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19-00067 | 发文时间 | 2019-05-24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吉县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吉县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西吉县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施意见》(宁党发〔2014〕3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进度,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提升西吉对外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化同步”建设要求,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部署,科学进行村庄规划设计,准确把握村庄定位,以主导产业为中心,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和产村深度融合发展 ,加快完善村庄水、电、路、气、通讯及安全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体、养老、物流、党建阵地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村庄设施功能,建设美丽和谐的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结合县城总体、镇村体系和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根据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标准,以新理念、新方法、新要求编制美丽小城镇、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点、线、面合理区域布局和准确功能定位。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按照因地制宜,适度集中,分类推进的原则,精心塑造村庄风貌,注重保护原有村落机理和历史文化,坚持用农村原料、工艺和建造技术建设美丽村庄,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富有特色的新农居。
(三)农民自主,政府推动。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市场调节”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合理建设,综合整治,防止大包大揽和形象工程,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四)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实行县直部门对口包抓,乡镇具体实施的机制,整合项目资金,建管并重,上下联运,统筹推进,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按照《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脱贫攻坚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我县2019年建设马建乡、震湖乡、兴平乡和偏城乡等4个美丽小城镇,建设新营乡白城村、王民乡姚坡村、硝河乡新庄村、平峰镇庙坪村、吉强镇万崖子村、兴隆镇罗庄村和兴平乡杨岔村等7个美丽村庄。
四、建设要求
(一)科学规划建设。按照《宁夏镇村体系规划(2013-2020)》精神,结合乡镇实际,科学编制美丽村庄建设规划,明确乡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目标和要求,严格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和禁止建设项目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1),杜绝以城市规划建设方式及城市纯景观绿化方式建设绿化乡村,杜绝过度硬化铺装、大拆大建等破坏自然风貌和肌理的行为,杜绝单纯的“粉装刷白、穿衣戴赗”等形象工程,谨防各种形式主义问题发生。
(二)加强农房改造。坚持整村推进和散居危房改造相结合、适度集中与分散建设相结合,采取新建改造、修缮加固、房屋置换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房改造,优先安排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建设以一层坡屋顶为主,突出自然特色,到2019年底全部完成现有危房和土坯房改造任务。
(三)提高农户收入倍增。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扶持发展“一特三高”产业,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产业、土地与农户利益联接机制,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回乡创业,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大幅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三权”抵押担保贷款、土地流转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完善基础配套。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的要求,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三新”(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四改”(改水、改厕、改厨、改圈)、“五化”(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六通”(通水、通电、通气、通路、通信、通客车)目标。
(五)整治人居环境。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把美丽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谋划安排,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转、县处理”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五清”(清垃圾、清杂物、清路障、清沟渠、清违建)专项治理,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统筹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种植业和养殖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50%、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15%。在普遍开展环境整治基础上建设更高水平的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美丽村庄。
