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暨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村评选工作的通知》(宁建(村)发〔2020〕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各乡镇自评申报、县住建局初评,自治区住建厅综合评审,现将评定为西吉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村)名单公示如下: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村)
一、示范乡镇(2个)
新营乡、马莲乡。
二、示范村(4个)
(一)三级示范村(4个)
兴隆镇:单南村
新营乡:甘井村
红耀乡:前庄村
硝河乡:新庄村
公示时间:2021.12.3日至2021.1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示范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请寄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756299;电话:0954-3021103;来访举报办公室设在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村镇建设室。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员,应提供所反映或举报问题具体事实,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所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员保密,若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重新确定或取消示范村资格。
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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