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西吉供水工程西吉段项目建设土地征收公告

时间:2022-04-09

来源: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切实做好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西吉供水工程西吉段征占地补偿工作,保护被占用土地的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西吉供水工程西吉段项目建设宗地范围内的土地依法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西吉供水工程西吉段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地位置

吉强镇王昭、大坪村,沙沟乡叶河、中口村,白崖乡红套、余套、小坡、库房沟、鹞子川,具体范围以设计文件确定范围为准。

三、征地实施单位

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沙沟乡人民政府、白崖乡人民政府

四、征收面积

土地征收面积:约1100,其中临时性占地1085亩,永久占地15亩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吉县土地统征补偿标准的通知》(西政发〔2021〕24号)、《关于印发〈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西吉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西吉段征占地补偿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22〕16号)标准执行。

六、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政策为货币安置。

七、征收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九、本公告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确认,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对土地或青苗、地上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当事人凭有关合法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十一、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疑问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4-3012754(吉强镇人民政府),0954-3628009(沙沟乡人民政府),0954-3639406(白崖乡人民政府),0954-3012794(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西吉县人民政府      

2022年4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