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18-93785 | 发文时间 | 2018-12-18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确保2018年底前建立统一规范的区市县乡村五级证明清单目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74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函》(宁司函〔2018〕53号)要求,西吉县法制办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对各自执行和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西吉县本级各部门执行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后,请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清单目录对保留的事项制定办理指南,办理证明事项,今后不得向申请人索要未公布的证明事项。
附件:西吉县本级保留的事项清单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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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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