(六)重视生态建设。以绿化、美化为重点,积极创建绿色家园,高起点建设环村林带、村镇公园,实施巷道绿化,扶持农民发展庭院经济和林下经济。抓好防护林、行道林建设和荒山治理,加大湿地保护、防沙治沙、生态修复力度。
(七)加强服务设施。完善美丽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有效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防灾减灾等公共事业,引导幼儿园、卫生室、文化站、气象服务点、体育健身路径、商业、金融服务网点、职业培训机构等向规划的中心村布点。健全完善农村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
(八)提升乡村文化内涵。开展民族特色村庄、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农村文脉、民族文化。加强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移风易俗,弘扬传统美德,不断深化民风建设,开展全民健康行动,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全面提升农民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整体文明程度。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全面创建星级(五好)文明户(家庭)、文明村(社区)、文明乡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开展普法宣传和诚信教育。
(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积极推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经验,牢固树立和落实“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理念,组织群众全面参与村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特别要引导村民通过自建、投工投劳等方式,大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庭院内外及屋里屋外、房前房后环境整治,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树立健康卫生的文明习惯,避免“干部干、群众看”等问题。
五、责任分工
2019年4个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0065.9万元,7个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353.54万元。各牵头部门(单位)和配合部门(单位)要对照具体建设任务、进度和目标要求,整合项目,统筹资金,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具体、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人员、时限、责任、任务“四明确”,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详见附件2)。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全县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工作,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决定成立西吉县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马天峰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陶志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马存林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马林选 县残联理事长
张 杰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谢志东 县民政局局长
祁 刚 县财政局局长
单 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玉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单 军 县水务局局长
马 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贵祥 县审计局局长
苏占成 县扶贫办主任
王 辉 县供电公司经理
马志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陶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志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固原市关于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政府关于美丽村庄建设的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全县美丽村庄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统筹指导和协调各有关乡镇、各部门(单位)做好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相关事宜;指导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议、报批;协调处理全县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
(2)县住房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的选址定点、规划,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并督查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问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实行“一季度一通报”;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全县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工作,协调处理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全县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提供美丽村庄建设的宣传资料和办公室日常工作等,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美丽小城镇建设及美丽村庄建设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根据自治区和我县的资金构成情况,研究提出全县美丽村庄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安排建议;编制资金计划,以“乡村为主、财政奖补、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原则,做好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
