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67/2018-05465 | 发文时间 | 2018-02-09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法院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法院集中审理5起醉驾案 |
“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悔恨,醉酒驾车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社会和家人的不负责任,我认罪并悔罪,也请法庭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达某某抽泣着说到。
2月8日,西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5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达某某等5名被告人1-2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其中达某某因不符合缓刑条件,被判处拘役2个月实刑。
35岁的达某某于2017年11月1日22时27分在其Cl证超分扣留期间驾车沿西吉县吉强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党校门口路段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达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69.1mg/100ml。法院经审理认为达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统计,2017年西吉法院共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31件,今年1月已收案7件,醉酒驾驶形势依然严峻。法官通过集中审理劝解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酒驾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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