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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1/2018-93765 发文时间 2018-11-02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吉县2018年秸秆禁烧及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吉县2018年秸秆禁烧及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西吉县2018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2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2018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加强秸秆(杂草)禁烧监管及综合利用,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确保我县空气质量稳定良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为原则,坚持“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二十字方针,采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结合、全面禁止与重点防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宣传引导与督查问责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和农业经济持续发展。

二、禁烧范围

秸秆禁烧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全范围内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烧督查区覆盖全县所有乡镇,重点督查监控敏感地带、关键路段等区域。

三、禁烧目标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禁烧率达到100%。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实现县城乡镇等人口集中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等交通通行和人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四、工作步骤

结合我县实际,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时段分为秋季、冬季与春季三个时段,秋季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冬季为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2月3日,春季为2019年2月4日至2019年5月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15日)。各乡(镇)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对辖区进行摸底,划定重点监管区域,制定禁烧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大力开展宣传,提高认识,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8年1115日至2019年5月5日)。此阶段是秸秆禁烧重点监管时段,尤其是清明节及春播期间要组织人力对禁烧工作进行多形式深入宣传、全方位严格巡查。要现场督查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和实时媒体曝光多措并举,并对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总结阶段(夏季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20日)。各乡(镇)开展自查自评,上报秸秆禁烧工作总结,县农牧局负责汇总及督查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和年度考核评价意见。

五、禁烧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全域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在我县有着良好传统,经多年努力,已形成共识,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此项工作面积广、任务重、难度大,稍有松懈就会失控。特别是今年我县秸秆禁烧率要达到100%,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发扬成绩,不断创新,抓住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坚持场督导,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责任,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实施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农牧部门对秸秆禁烧工作负监管责任,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强化督查巡查和宣传,建立以乡(镇)为网格、村组为基本单元的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分片包干,分级负责,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乡(镇)、村(组)要签订目标责任书,级级夯实“三包三定”(即县级领导包乡、部门单位包村、乡村组干部包田块,定人员、定区域、定奖惩)。乡(镇)、村组要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方面禁烧力量,组建专门查禁队伍,定区域定岗位、全天候覆盖巡查,盯牢敏感地带、关键路段,坚决禁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确保禁烧率达到100%。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蓝天保卫战”行动,“城市综合创建”和环保督查整改为契机,及早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和震慑氛围。要及时组织禁烧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烧标语,深入到学校、集镇、村城开展禁烧宣传活动,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具体措施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使农户树立“不敢烧”“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意识。各乡(镇)要设立禁烧专栏和曝光台,对综合利用先进典型及禁烧现场检查情况实时报道,对禁烧工作不力或大面积焚烧现象进行曝光。

(四)强化巡查,严格督查。各乡(镇)要成立禁烧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责任,加大巡查力度,深入辖区实行不间断巡查,分片区落实责任。要确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死守,随时制止焚烧现象,处理顶风违规恶意焚烧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焚烧隐患。县农牧局、环保局牵头,抽调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督查组,要深入各乡(镇)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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