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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1/2018-18058 发文时间 2018-04-03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西吉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西吉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固原市控辍保学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扶贫办 公安厅 司法厅 人社厅 工商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摸底排查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政府控辍保学专项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职能,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的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对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核实摸底数据。根据区、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控辍保学工作专项部署安排和前期摸底排查工作,于4月10日前全面完成数据再摸底、再核实,做到底数清楚、原因准确、去向明确。

(二)深入推动劝返工作。部门联动发力,实施中小学辍学学生“清零行动”,持续加大未返校学生劝返工作力度,做到因人施策、措施到位、效果明显,力争于4月20日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全部返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建立控辍保学通报制度。4月起,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每月14日和28日前,分别上报近半月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县教育局每半月将对各乡镇控辍保学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也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接国家验收和教育脱贫攻坚考核验收的“一票否决”指标,各乡镇、部门(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全面安排布置,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在实处。要针对各自工作职责,客观分析原因,找准症结,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推进有力、过程有痕、统计缜密、攻坚有效,坚决杜绝辍学现象发生。

(二)深入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辍学底数。一是部门联动,全面深入排查。教育、扶贫、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民政、人社、宗教、残联等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摸底排查。按照“户、册、籍、人”四对照的办法,确保 摸清每一名适龄人口的受教育情况。“户”就是公安部门的户口, 要按照户籍信息系统中的适龄人口底数为依据;“册”就是0-18 周岁人口花名册,是教育部门和学校按“两基”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要求建立的母册;“籍”就是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是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生的基本信息建立的;“人” 就是指学生本人,一定要和适龄少年、儿童对照。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生,确保彻底摸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对于适龄人口跨片区在本县域内就学的,要逐一到就学学校核实; 对于在外县甚至是外省(区)学校就学的,一定要摸清就学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核查;对于辍学的要逐一走村串户,全面摸清辍学学生的原因和去向;对于举家外出务工等特殊情况的也要进行摸底。以2018年4月9日为时间点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全县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辍学或未入学学生信息台账, 并实行动态管理。要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 做到情况清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二是乡(镇)为主,建构防控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落实扶贫攻坚任务的长效抓手,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依法控辍、行政控辍。要建立“乡-校-村-组”四级防护网络,进村入户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辍学学生底数并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送子女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对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要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三是学校配合,摸清辍学底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平台,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办理学生流转、变更手续,对学生异动情况进行及时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全面掌握义务教育辍学人数、学段、辍学时间、辍学原因、辍学去向、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并建立辍学学生花名册,4月9日前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

(三)加大劝返力度,确保辍学学生复学。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各乡镇、部门(单位)和学校要针对辍学学生扎实开展动员劝返工作,确保在4月20日前辍学学生全部返校接受教育。

1.依法劝返复学。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站在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和维护贫困家庭学生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辍学学生劝返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西吉县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西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精神,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践行工作职责,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完善本部门执法机制,明确劝返策略和责任清单,对县域范围内娱乐、餐饮、宗教等场所进行彻底摸底排查,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规范用人环境,对违规接收未成年人务工的个体工商户要责令其辞退并从重处罚,彻底阻断未成年外出务工的市场,确保劝返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多措并举动员复学。一是各学校要继续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名学生家庭”活动,重点走访孤儿、单亲、贫困、残疾人、外来务工、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对因学习困难或厌学等原因造成辍学的要及时动员复学,对于家庭有突发情况造成学生辍学的,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对其家庭进行帮扶,并及时动员学生返校。二是切实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对象,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硬任务和脱贫摘帽的硬指标,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台账(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台账和初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中学生信息台账,加强排查,摸清情况,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扶贫方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全部返校。三是对于适龄人口辍学务工离家较远等情况特殊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要与家长(监护人)签订责任保证书,确保其今年秋季开学时复学。对于有辍学苗头学生,学校要多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建立辅助辅导他们学习的制度,采取师生间和生生间结对帮扶等办法, 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和自信心,增强学习的有效性和获得感。

3.科学合理接收安置。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时刻关注复学学生的思想动态,对经动员返校的学生,班主任、科任老师要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和心理辅导,从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帮助复学学生树立学习的信心。要树立转化“学困生”“厌学生”比培养优秀生更加重要的观念,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关心他们生活和学习,及时给予帮助,让他们体会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逐步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重点关注复学学生和“学困 生”“厌学生”、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克服这些学生的心理障碍, 让他们尽快的融入学校大集体中,确保复学学生“进得来”“留 得住”“学得好”。