(5)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对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对违规使用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未完成美丽村庄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县发展改革、扶贫、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供电、残联等部门: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加强配合协作,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县机关部门重点挂联帮扶美丽乡村示范村,将相关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创建村,发挥项目支撑效应。同时,组织和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民营企业和致富带头人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
(7)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乡镇要在塑造村庄风貌、注重保护原有村落机理和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按乡村规划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村庄规划,经自治区城城市规划编研中心评审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根据美丽村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及时上报县发展改革局进行批复立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富有特色的新农村。
(二)密切配合协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建设共担、成果共享”的理念和“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坚持以项目支撑美丽村庄建设,大力整合“一事一议”、扶贫帮困、环境整治、道路交通、人畜饮水、生态建设、危房改造、文化建设、医疗卫生、体育健身、阳光沐浴工程等各种涉农项目有机结合,并将相关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创建村,发挥项目叠加效应。
(三)浓厚舆论氛围。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创新宣传载体,采用专题报道、领导访谈、专家调研、相关会议介绍等方式,积极宣传造势,凝聚县内各方力量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参与宅间硬化、庭院绿化等以农民投入为主的项目建设。要提炼总结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加大对外的品牌宣传和推介力度,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知名度。
(四)加强投入保障。按照美丽村庄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积极整项目和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美丽村庄建设,不得违规举债,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加快建设进度。被列入2019年建设实施的美丽村庄,各相关乡镇要围绕下达工作任务,认真执行既定规划和建设方案,全面落实建设内容和包抓责任人,开展工作,倒排工期,加快建设,做好6月底自治区组织年中督查考评,对在中期督查中发现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或未开工建设的村庄,将进行项目调整,不再进行“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兑付,并对有关乡镇责任领导进行问责。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资料整理、归档、保证资料齐全、规范有序,认真填写“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项目月度报表(详见附件3、4、5),于每月15日前经乡镇负责人签字和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股,同时上报电子版,经审核汇总后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六)提高建设质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采取“一季度一通报”的形式,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城镇提质战考核的主要内容。规范农村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结构安全、抗震设防、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技术标准,强化一线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检查,严把设计关、建设关、质量关、验收关,确保质量安全。特别要尊重农村建设发展规律,保护和塑造村庄特色风貌,注重乡土材料、废旧材料、节能环保新型材料和传统建筑工艺、现代技术等有机结合,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节能环保的特色建筑、美丽乡村。
附件:1.《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和禁止建设项目清单(第一批)
2. 西吉县2019年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一览表
3. 县(区、市)2019年月村镇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月报完成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统计表
4. 县(区、市)2019年月美丽小城镇建设月度报表
5. 县(区、市)2019年月美丽村庄建设月度报表
附件1
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和禁止
建设项目清单(第一批)
一、重点支持项目清单
