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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1/2017-39367 发文时间 2017-10-31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西吉县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 

西吉县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固原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模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2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7〕11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县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固原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一门对外、一号服务、一端在手、一码认证、一库共享”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模式,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分阶段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服务。力争2017年底前,6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2018年5月底前,80%的事项可不见面办理。逐步建立审批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五级贯通、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打造审批高效、办事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 工作任务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推进集中高效审批。

1.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自治区对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内容的规范要求,根据自治区公布的指导目录清单,进一步梳理规范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便民服务事项,制定公布县、乡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牵头单位:县编办、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2.制定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并同步实施。在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加强与自治区、固原市沟通对接,分批次制定公布我县“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将可通过全程网上办理、帮办代办、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等方式实现“不见面”的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组织开展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审核和快递送达。

牵头单位:县编办、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3.优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流程。制作“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办理流程。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活动,努力做到“四个凡是”,即: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应由部门核实的信息资料,不得责任倒置要求企业和群众自证;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到现场申请办理。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办、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4.深化集中审批服务。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健全集中审批服务机制,除保密等特殊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事项,要应进全进、应进必进,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办理,按阶段性目标要求同步开展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暂不具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的事项,必须向一个室集中,依据业务类型设置服务窗口,探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二)建设政务服务信息化支撑系统,推进全程网上办理。

5.同步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主动配合区、市完成县级政务服务信息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将各相关部门独立的业务审批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调、信息共享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与宁夏政务服务网、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安全高效对接,逐步形成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系统,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界面,一网通办”、“一次认证、全网通行”、“一库管理、全网共享”。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6.加大宁夏掌上政务服务宣传推广应用力度。为县、乡、村政务服务机构制作宁夏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宁夏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应用牌,加大宣传普及应用力度,方便办事群众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端进行业务办件查询、网上预约咨询、申请、缴费等。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7.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借鉴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管联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作法,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健全完善我县事中事后审管联动系统,实现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等“五位一体”监管功能。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8.建设电子评审系统。逐步建设物理分离和电子监控一体的电子评审系统,以电子化流程替代以纸质文本方式传递评审资料信息,实现项目网上申报、专家抽取、网上评审、联合评审,结果网上送达,评审过程电子化、透明化、有效缩短评审时间。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

(三)积极推行联合评审。

9.启动推行“多评合一”改革。根据区、市项目建设“多评合一”改革要求,建立我县“多评合一”改革机制,推行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改革模式,在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多评合一”窗口,将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或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土地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土地复垦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文物考古勘探报告等评估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审、同步审核、统一审批”模式。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

10.启动推行“多图联审”改革。根据区、市推行“多图联审”改革要求,建立“多图联审”改革机制,在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多图联审”服务窗口,将施工图涉及的规划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内容,在施工图图审机构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在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采取技术审查和业务审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联审查,推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新模式。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

11.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创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体制机制,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实行一个窗口一人收件,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及相关的房屋交易、纳税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涵盖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全过程、全业务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办事群众不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 

  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 

  配合单位: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12.规范涉审中介和专家评审服务。根据自治区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公布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要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中介机构择优进驻县审批服务大厅,方便企业和群众选择办事。全面公开中介机构资质、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操作规程等,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切实落实中介服务收费目录公示制度及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考核、淘汰、退出机制,全面实行标准化动态管理。建立评审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规范专家评审服务。 

  牵头单位:发改、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13.探索建立试点区域评估。在闽宁产业园区试点先行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文物考古勘探等区域性专项评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进行评估的项目除外)。对落户在完成区域评估范围内的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直接免费使用评估成果,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区域评估成果5年内有效。 

  责任单位:县园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14.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政务服务“代办制”。在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专家评审与代办服务机构,建立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制定公布代办服务事项目录及流程,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县编办、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15.推进村级群众办事“代办制”。按照“一个场地、一开牌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条网线、一支队伍、一本台账、一套制度、一个公示栏、一套办事须知”的“十个一”标准,加快推进村级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建设,争取代办点覆盖率达80%。各代办点要联通政务服务网,配齐代办人员,主动为所在村群众开展免费上门、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审批服务大厅要设置适当服务窗口,为特殊人群提供全程代办、帮办及领办服务。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16.推行“快递送”服务。利用自治区建设的邮政快递平台,实时交换快递服务申请数据和物流状态信息,跟踪政务服务事项申请、送达进度,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推行申请快递揽收和审批结果“一网一端一微”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邮政局。 

配合单位: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17.推行“一号通”咨询服务。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级运维”的原则要求,加快建设 “12345”政务全媒体热线服务平台,实现一个号码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和统一督办、统一考核。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议确定的重要决策部署,区、市也先后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公布了部分“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为加强对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政研室(改革办)、编办、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部署、协调和落实改革工作,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改革措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目标,合力推进。“2017年底前,全县6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2018年5月底前,80%的事项可不见面办理”是硬指标、硬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紧盯目标,密切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力配合做好自治区“一次认证、一库管理、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同时按照分工切实做好县本级各项改革工作。

(三)加强督导,营造氛围。县改革办要将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纳入全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督查结果作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依据之一,加大督导力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乡(镇)、部门要进行问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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