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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1/2018-38544 发文时间 2018-07-09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西吉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1号)和《固原市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8〕3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西吉县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的民生问题,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我县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助力脱贫攻坚、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促进行政依法依规。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加强行政政策公开。 

(1)认真贯彻执行《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西政发[2018]103号)和《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西政办发[2018]47号)规定,凡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各乡镇及各部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各乡镇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4)有序推动政府会议开放,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不得少于1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2、加强“三个清单”公开。 

(1)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紧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编办、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发改局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4、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有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 

1、推进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 

(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县性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财政局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按照国务院有关部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制定出台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公开西吉县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财政局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3)按时公开本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审计局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要求,抓紧制定出台我县相关实施意见。〔政府办公室牵头、发改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2)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一批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示范性地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起到引领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改局、建环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交通局、教体局、文广局、卫计局、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工作职能牵头落实〕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抓紧制定出台我县相关实施意见。〔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重点公开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信息、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等6大领域的信息。县政府有关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依托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示范性地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过程信息公开上水平起到引领作用。〔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建环局、交通局、水务局、卫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牵头落实〕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公开脱贫攻坚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教育领域、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等7大领域的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示范性地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教育、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起到引领作用。〔扶贫办、民政局、教体局、文广局、卫计局、建环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能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5、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突出抓好宁夏空间规划、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放管服”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推进产品质量升级、减税降费和降低要素成本、就业创业、国资国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防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综合执法、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6、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 

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注重运用信息发布智能管理平台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围绕县委、政府2018年中心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提高脱贫富民政策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扩展解读范围。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紧盯自治区“三大战略”,“两个先行区、两个示范区”和固原市生态优先、富民为本、绿色发展定位,“六场硬仗”、“九城同创”、“四个示范市”建设及西吉县“三大专项行动”等决策部署做好政策解读。在统筹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脱贫富民决胜战、创新驱动攻坚战、生态环境保卫战、城乡统筹大会战、民生改善持久战和改革开放突围战等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完善解读机制。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应不少于2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提高解读效果。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4.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现有政策解读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文件起草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专家,党校、政策研究室对文件所涉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建立政策解读专业队伍,共同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提升政府公信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高度重视舆情回应,主动引导社会预期。 

1、建立政府网站监测机制。 

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2、把握回应重点。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西吉县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加快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就医就学、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养老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强化联动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抓紧制定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4、加大问责力度。 

积极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深入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提升服务公开水平,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和总结提炼“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全面准确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2)按照国务院、区、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政府网站与自治区政府网、固原市政府网、政务服务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尽早实现政务服务“一网服务”“全国漫游”。〔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宁党厅字〔2017〕25 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通过各级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各相关部门一年至少开展一交网上民意征集活动,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民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强实体政务大厅(民生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优化力量配置,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2)抓紧公布西吉县“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3、优化审批与办事服务。 

(1)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县性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县编办、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2)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发改局、建环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平台建设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建立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监测管理平台,密切监测信息发布内容;进一步优化考评体系,加强常态化抽查监测,加大“问题网站”曝光力度,对相关单位及时通报问责,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安全保障机制,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岗负责,避免“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的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加快推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和资源共享,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年内完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工作职能负责落实〕 

(4)配合自治区和固原市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西吉政务”“西吉宣传”“精彩西吉”等各类政务微信公众号,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全县“两微一端”等新平台开办率,要集中力量至少做强做优1个主帐号。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定期检查政务微信公众号更新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规范有序创办政府公报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18]61号)要求,结合西吉县实际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功能,全部实行免费赠阅,并及时调整优化赠阅范围,不断提高政府公报服用效果。建立县政府各部门为《西吉县人民政府公报》提供规范性文件机制。探索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建设县人民政府公报电子化平台,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平台作用。 

(1)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馆一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室(点)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移送机制,管好用好公共场所各类电子阅报屏、触摸屏、查询机等载体,最大限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为群众和企业现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文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文广部门的沟通合作,探索推进在有线电视开设“政务公开”、“在线访谈”、“政策解读”频道,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配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331”涉农惠农监管平台创新升级。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精神,配合配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我市“331”监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涉农扶贫项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增加农业科技、专家帮助等三农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户信息,细化农户类型,对农户访问信息的行为习惯进行数据画像,实现涉农扶贫信息的精准公开和智能推送。各涉农部门(单位)和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监管平台上的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情况。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不落实的人和事按照《固原市涉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责任。〔县政府办公室、扶贫办、财政局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七)加快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调整完善了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充分调动积极性,推动构建全县政务公开“一盘棋”格局。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严格组织管理,增强业务培训,提升实战能力,着力打造专业胜任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县政府网站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妥善解决各类异常、突发情况,确保网站持续正常运行。修订完善《西吉县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管理。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促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规定时日内及时按程序公开,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要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对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4)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学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区)工作经验。 

学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区)好经验、好做法,细化工作,切实梳理好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等各项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平台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建章立制将落实“五公开”要求融入日常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机融合,尽快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行业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好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不断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4.探索政务公开亮点,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专项公开内容模板化、便民惠民网上地图、政府信息定向精准推送、政府信息“二维码”方式推送等,打造亮点,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1)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8〕33号)精神,抓紧制定西吉县“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基层和社会群众日常联系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其他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视职能特点和工作要求,适时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加快推进政务公开监督员选聘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全社会的民主监督作用,选聘各级人士通过培训承担西吉县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加快推进政务公共公开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6、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对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根据职能任务变化,抓紧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尚未完成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要要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后,应及时将对外发布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7、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1)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市政等主管部门,要于2018年10月底前分别制定完善所分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报 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本辖区、本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重点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村(居)各、校(园)务、院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力度,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年内应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 

1、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西吉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是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县政务公开工作,做好西吉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 

2、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 

(三)加强教育培训。根据实际需求,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着力强化西吉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发掘工作亮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亮点做法及时挖掘并在全县内推广。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将具体工作推进方案务必于2018年7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报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进一步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突出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对违反政务公开相关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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