三、完善工作机制,保障适龄人口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一)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制度。依法完善和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三包三保”和“双线控辍”责任体系。即:乡(镇)、村干部包动员保入学率,学校包管理保巩固率,教师包教学保合格率的“三包三保”责任体系和县级政府与乡(镇) 政府、乡(镇)政府与行政村之间签订学生入学目标责任书,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签订的“双线控辍”责任书。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指导制定各自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或细则,于4月10日前报教育体育局备案。要锁定重点村组和重点学校,加大帮扶、监测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精准控辍,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县教育体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学校的督查指导,努力使辍学学生早日复学。

(二)建立预防学生辍学跟踪管理工作制度。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学籍系统”)的作用,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学生旷课和辍学逐级报告制度凡发现学生旷课和辍学的,按如下程序逐级报告:

1.科任教师向班主任报告。科任教师上课前检查该班学生人数,发现有学生缺课情况的,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告知家长。对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或监护人)沟通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发现有辍学苗头,应了解其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家长(或监护人)的意见,并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3.班主任向学校报告。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政教(教导)处书面报告;政教(教导)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报告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学校领导及时研究动员学生回校措施。 

4.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无故未到校三天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标注疑似辍学,学校要组织人员进行家访,开展劝返工作,家访人员(应有年级组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持《返校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办理好签收手续,明确学生回校学习的期限。对在限期内(一般为5天)仍不校的学生,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体育局,并在学籍系统和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台账中标注辍学,为其保留学籍。对辍学学生,劝返次数原则上不能低于5次(其中上门次数不低于3次)。对经动员返校复学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体育局并在学籍系统中及时标注为复学学校要将历次动员工作佐证材料(照片、工作记录等)存档备检,对瞒报、漏报和不作学籍标注处理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建立辍学生返校复学接收及辅导帮扶制度。各学校对在限期返校期限外要求回校上课且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年龄的学生,必须无条件接收。对经动员返校的学生,班主任、科任老师要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和心理辅导,从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确保返校学生不再流失。 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关心爱护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给学生排名、排座位,不得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允许以任何方式驱赶学习困难学生,任何初中学习不得阻碍学习困难学生参加中考,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限。               

(四)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检查制度。政府教育督导要把控辍保学纳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乡镇义务教育管理和控辍保学的督导,特别是对辍学严重乡镇和学校的督导。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乡镇,要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各学校的责任督学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督促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五)改革相关制度控辍保学。一是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加强课堂教学创新研究,积极探索启发式和参与式教学,加强核心素养教育,丰富课堂教学活动,开展中小学创新素养教育实验工作,以生动高效的课堂教学吸引学生二是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从2018年起,停止中职学校每年春季提前面向初三学生招生工作,杜绝初中学校利用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动员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提前离校,造成教育事业统计毕业人数与参加中考人数差异较大,确保每个学生完整地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要因地制宜开展普教和职教融通, 积极创造条件在农村普通初中学校九年级开设一些实用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组织有一定兴趣爱好的学生学习;也可以组织有一定意愿的普通初中九年级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选修某些实用性较强的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促进普职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向中职教育衔接。三是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和文明礼仪等教育活动,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改革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积极开展校园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六)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压实责 ,明确乡镇、相关部门、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教育部门要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和监控,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重点做好跨省异动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籍监管;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校园欺凌等造成学生失学的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人社部门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司法部门配合学校开展好法制教育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配合人社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各乡(镇)要坚持依法控辍和行政控辍,指导各村委会(社区)建立自然村学生网格化管控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片区内的适龄人口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发现疑似辍学或辍学情况,班主任、学籍管理人员、校长等要及时按要求作标记、上报或上门动员,对上述单位(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如不能认真履职的,将按照《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进行追责问责。

(七)营造依法控辍保学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台、 网络等新闻媒体,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固原市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相关政策。使全社会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相关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每一个适龄人口依法享受义务教育,共同营造依法治教、依法保教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监督举报方式

为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推进,接受群众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举报,设立控辍保学举报电话。

西吉县控辍保学举报电话:0954-3019043   0954-3012457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 伏彦林

联系电话: 0954-301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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