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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18-07-06

来源: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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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招聘工作流程,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进行面试工作。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8年7月16日(8:30-12:00;2:30-6:30),在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进行。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集体户籍考生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西吉)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父母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西吉)户籍的证明;以父母、配偶为宁夏户籍取得报考资格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配偶信息的户口簿,及可证明相关关系的资料;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对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或相关部门、院校核实查证。请考生提前准备,积极配合。 

   4、笔试准考证。 

  5、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证明和服务地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关退伍证、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等。 

  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拟进入面试考生须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  

      附件:《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C:\fakepath\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zip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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