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建议调整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事宜的函》,经研究,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73号,以下简称自治区衔接资金)予以适当调整,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按照《关于2022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库建设有关情况的通报(第八期)》,决定从西吉县调减自治区衔接资金360万元,我县及时在项目库中进行重新调整和安排,具体明细附后。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月28日
监督电话:0954-3012557
附件:2022年项目库信息
西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