指战员、消防车辆,在重点街区、繁华商圈、区域性火灾隐患地区以及火情多发区域进行流动执勤巡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到场扑救。

()集中开展四类人员大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分级组织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进行1次全员培训;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1次集中培训;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职责,对从业人员和单位员工进行1次消防培训,重点单位员工“一懂三会”掌握率达到100%;督促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对社区居民开展1次防火知识宣传和逃生自救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认识,切实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主动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实际具体分析、认真研究,既要开会布置、带队检查,更要解决难题、整改隐患。

(二)建立党委问责机制,层层严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指挥和督促落实,将责任、压力、任务传递到各个岗位和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推动责任落实。在落实消防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上,要建立常抓常议和政务督察机制,定期研究,重点督导,高标准推进、高标准完成;要紧盯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问责。

(三)细化任务分工,切实强化行业部门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按照业务分工,分解到每个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防止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脱钩。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教体、民政、住建、交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文广、卫健、应急等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之重中之重来部署落实,组织开展本行业火灾形势分析评估,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四)切实强化舆情监控和信访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互联网消防舆情监控,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应对发现的负面、敏感舆情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理,避免造成大的负面影响。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属地原则,对有存在上访苗头的重点信访案件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控信访人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坚决防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发生上访等问题。

(五)严格信息上报。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后1日内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何彤       联系电话:0954-301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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