1.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及分拣包装保鲜车间、符合政策和实际的非大棚房农业综合体、利用当地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意产品作坊和扶贫车间、农家乐及其它乡村旅游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集镇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及村内便民商店、电商、网购物流服务点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农村便民服务、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4.适度硬化且具有乡土气息、实用功能、在居民核心聚居区域的文体广场、党建文化广场、镇村小品、休憩公园等建设项目。
5.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特色民居、古树名木等保护项目。
6.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和危窑危房改造、空心村及空置房治理等配套项目。
7.利用当地建筑材料、废旧建筑材料、传统建筑工艺和适度协调的新型建筑材料、现代技术手段等整修与镇村整体风貌相协调的围墙、大门项目(原有土墙、土坯墙、砖墙、镂空墙、石头墙、篱笆墙、木栅栏等利用原材料整修,或以土木、石木、砖木、砖土、砖石、铁石、铁木等创意型新结构模式整修项目)、以及鼓励引导农户优化整治院落、发展庭院经济等配套项目。
8.垃圾堆肥场、垃圾阳光堆肥房、再生资源垃圾收购点、必要的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等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等配套项目。
9.集镇道路建设,以及村内巷道建设和适度必要、利用废旧材料或耐久性材料实施的人行道、停车位等铺装项目,
10.按照减少杆路、节约能源、院内外兼顾等思路实施的路灯项目。
11.镇村主干道路采用成材树种或经果林树种、主支巷道采用经果林树种、绿地采用续根经济作物品种,并与镇村经济发展、农林业生产、农户庭院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绿化项目(提倡主栽一种树种和作物品种绿化,可适度配植常青树、彩叶树等景观树种)。
12.集镇和村庄规划范围内过境水渠、水体岸线砌护,以及镇村边上沟、渠、河、湖等适度砌护配套项目。
13.天然气采暖等管网配套建设项目。
14.用材讲究、具有乡土特点、与整体风貌协调的镇村标识、指示牌项目。
15.其它符合农村发展实际和规律的创新项目。
二、禁止建设项目清单
1.砍树、挖山、填湖、大拆大建等破坏自然生态和田园风光项目。
2.投入高效益低、规模不匹配等投入产出比显著失衡项目。
3.“粉墙刷白、涂脂抹粉”项目。
4.利用专项资金大面积贴瓷砖、干挂石材等外立面豪华装饰改造、片面追求外在形象的面子工程。
5.大面积种植纯景观树木和草坪、养护成本高的绿化项目。
6.无实际产业产品支撑大规模建设特色房、豪华房等项目
7.宽马路、大广场、过度硬化、过度建设等不符合农村发展、农业生产规律的项目。
8.没有编制镇村规划的项目。
9.追求整齐划一、僵硬统一风格等其它劳民伤财、具有形式主义倾向的项目。
附件2
项目 名称 | 责任单位 | 责任 人 | 配合单位 | 建设规模与内容 | 概算投资(万元) | 形象进度与完成时限 | 备注 | ||||||||
四月份 | 五月份 | 六月份 | 七月份 | 八月份 | 九月份 | 十月 份 | 十一月份 | 十二月份 | |||||||
马建乡美丽小城镇 | 马建乡人民政府 | 王忠权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政局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 1、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硬化地面4820.17平方米,顶棚1260平方米,给排水:De110给水管128米,DN排水管381米,阀门井4做,检查井16座,雨水井12座;2、广场改造建设规划砖铺广场地面1669.44平方米,水泥台阶27.21平方米;树池13个,金叶榆7棵,香花槐6棵;混凝土路缘石86.5米。种云杉145棵,金叶榆38棵,垂柳52棵,丁香36墩;砖铺游步道546.24平方米,安装木石结构坐凳3个,花池5个。3、砖做中学南护坡493.32平方米,石砌护坡77.60平方米,电杆墩四周做砖护墙25.28平方米。4、道路改造建设4条1045.4米长,沥青路面8952.96平方米,给水管1136.80米,排水管2391米,阀门井21座消防井15座,检查井36座,路灯76盏,成品树框348个,绿化树348棵等。5、环卫设施;公厕1座,102.54平方米,垃圾中转站1座,153.18平方米。6、污水处理站1座;7、4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8、沿街立面改造:改造女儿墙及檐口造型1262.56平方米,正立面外墙面粉刷3296.12平方米,统一更换营业房门头广告牌匾含贴字457.2平方米;9、街道给水敷设主给水管道1897.62米。 | 2201.1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
震湖乡美丽小城镇 | 震湖乡人民政府 | 冯良斌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政局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 1、活畜交易市场建设:场地硬化1500平米、沙化3000平米、管理用房40平米、围墙300米、大门1座及卸牛台栓牛桩。2、农机修理市场建设:硬化场地2800平米、修理用房500平米、围墙280米、大门1座。3、蔬菜市场升级改造:交易大棚760平米。4、文化广场提升改造:场地硬化12000平米、排水沟120米。5、三角迎宾广场:土方回填50000立方米、沥青道路1670平方米、广场硬化1900平米、混凝土排水溜槽50米及广场小品。6、给水工程:De160管7000米、De110管450米、阀门井30座、地下消防井18座、地下消火栓18套。7、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 2828.8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
兴平乡美丽小城镇 | 兴平乡人民政府 | 麻志虎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 务 局 农业农村局 | 1、商业广场改造工程:广场铺装2204平方米,拆除原广场2204平方米,混凝土道牙195米;三角广场改造工程:广场铺装3190平方米,拆除原广场1100平方米;2、 政府路建设工程:道路硬化6030平方米,埋设给水管网864米、排水管道1160米; 3、文化广场改造建设工程:院坪硬化2128平方米,院坪广场砖铺装755平方米,篮球馆1350平方米,砖砌围墙184米,预制六边形混凝土护坡863平方米。4、混凝土排水管211米。5、排水边沟建设工程:浆砌毛石排水边:1418米,拆除破损混凝土排水边沟1208米;6、毛石护坡建设工程:浆砌毛石护坡1237立方米;土方开挖5097立方米。7、污水处理厂90立方(A2/O+MBR工艺)一座;8、4万方垃圾填埋场一座;9、给水改造工程。 | 2046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
