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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1/2017-66826 发文时间 2017-07-26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7年是自治区确定的“项目推进年”,根据区、市、县有关要求,为了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其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近期,县发改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近年来自治区发改委安排的尚未开工及进展缓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尚未开工项目

1、红耀至大和岘公路批复建设年限为2017年,自治区发改委2017年2月下达投资计划,至今未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职业中学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偏城乡回民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兴隆镇单民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第二小学教学楼、兴隆镇希望小学教学楼、学生宿舍、第一中学教学楼、风雨操场、实验楼6个项目自治区投资计划要求2017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至今未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党家岔震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宁夏境内战国秦长城抢险加固和保护设施(西吉段)项目、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3个项目自治区投资计划要求2017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至今未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4、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批复建设年限2015-2016年,至今未开工建设;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2万吨污水处理厂项目)(自治区60大庆项目)、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2个项目自治区投资计划要求2017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中央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至今未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建环局)

二、进展缓慢项目

1、2014年、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复建设年限分别为2014和2015年,城市集污管网工程批复建设年限2015-2016年,尚未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建环局)

2、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批复建设年限为2015-2016年,今年7月初开工建设,项目进度比原计划安排延误2年,至今未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残联)

3、将台乡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将台中学教师周转宿舍2个项目建设年限为2016-2017年,今年7月初开工建设,未达到自治区投资计划建设进度任务要求。(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4、西吉县吉强镇足球场批复建设年限为2016年,今年7月中旬开工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批复建设年限为2014-2015年,至今未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体育中心)

5、中医院迁建工程建设年限为2014-2016年,王民乡卫生院建设年限为2016年,至今未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6、火石寨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批复建设年限为2016-2017年,今年7月中旬开工建设,未达到自治区投资计划建设进度要求。(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7、重点退耕还林区基本口粮田、“十二五”生态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工程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批复建设年限为2016年,未达到自治区投资计划建设进度要求。(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8、什字乡北台村公路批复建设年限为2016年,至今未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9、火石寨乡沙岗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复建设年限为2016年,至今未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火石寨乡人民政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要站在全局和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建设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和支撑作用,把服务、支持项目建设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和日常工作中;及时主动向县级项目责任领导汇报进展情况,对照年度建设目标和开、竣工节点计划,充实工作力量,制订工作方案,全力组织实施,花时间、用精力、下基层、跑工地,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推动项目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原因不查清不罢休,问题不解决不放手。

(二)狠抓进度,强化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抢抓三季度施工黄金期,对目前尚未开工和未达到进度要求的项目,加强与发改、建环、国土、审计等职能部门(单位)的衔接沟通,制定对策措施,落实责任,划定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业,确保尽早开工建设或达到进度要求;同时,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包抓责任制、跟踪督办制,杜绝分包、挂靠等各类不规范行为,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确保设备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尤其是对分散在较远乡镇的项目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督办,保证工程进度。

(三)密切配合,优化服务。建环、国土、公检法司等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推不拖,通力协作,对已开(复)工建设的重点基础设施及招商引资项目,继续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切实协调解决好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房屋征迁、群众阻工等突出问题,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强力推进控违拆违工作,真正做到零容忍、零补偿、零新建,坚决落实统一的补偿政策,实行阳光征拆模式,保障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按照《2017年西吉县委督查工作要点》要求,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稽查和动态跟踪管理,对不能按标准、时限要求完成任务和因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对责任单位实行效能问责,严格追究责任;对施工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下发整改通知,并严格按照建设合同进行经济处罚,在全县通报批评。将这此次督查情况纳入项目大会战考核内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下次督查发现还未整改的,将对项目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性质恶劣,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进行问责直至纪律、行政处分。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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