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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1/2018-18045 发文时间 2018-04-14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西吉县2018年全县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4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县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18年3月21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主推手和主力军作用,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事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马天峰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志杰  公安局副局长

        何玉玺  消防大队大队长

 员:各乡(镇)县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何玉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乡(镇)长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行动负总责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周密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全员行动,坚持最高标准,实施最强措施,执行最严纪律,集中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4月15日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定下发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8年4月15日至9月10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8年9月10日至9月20日)。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严管严控高危场所。聚焦“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高危单位,落实“一场所、一对策”。5月底前,督促高危单位全部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确保9月20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民政局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逐一开展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消防大队要严格养老机构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严把源头关;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引导养老机构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开展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局对辖区内幼儿园、寄宿制学校逐一开展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消防大队要严格教育机构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严把源头关;督促幼儿园、寄宿制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5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逐个单位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定治理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4.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文广局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逐一开展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消防部门要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严把源头关;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引导文物古建筑单位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实用型简易灭火装置,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开展城市标志性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对城市标志性建筑逐个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督促多产权、多单位、多业态的城市标志性建筑严格落实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特殊管控措施。要针对设置店铺摊位、中庭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联动、人员安全疏散、灭火救援窗口、消防车道、电气线路、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开展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深刻吸取俄罗斯购物中心火灾事故教训,要集中对本地区的商场、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督促单位按照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立即组织对仓储物品进行一次清理,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巡查,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进行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日常用火用电和人员管理,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查找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各项监护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7.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推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监督管理,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要求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9月20日前,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出租屋、群租房,督促全部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装修现场,必须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安全。

8.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摸排发现的“弃管楼”,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推动尽快拆除改造。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指导行业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

9.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紧盯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及清明、端午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涉庆场所、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加大对各项“献礼”工程的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火灾高风险场所和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二)创新消防监管工作模式

1.落实重点单位日常监管。转变执法理念,在保持一定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春夏火灾防控期间,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2.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贯彻南京会议精神,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各行业领域同步落实消防管理。逐步推广应用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6月底前,建成消防远程监控系统,9月20日前,力争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提高动态监管水平。

3.加强火灾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大部门和涉事单位的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三)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1.集中开展《办法》和《细则》宣贯培训。5月底前,以政府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社会单位法人为重点对象,实行分片包干方式,大力宣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使其了解和知晓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

2.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参谋推手作用,进一步完善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明确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消防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火灾形势,通报互商消防安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对策和防控措施,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3.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民政、教育、卫计、文化、公安等部门要继续开展行业消防管理示范建设,制定行业消防管理规定,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并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做好消防管理达标建设联合验收工作。

4.建立实行“汇报、通报、承诺”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定期要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一次消防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书面报告)。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每季度,向重点行业部门通报一次火灾形势和突出问题,每年督促社会单位法人签署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四)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1.深化体能技能训练。按照《2018年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消防大队要分级分岗位开展体能课目训练。狠抓夏训工作,推进业务技能和实战操法训练,重点开展快速初战控火、枪炮协同灭火、楼层火灾内攻、楼层火灾救人、纵深灭火救人、百米障碍救助等攻坚班组基础训练,必须100%完成。在此基础上开展车辆事故救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21项石油化工储罐处置操法、远距离接力供水、耦合供水等训练内容。

2.强化实战化演练。消防大队要瞄准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石油化工等场所灭火救援难题,开展战术战法研究,规范作战行动。春夏期间,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8次以上典型灾害事故实战拉动演练。

3.推进专业处置队伍。消防大队要推进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大跨度大空间、水域等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制定符合实际的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内攻近战、高层供水、搜索定位、排烟降毒、水域救援等专业技术训练,以及侦检警戒、堵漏输转、现场洗消等战术操法训练。强化对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培训,将专职消防队纳入指挥中心集中调度体系,每周开展一次联通测试。将乡镇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统一纳入到联防体系,每季度开展1次联勤联训和联合实战演习,年内对企业专职消防队长和专职消防队长轮训1次,对乡镇消防队执勤训练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4.规范执勤战备秩序。消防大队要加强经常性战备教育,落实等级战备要求,规范灭火救援等级调派,夯实战备值班和全勤指挥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突出抓好水域救援、石油化工等灾害事故处置现场管理,规范灭火救援秩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官兵伤亡事故发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广泛邀请各级党政领导检查消防工作、参加宣传活动,推动重点单位法人、组织各行业消防代言人,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协调不少于2家知名品牌将消防宣传融入产品宣传、销售环节。教育局要公共部署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举办第二届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媒体宣传方案,结合春夏季节消防安全特点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教育常识。县电视台每月播出公益广告、滚动提示字幕不少于1500条(次);各级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重要防火节点及节假日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利用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向社会开放每月不少于2次,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全力以赴做好春夏火灾防控,有效稳控社会面火灾形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分别成立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逐项分解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确保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四)分类排查整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

(五)严格督导考评。全县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下级政府、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评,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制定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4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日前报工作总结;9月2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县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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