偏城乡美丽小城镇 | 偏城乡人民政府 | 陈志伟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 务 局 农业农村局 | 1、道路提升改造190米,市场提升改造1万平米,太阳能路灯150盏,排水官网840米,污水处理站200立方米一座,建设12000平方米氧化塘一座,街区立面改造11520平米,停车场两处3600平米,桥涵工程两座。2、停车场两侧土方工程。 3、交通部门4.2千米道路420万。 | 2990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
新营乡白城村阳洼组美丽村庄 | 新营乡人民政府 | 王志玉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 务 局 农业农村局审 计 局残联、扶贫办 | 1.硬化道路5886平方米; 2.配套太阳能路灯70盏,拆除土围墙、建砖围墙; 3整修大门及门垛12座,村庄标识牌; 4.戏台广场硬化; 5.新建30㎡公厕1间; 6.绿化树木678棵;7.垃圾箱65个。。 | 626.89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1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西吉县2019年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一览表
项目 名称 | 责任单位 | 责任 人 | 配合单位 | 建设规模与内容 | 概算投资(万元) | 形象进度与完成时限 | 备注 | ||||||||
四月份 | 五月份 | 六月份 | 七月份 | 八月份 | 九月份 | 十月 份 | 十一月份 | 十二月份 | |||||||
王民乡姚坡村 | 王民乡人民政府 | 王剑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 务 局 农业农村局 审 计 局 残联 扶贫办 | 文化广场硬化617.00平方米,混凝土道牙217.00米,围墙改造520.00米,混凝土排水渠228.00米,预制六边形护坡916.00米,修整生态护坡4296.00米,巷道硬化1792.0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00.00平方米,卫生厕所改造29户,土坯房、残垣断壁整修8500米,垃圾清理7850立方米,种植红梅杏树6600棵、云杉200棵、樟河柳600棵、金叶榆600棵、山毛桃53000株、柠条60000株,安装太阳能路灯98盏(包括川口组、河台组、杨洼组、湾垴组)。 | 384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
硝河乡新庄村 | 硝河乡人民政府 | 赵现瑞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 务 局 农业农村局 审 计 局 残联 扶贫办 | 文化广场工程: 在各组硬化村民活动广场共3985平方米,绿化树木漳河柳120棵、绿化树木河北杨132棵、花灌木180株;安装太阳能路灯360盏,危房改造6户、改厕50户、垃圾箱20个、土围墙修整2025米、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及垃圾清运4982立方米。 | 337.66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
平峰镇庙坪村 | 平峰镇人民政府 | 王玉珽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 务 局 农业农村局 审 计 局 残联 扶贫办 | 水泥砖铺设人行道678.92平方米,建设文化活动广场950.0平方米,预制边长150正六边形混凝土块护坡790.0平方米,安装LED太阳能路灯50盏,卫生厕所改造30户,土坯房、残垣断壁整修1250米,垃圾清理2250立方米,种植绿化树樟河柳180棵,公共绿地2018.0平方米,建设30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1座。 | 318.63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
吉强镇万崖村 | 吉强镇人民政府 | 李维星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 务 局 农业农村局 审 计 局 残联 扶贫办 | 巷道硬化7175平方米,混凝土道牙107.00米,文化墙建设298.00米,文化广场硬化2758.00平方米,预制六边形水泥砖护坡156.00平方米,混凝土台阶15.00平方米,钢木结构成品坐凳13套,卫生厕所改造105座米。 | 242.62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
兴隆镇罗庄村 | 兴隆镇人民政府 | 金玉山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 务 局 农业农村局 审 计 局 残联 扶贫办 | 文化广场铺砖940平方米、硬化730平方米、体育器材购买及安装1套,新建1.8米高砖围墙161米,新建1.3米高挡土墙60米,新建铁艺围墙19米,围墙彩绘280平方米,旗台1座,铁质大门1套,道路硬化2305平方米、巷道1612平方米,敷设DN300混凝土排水管322米,种植绿化树木云杉180棵、漳河柳210棵、花灌木240棵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设置信息宣传栏1个、宣传标语牌6个、垃圾箱20个,土围墙修整1956米,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及垃圾清运4420立方米,改厕40户,危房改造10户。 | 224.2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
兴平乡杨岔村 | 兴平乡人民政府 | 麻志虎 | 住房建设局 发展改革局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水 务 局 农业农村局 审 计 局 残联 扶贫办 | 巷道硬化5596平方米,村部硬化1180平方米,村部门口水泥砖铺设1100平方米,上杨岔文化广场西侧路口硬化200平方米,上杨岔文化广场西侧水泥砖铺设772平方米,游步道水泥砖铺设300平方米,新建1.2米高长城护墙200米,修建实心六角砖护坡110平方米,敷设DN300混凝土排水管40米,各植绿化树木云杉57棵、金叶榆173棵、成品树框15个,设置信息宣传栏1个,安置成品木质跷跷板1座、仿古石桌3座、木质板凳10个、垃圾箱13个,土围墙修整1950米,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及垃圾清运506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 | 219.54 | 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 | 完成图纸设计及招投标 | 开工建设 | 完成40% | 完成40% | 完成20% | 全部完成,乡镇自验收。 | 县级验收 | 迎接自治区验收 |
西吉县2019年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一览表
附件3
县(区、市)2019年月村镇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月报完成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
一、完成投资 | 单位: 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建设规模 | 主要单项工程开工日期 | 本年前累计完成投资 | 2019年计划投资 | 本月完成投资 | 1-4月累计完成投资 | 备 注 | ||||
