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报条件
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改造后粪污能够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优先支持饲养能繁母畜及种养结合模式的规模养殖场、符合条件的家庭牧场、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养殖场等,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村或扶贫托管式的规模养殖场。不得申报本专项已安排中央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要求,中央投资重点用于养殖场(小区)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以及饲草料基地建设、防疫、质量安全及生产设施改造等。严禁用于办公室、库房等非生产性用房建设及人员培训等。
三、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1、肉牛。分年出栏100-299头、300-499头和500头以上3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年出栏100-2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30万元;年出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50万元;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
2、肉羊。分年出栏300-499头、500-699头、700-999头1000头以上4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年出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15万元;年出栏500-6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25万元;年出栏7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35万元;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50万元。
四、项目筛选结果
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县发改部门和农牧部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对申报的养殖场(合作社、小区)进行摸底调查,认真筛选,对最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以下5家标准化养殖场进行上报,其中肉羊2家,肉牛3家。
五、项目公示
现将申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的养殖场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西吉县发改局和西吉县农牧局办公室举报。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公示期限:2018年3月21日-26日
投诉电话:西吉县发改局(0954-3012733),西吉县农牧局(0954-3012739 0954-3018401)
来信、来访地址:西吉县发改局(县政府2楼)、西吉县农牧局(何店子农牧局3楼)
附: 西吉县2018年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名单
(一)标准化肉羊养殖场(合作社)2家:
1、西吉县守川养殖专业合作社,马建乡张湾村;
2、西吉县亮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新营乡大沙河村。
(二)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合作社)3家:
1、西吉县丰谷原农业公司,王民乡王民村;
2、西吉县武红养殖专业合作社,偏城乡花儿岔村;
3、宁夏振刚农牧有限公司,新营乡吴家沟村。
西吉县农牧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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