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的评审监督,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开展评审工作,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业务中介机构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具备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或乙级资质(外地进宁企业须有进宁许可证);
3.工程造价咨询专职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
4.在宁夏范围内有固定的、满足业务需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5.近三年内无有关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二、备案提供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企业简介及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企业业绩等,所提供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以上资料均为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备案方式:现场进行确认登记,登记时须提供备案资料原件。
四、备案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3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五、备案地点:西吉县财政局三楼306室
六、联系人:苟登龙电话:13649543443
马晓霞电话:13995143883
西吉县财政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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