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0]631号)文件要求,促进西吉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确保蔬菜供给。按照主体申报,村级、乡镇政府复核意见,核查组核查汇总,提出救灾资金补助金额,公示无异议兑付资金的程序,现将2021年设施农业生产救灾补助申报(第一批)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4月9日-4月15日。
监督举报电话: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0954-3012739
附件:西吉县设施农业受灾及生产救灾资金补助情况申报核查公示表(第一批)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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