合计 | 其 中 | |||||||||||
建筑 | 安装 | 设备 | 其它 |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
1 | 危窑危房改造 | 0 | ||||||||||
2 | 特色小镇建设 | 0 | ||||||||||
3 | 美丽小城镇建设 | 0 | ||||||||||
4 | 美丽村庄建设 | 0 | ||||||||||
二、资金到位 | 单位: 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1-4 月到位资金总计 | 资 金 来 源 | 备 注 |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专项资金 | 市县区自筹整合资金 | 银行贷款 | 吸引国内社会投资 | 利用外资 | 居民自建投资 | 其它资金 |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危窑危房改造 | 0 | ||||||||||
2 | 特色小镇建设 | 0 | ||||||||||
3 | 美丽小城镇建设 | 0 | ||||||||||
4 | 美丽村庄建设 | 0 | ||||||||||
填报说明:1.按照必须支付原则和实际发生原则进行统计,即实际已经发生、必须支付的费用均视为已经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都应及时统计;2.土建、安装工程费用。以项目划分的最小组成单位──分项工程(或单元工程)进行统计,一经现场验收合格即视为形成固定资产,按合同价格计入验收之日当月完成投资;3.预付款、暂借款。为合同双方资金临时来往拆借,不能按已完成投资进行统计;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等采购费。须拉运至施工现场,且经现场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按合同价计入入库手续办理之日当月完成投资;5.项目用地费。按协议价格一次计入项目所用地被用地方实际占有之日当月完成投资;6.建设期贷款利息。按贷款合同当月应支付利息总额计入当月完成投资;7.工程建设管理费。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和有关协议进行统计;8.一个县(区、市)有几个特色小镇、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的,在相应拦下分项目统计、再汇总合计。 |
附件4
县(区、市)2019年月美丽小城镇建设月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计 | ||||||||||||||||||||||||||||||||
产业园区基地(亩) | 一二三产业和产镇融入项目(个) | 创意作坊和扶贫车间(个) | 培育改造商业街区(个) | 新建或改造集贸市场(个) | 培育加工商贸物流企业(家) | 厂房和管理用房(㎡) | 设备安装(套) | 新建或改造道路 (千米) | 绿化 | 排水管网 (千米) | 给水管网 (千米) | 供热管网 (千米) | 燃气管网 (千米) | 路灯(盏) | 垃圾设施 | 公厕(座) | 污水处理设施(座) | 沟渠整治(千米) | 广场公园小品(处) | 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保护(座) | 新建改造住房(套) | 危旧房屋墙体整修㎡ | 新建改造停车场泊位(个) | 学校和幼儿园(所) | 医院(所) | 体育运动场地(处) | 养老服务机构(个) | 发展文化旅游项目(个) | |||||||
面积 ㎡ | 树种棵数(棵) | 填埋场(个) | 中转站(座) | 垃圾箱(个) | 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座) | ||||||||||||||||||||||||||||||
1 | 2018年底原有量 | ||||||||||||||||||||||||||||||||||
本年月度累计新增量 | |||||||||||||||||||||||||||||||||||
新增投资(万元) | |||||||||||||||||||||||||||||||||||
说明: | |||||||||||||||||||||||||||||||||||
填报时间: | |||||||||||||||||||||||||||||||||||
填表说明:1.按照必须支付原则和实际发生原则进行统计,即实际已经发生、必须支付的费用均视为已经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都应及时统计;2.绿化面积中乔木的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3.表中未列出的建设内容请填写在说明内;4.新增工程量及投资从上月15日至本月15日进行计算。 |
附件5
县(区、市)2019年月美丽村庄建设月度报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计 | |||||||||||||||||||||||||||||||
产业园区基地(亩) | 一二三产业和产村融入项目(个) | 创意作坊和扶贫车间(个) | 培育改造集贸市场和商业网点(个) | 培育电商物流网点(个) | 厂房和管理用房(㎡) | 设备安装(套) | 新建或改造道路 (千米) | 绿化 | 排水管网 (千米) | 给水管网 (千米) | 供热管网 (千米) | 燃气管网 (千米) | 路灯(盏) | 垃圾设施 | 公厕(座) | 污水处理设施(座) | 沟渠整治(千米) | 广场公园小品(处) | 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保护(座) | 新建改造住房(套) | 危旧房屋墙体整修㎡ | 新建改造停车场泊位(个) | 学校和幼儿园(所) | 医院(所) | 体育运动场地(处) | 养老服务机构(个) | 发展文化旅游项目(个) | |||||||
面积 ㎡ | 树种棵数(棵) | 填埋场(个) | 转运站(座) | 垃圾箱(个) | 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座) | |||||||||||||||||||||||||||||
1 | 2018年底原有量 | |||||||||||||||||||||||||||||||||
本年月度累计新增量 | ||||||||||||||||||||||||||||||||||
新增投资(万元) | ||||||||||||||||||||||||||||||||||
说明: | ||||||||||||||||||||||||||||||||||
填报时间: | ||||||||||||||||||||||||||||||||||
填报说明:1.按照必须支付原则和实际发生原则进行统计,即实际已经发生、必须支付的费用均视为已经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都应及时统计;2.农户总数指新建、整治涉及到的农户数;3.绿化面积中乔木的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4.新建改造住房不含贫困户危窑危房改造;5.表中未列出的建设内容填写在说明内;6.新增工程量及投资从上月15日至本月15日进行计算。 |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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