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批复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批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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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夏西吉工业园区办公大楼3楼312室
关于宁夏荣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枝人造花、
科普教育课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夏荣吉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2000万枝人造花、科普教育课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西吉县宁夏西吉工业园区,厂址中心坐标:E:105°41′57.76″,N:35°58′59.45″。本项目东侧和北侧均为空地,西侧和南侧均为园区厂房。项目租用宁夏西吉工业园区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4980平方米,购置射骨机、定型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000万枝人造花、科普教育课材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万元,占总投资的0.48%,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固废处置和噪声防治等方面。
二、总体要求
该项目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釆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要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塑料花工艺和绢布花及科普教育课材生产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6m高排气简排放。
2、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T3192015)A等级标准限值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射骨机、定型机、空压机及D打印机等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等措施。经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B12348-200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交由宁夏西吉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场填埋处置。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更换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后须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未经通过不得投入使用。项目建成投产后,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实施监测计划。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建设单位自批复之日起五日之内须将本批复送至固原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并接受其环境执法监管。
宁夏西吉主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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